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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云县商贸业限额(规模)以上企业培育工作方案》解读


来源:云县商务局 作者: 时间:2023-11-20 点击率:打印 】【 关闭

一、起草背景

为激发经营主体活力,促进全县商贸经济高质量发展,县商务局根据《临沧市2023年推动经济稳进提质28条政策措施》(临政发〔2023〕5号)《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建立健全全县商贸经济指标责任机制的通知》(云县政办发〔2022〕46号)和全县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结合云县实际牵头起草了《2023年云县商贸业限额(规模)以上企业培育工作方案》。

二、主要内容

《方案》由组织领导、培育目标及时限、工作措施、相关要求四个部分构成。明确了以县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商务局,具体负责日常工作事务。培育对象为批零住餐业企业及个体、服务业企业(工业除外),培育目标共29户,其中批发业2户,零售业13户,住宿业5户,餐饮业5户,服务业4户;时限:2023年11月5日前完成法人企业升限(规)入库纳统工作,2023年12月5日前完成个体升限入库纳统工作。同时,明确了升限(规)企业及个体入库纳统后的奖励政策措施(具体对象以统计系统逐级上报后国家统计局审批入库纳统企业及个体名单为准);相关行业牵头服务部门以《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建立健全全县商贸经济指标责任机制的通知》(云县政办发〔2022〕46号)为准,该文件已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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