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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县境内高速公路建设征收补偿安置办法》意见征集及采纳情况


来源:云县人民政府 作者: 时间:2022-11-09 点击率:打印 】【 关闭

根据云县人民政府安排,经云县南云昔云高速公路建设协调指挥部研究,指定指挥部办公室启动《云县境内高速公路建设征收补偿安置办法》修订工作。起草工作专班广泛调研,总结云县大临铁路云县段、云临、云凤高速公路云县段建设征迁补偿安置工作经验,分析存在的问题,梳理基层关心关注的重点问题;分别听取了县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云县分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林业和草原局等部门意见;通过搜集整理新出台的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立法说明、背景介绍、条文解读等,进行了分析研究;原《云县境内高速公路建设征地拆迁安置补偿办法》(云县政规〔2018〕1号)与上位法有冲突的条款,梳理出需要重点解决的问题,草拟了《云县境内高速公路建设征收补偿安置办法》(修订稿)。

指挥部于2022年8月9日召开《云县境内高速公路建设征收补偿安置办法》(修订稿)征求意见建议会议,相关行业部门和乡镇参加的专题会议就《云县境内高速公路建设征收补偿安置办法》(修订稿)合规性进行审查并下发参会单位征求意见,共征求到修改意见43条,部分意见采用,修改25处。

2022年9月4日至10月4日在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为期30天的公开征求广大人民群众意见,公开征求期间无任何意见建议;期间根据《临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实施临沧市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通知》(临政办发〔2022〕82号)对《云县境内高速公路建设征收补偿安置办法》(修订稿)部分作出修改,共修改133处。

2022年10月24日,在云县人民政府行政中心三楼一会议室召开《云县境内高速公路建设征收补偿安置办法》(修订稿)听证会议。会后,经过认真梳理和研究,采纳了听证代表提出的1个方面(19点文字表述不恰当、不精炼,建议修改完善)的意见建议并进行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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