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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县2018年至2022年政府投资项目内部审计情况的核查审计结果公告


来源:云县审计局 作者: 时间:2024-02-02 点击率:打印 】【 关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云县审计局于2023年2023年8月14日至11月20日,对云县各相关单位负责实施的经社会审计机构审计的56个建设项目进行了核查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次核查审计共涉及56个建设项目,包括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教育体育局、卫生健康局、残疾人联合会、搬迁安置办、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城乡综合投资经营管理有限公司8个单位43个项目,爱华镇、茂兰镇、幸福镇、晓街乡、后箐乡、栗树乡、忙怀乡、茶房乡、漫湾镇等9个乡镇13个项目。

通过对各项目实施单位前期审批情况、招投标情况、资金管理情况、工程实施过程管理情况及建设单位聘请社会审计机构审计开展内部审计情况进行核查,结果表明:2018年至2022年云县各部门聘请社会中介机构审计的56个项目,财务资料基本真实反映了工程财务收支情况;环境、水土保持相关手续基本齐全。但实施项目还存在不严格执行建设程序、招投标不规范、项目全过程控制不到位、财务管理不规范、部分项目多计工程款未查出、内审质量不合规等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7个项目未提供可行性研究报告或实施方案以及相关批复。9个项目未办理施工许可证即开工建设。5个项目未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注册书。5个项目未开展重大项目建设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13个项目未组织办理工程竣工、消防、环保验收。16个项目超概算投资10%以上未重新报批。部分项目未按《招投标文件》要求签订合同。项目档案资料管理混乱,审计期间不能及时提供相关资料。3个乡镇人民政府实施的部分项目监理费用由施工单位支付。2个项目直接工程投资结算不实。未按规定用新税率计算,多计工程投资14.04万元。聘请不具备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的审计机构从事工程造价审计。16个单位(乡镇)实施部分项目未按规定申报缴纳印花税。24个项目未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针对审计发现问题,县审计局依据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出具了审计报告和审计决定;依法依规移送主管部门处理案件线索2件。针对审计发现问题,提出了审计建议:一是建议各相关单位和部门在今后的项目建设中,严格按建设程序办理相关手续;二是建议各相关单位和部门,在工程招投标及采购活动中严格遵守招投标法、政府采购法等法规进行招标、采购;三是建议各相关单位和部门,在今后的项目建设中,进一步加强施工组织管理,认真对工程结算进行复核,确保国家资金用到实处;四是建议各相关单位和部门,做好项目资料立卷归档工作。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县审计局督促相关单位正在整改落实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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