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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县人民政府关于开展云县城区人居环境综合整治的通告


来源:云县人民政府 作者:云县县政府  时间:2018-11-30 点击率:打印 】【 关闭

云县政通〔2018〕5号

为进一步加强城市管理,着力解决城市脏乱差问题,打造干净整洁、秩序井然、文明有序的城市环境,改善城市形象,提升我县城乡人居环境,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在城区开展以治理脏、乱、差为主要内容的城市管理综合整治行动,通告如下:

一、整治时间

2018年12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

二、整治范围

云县县城区范围内。

、整治内容

(一)开展市容市貌整治提升行动。重点整治占道经营现象,取缔主要路段、重点区域、重要节点各类流动摊点和擅自设置的马路市场以及农贸市场外溢摊点。全面整治城区主干道沿街门面店外经营、店外作业、乱摆乱放、乱扯乱挂等现象;规范户外广告、店招标牌,彻底清除主次干道沿线各类横幅、条幅、布幔、玻璃门窗和地面乱张贴;取缔宣传点、宣传车、高音喇叭宣传促销、沿街散发宣传单等行为。

(二)开展环境卫生整治提升行动。对城区主次干道、背街小巷、城中村、城乡接合部、城市出入口、建筑工地等区域内的垃圾、杂草、杂物、卫生死角、乱堆乱放、污水外溢、路面及墙体污染等进行彻底清理整治;加强公交站台、护栏、书报亭等城市家具的清洗保洁,确保功能完善、整洁有序。

(三)开展城区交通秩序整治提升行动。对出租车违规带客、闯禁区、争道抢行等行为进行查处;对各类车辆乱停乱放、逆向、闯红灯、违反禁止通行、随意变道、占道行驶、酒后驾驶等各类违反交通法规行为进行整治;对渣土清运车辆违规清运、带泥行驶、抛洒滴漏等行为进行整治。

(四)开展小区环境整治提升行动。加强小区卫生整治,清除住户门、单元门、楼道内的小广告、垃圾杂物,清理绿地种菜、饲养家禽;清除卫生死角,清理乱堆乱放、乱扯乱挂、乱停乱放、私拉乱接、乱贴乱画等现象;加强垃圾收运管理,做到生活垃圾日产日清,确保小区干净整洁。

(五)开展农贸市场整治提升行动。对城区各类农贸市场、批发市场内乱扯乱挂、乱堆乱放、占道经营、污水漫溢、货物出摊位、摊点外溢、拥堵通道以及车辆进入市场内等现象进行全面整治规范;切实加强清扫保洁,配套完善垃圾收运设施,保持市场内及周边环境整洁有序、清洁卫生。

(六)开展违法建设整治提升行动。对违法违规建筑行为集中拆除,从根本上遏制违建发展势头,实现“两违”新增现象零增长。

(七)开展城区河道环境整治提升行动。全面清理河道与河岸垃圾、杂物、河岸种菜、渣土污泥、违章搭建等。做到垃圾不入河,河岸无暴露垃圾,实现河道清洁、河水清澈、河岸美丽。

(八)开展建筑工地整治提升行动。对建筑、拆迁工地设围挡、建筑工地积水污泥外泄、施工现场出入口硬化等情况进行清理整治;对运输液体、散装物体运输沿途泄漏、遗撒等现象进行整治;对占道堆放建筑材料、停放施工车辆及机械、乱堆乱倒建筑垃圾等现象清理整治。

(九)开展户外广告整治提升行动。对有碍市容观瞻的门店标牌、户外广告牌全面清洁;对破旧的广告招牌进行更换、修整;对临街建筑物立面乱张贴、乱涂写、非法小广告及跨街横(条)幅进行彻底清除。

(十)开展校园周边整治提升行动。取缔学校周围200米内的网吧及影响学校师生教学、学习、休息和安全的娱乐场所,依法查封收缴非法出版物和音像制品;规范学校门口经营秩序,取缔店外经营和占道经营摊点。

四、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018年11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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