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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县(临环督办转〔2018年〕5号)转办单办理工作进展情况报告


来源:云县人民政府 作者:云县县政府  时间:2018-10-25 点击率:打印 】【 关闭

临沧市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6月21日23:30市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临环督办转〔2018〕5号)文件转办我县1件群众举报材料,接到转办问题后,云县迅速开展问题调查处理工作,现将具体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举报反映问题

  举报地点:云南省临沧市云县;案件受理编号:X530000201806210030;举报内容:反映罗扎河非法采砂严重。由于数百采砂船、挖机非法采砂、洗砂,河水污染浑浊,洗砂后产生的淤泥每年至少有200万立方米直接排入河流,大量采砂设备废机油排入河中严重污染水体,沿岸部分群众从河中取水饮用。河边农田坍塌,河滩湿地被采砂者翻了个底朝天,彻底消失了,公路边坡、挡墙、路基、桥梁受损,老百姓的房屋直接掉入河里,河道上面的每座桥梁都已经加固了多次,天然鱼类灭绝。罗扎河河道河床已经被严重破坏,河沙已经严重盗采数亿立方米,老河床高于现在河床3-12米,施家村桥坍塌重建花费了百万元,现在移民村桥多次加固也坍塌了,大黄桥、慢道桥、茂兰桥多次加固仍然危险,河滩湿地被破坏造成湿地改善净化水质的功能丧失。

  二、举报反映问题调查处置情况

  6月21日、6月22日由综合执法组组长钟汝祥带队,成员单位抽调人员参加共30多人,深入罗扎河沿岸进行调查处置工作。

  (一)举报问题1:数百采砂船、挖机非法采砂、洗砂,河水污染浑浊,洗砂后产生的淤泥每年至少有200万立方米直接排入河流,大量采砂设备废机油排入河中严重污染水体,沿岸部分群众从河中取水饮用。

  调查情况:经核实,该投诉问题部分属实。

  1.2015年3月份,云县人民政府已对罗扎河大黄桥至县城段非法砂场进行过强制关停。但2017年下半年开始陆续出现盗采现象,县级相关部门执法人员多次制止,但盗采现象制止后又出现反弹。经核查,目前,罗闸河沿岸共有砂场54个,合法1个,非法采砂 53个,有砂船33条。

  2.经核实,确实存在洗砂后产生的淤泥直接排入河流情况,但具体多少目前水务部门正在核实认定。

  3.爱华镇德胜村莲花塘组25户村民120人饮用水采取打井取水,爱华镇德胜村慢道组68户村民280人建有水井,作为备用水源,其余沿河村民饮用水均采用自流式引用山泉水或库塘蓄水,未发现群众以河水为饮用水的情况。

  处置工作开展情况:

  1.对53个非法采砂采取了断电措施。

  2.在工作组的敦促要求下,15户砂场业主已主动自行开展拆除采砂设备。

  3.2018年6月22日20:30县人民政府召开会议就集中整治工作作部署安排,对河道清障工作进一步细化,明确部门职责,将于2018年6月23日上午8:00,由百余人组成集中整治力量,全面开展依法强制拆除,计划24日上午全部完成罗闸河沿线的违法砂场采砂设施设备的拆除清理工作。

  (二)举报问题2:河边农田坍塌,河滩湿地被采砂者翻了个底朝天,彻底消失了,公路边坡、挡墙、路基、桥梁受损,老百姓的房屋直接掉入河里,河道上面的每座桥梁都已经加固了多次,天然鱼类灭绝。

  调查情况:经核实,该投诉问题部分属实。

  沿河存在部分农田坍塌,具体坍塌面积目前正在测算认定;罗扎河沿岸公路边坡、挡墙、路基、桥梁存在部分破损,有沿河群众农业用房1间坍塌受损。天然鱼类灭绝问题不属实。

  经初步分析,河水暴涨、山体滑坡、河道采砂等多种原因造成沿河存在部分农田坍塌,罗扎河沿岸公路边坡、挡墙、路基、桥梁不同程度破损,沿河群众农业用房坍塌受损。

  目前处置情况:对部分农田坍塌和群众农业用房受损程度安排相关部门技术人员进行调查。

  (三)举报问题3:罗扎河河道河床已经被严重破坏,河沙已经严重盗采数亿立方米,老河床高于现在河床3-12米,施家村桥坍塌重建花费了百万元,现在移民村桥多次加固也坍塌了,大黄桥、慢道桥、茂兰桥多次加固仍然危险,河滩湿地被破坏造成湿地改善净化水质的功能丧失。

  调查情况:经核实,罗扎河河道河床有破损现象,河沙盗采数量目前正在认定,老河床与现在河床高差约1-3米,施家村桥、大黄桥、慢道桥、茂兰桥部分受损,之前已进行过加固处理。河滩湿地被破坏造成湿地改善净化水质的功能丧失问题不实。

  经分析,罗扎河河道河床有破损现象,漫道桥、罗扎河大桥、红豆箐桥受损是由河水暴涨、山体滑坡、河道采砂等多种原因引起。

  处置情况:对漫道桥、罗扎河大桥、红豆箐桥具体受损情况作进一步认定。

  三、采取的主要措施

  接到转办件后,云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迅速安排部署,要求认真调查处理,确保办理工作按时按质完成。明确各相关部门责任领导和工作人员,对案件办理工作深入分析和调查研究,如实、准确、及时反馈情况,从严从速查处整改,依法依规处罚到位,经得住群众和历史的检验。坚持深刻剖析、举一反三的工作方式,责成各相关部门联合调查、立案查处,要求县环境保护局强化督促指导、跟踪问效等工作措施,全面抓好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各项工作落实。

  (一)高度重视,高位推动。反映罗扎河非法采砂严重问题,2018年6月20日临沧市环境保护督察领导小组办公室已交办过我县,接到转办单后,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就案件的调查处置工作作出批示。县委常委、政府罗成贵副县长,县政府李绍祥副县长于2018年6月20日22:00组织相关部门召开专题会议作了全面的研究部署安排。2018年6月21日8:30罗成贵副县长再次组织召开案件分析和部署会议。成立以县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案件处置工作领导小组,高位推动案件的办理工作。

  2018年6月21日23:30接到转办单后,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针对举报案件调查处置工作再次做出批示,要求各部门要求高度重视案件办理工作,对举报案件内容从严从速,认真把握时间节点,确保在上级部门要求办结时限内办结案件。

  (二)建立机制,明确责任。一是根据市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转办文件要求,结合投诉案件具体情况研究制定转办问题办理工作方案,迅速组织县委宣传部、县水务局、县环保局、县国土局、县交通局、县移民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公安局、县安监局、县住建局、县供电公司、路政大队、云县公路分局、爱华镇人民政府等部门成立联合执法组,损失调查责任认定组,群众工作组,应急预防处置组,舆情监控组,监督组等6个工作领导小组于。二是要求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一律依法依规快速严肃查处。三是要求做好跟踪督促整改工作,确保整改到位。

  (三)分工协作,统筹推进。根据案件的初步情况及所反映的问题,进一步明确各职能部门的责任,细化工作措施,明确任务分工,坠底抓实案件办理工作。一是成立由水务局牵头国土、安监、农业、住建、环保、爱华镇人民政府等相关部门为成员的案件调查小组对举报案件进行实地调查。二是成立水务局牵头国土、交通、移民、农业、爱华镇人民政府、茂兰镇人民政府、晓街乡人民政府、忙怀乡人民政府为成员的损失调查,责任认定组,对群众反映问题一经核实,立即开展责任认定。

  (四)公开信息,接受监督。及时公开办理情况。及时上报案件办理进度情况报告,并通过云县报刊、云县政府公众信息网等多渠道公布办理情况,增加工作透明度,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五)强化督查,确保实效。县监察委迅速成立工作组,介入案件调查处置工作,紧盯案件调查处置过程,保障调查处置工作有序推进,依法从严从速完成案件办理。

  四、下步工作打算

  (一)督促整改到位,严格依法处罚。一是进一步加强对转办件查实问题整改情况进行督导并集中通报,确保严格按时完成整改任务。细化工作措施,责任分解到人,认真做好资料、数据等收集、保存、上报工作,如实、准确、及时反映情况,及时解决群众反映属实的相关问题。二是要求各相关部门进一步明确责任领导和具体工作人员,对案件办理工作认真分析研究,举一反三,从严从速抓好后续查处和整改,依法依规处罚到位,经得住历史检验。

  (二)吸取教训,全面排查。充分汲取教训,深刻剖析、举一反三,切实强化监管,对辖区内过境流域沿岸开展全面排查,坚持“立查立改、边查边改”,查实一件、整改查处到位一件。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突出位置,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制度建设、建立健全体制机制,明确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机构各成员单位工作责任,形成各部门齐抓共管、密切配合、共同发力的工作格局,坚持联合调查、部门会商、立案查处、跟踪问效等工作制度,认真抓好环境保护督察各项工作落实,确保全县生态环境安全,全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四)加大宣传力度。进一步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等

  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全面增强广大人民群众及企业的法律意识。强化信息收集整理,拓宽宣传渠道,充分利用云县广播电台、云县报刊、云县新闻网、公众信息网、政府门户网站、等多种媒介,对环境保护督察工作、查处转办案件情况持续跟踪报道,增强工作透明度,主动接受社会监督、舆论监督。

  后续工作推进情况待报。

  2018年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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