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县商务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
来源:云县商务局 作者: 时间:2024-06-05 点击率:【 打印 】【 关闭 】 |
为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便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了解云县商务局的政府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制定本指南。 一、政府信息公开范围 对涉及公众利益调整、需要公众广泛知晓或者需要公众参与决策的政府信息,应主动公开。依法确定为国家秘密的政府信息,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的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不予公开。 二、主动公开信息 为保障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依法获取信息,我单位将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制作或获取的信息主动向公众公布。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不予公开政府信息除外。 1.本机关主动公开的信息包含工作动态、通知通告、领导简介、机构职能、信息公开指南、信息公开年报、文件和解读、财政预决算及三公经费、权责清单、建议和提案办理结果公示内容,每条公开信息都有信息名称、内容概述、生成日期等表述。 2.云县商务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云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ynyx.gov.cn/)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为主要载体。 三、依申请公开信息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本机关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通过互联网、信函、传真等途径向本机关申请获取。本机关将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提供。 (一)受理机构、时间和地点 受理机构:云县商务局办公室 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2:00,14:3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受理地址:云县行政中心大楼215 联系电话(传真):0883-3061101 邮政编码:675800 电子邮箱:63072987@qq.com。(此邮箱只作为沟通联系使用) (二)提出申请 向云县商务局申请获取政府信息的申请人,应当填写《云县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在受理机构领取,也可以点击附件进行下载表格,复制有效。 1.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应当真实载明下列内容。 (1)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身份证明、联系方式。 (2)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名称、文号或者便于行政机关查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 (3)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形式要求,包括获取信息的方式、途径。 上述内容不明确的,本机关给予指导和释明,并自收到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说明需要补正的事项和合理的补正期限。答复期限自本机关收到补正的申请之日起计算。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的,视为放弃申请,本机关不再处理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申请人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提出申请。 (1)当面申请。申请人可到云县商务局办公室当面提交申请。 联系地址:云县行政中心大楼215 办公时间:8:30-12:00,14:3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2)书面申请。 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应当在信封的显著位置标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3)政府网站申请。 1.申请人进入“依申请公开”专栏(点击此处跳转)——2.点击云县商务局——3.选择公民或企业申请,在线填写《云县商务局信息公开申请表》提交申请。申请人成功提交申请后,请妥善保存流水号和查询密码,以便查询办理情况。 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方式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三)申请处理 本机关收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根据需要,可能通过相应方式对申请人身份进行核对。 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信息。 对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本机关将根据不同情况分别做出答复。对不属于本机关掌握的政务信息本机关受理机构将及时告知申请人。 本机关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予以登记,除可以当场答复的外,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需经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 本机关征求第三方和其他机关意见所需时间不计入申请办理期限。 (四)申请注意事项 1.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但是,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本机关可以收取信息处理费,收费标准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执行。 2.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本机关有权要求申请人说明理由。申请理由不合理的,告知申请人不予处理;申请理由合理,但是无法在规定的期限内答复申请人的,确定延迟答复的合理期限并告知申请人。 3.委托他人或组织代为申请的,需向行政机关提供委托证明、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明材料。 4.申请不符合《条例》有关规定的,向当事人说明有关情况,或者指引其向相关单位咨询或按其他有关程序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审查 云县商务局依照《条例》以及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对主动公开或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审查。对政府信息不能确定是否可以公开时,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报有关主管部门或者同级保密工作部门确定。 五、收费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但是,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本机关可以收取信息处理费,收费标准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和《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云政办函〔2021〕47号)执行。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情况 云县商务局办公室负责云县商务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 办公地址:云县行政中心大楼215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2:00,14:3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传真):0883-3061101 邮政编码:675800 电子邮箱:63072987@qq.com。 七、监督方式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按照要求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不依法答复处理或者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云县商务局接受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见建议、投诉举报,电话:0883-30611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