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欢迎访问云县人民政府!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无障碍阅读 | 长者模式

云县工业和科技信息化局


来源: 作者:云县县政府  时间:2020年01月08日 15:36 点击率:打印 】【 关闭

云县工业和科技信息化局是云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加挂云县中小企业局、云县无线电管理办公室牌子。

云县工业和科技信息化局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工业、科学技术、信息化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及战略规划;研究提出新型工业化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协调解决新型工业化进程中的重大问题;根据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制定工业、科学技术、信息产业专项规划和年度计划;拟订煤炭发展战略、行业规划和权限范围内的项目核准。组织拟订全县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规划、科技创新政策措施、地方性科技法规和政府规章草案并推动实施。

(二)研究提出工业、信息化、科技产业发展政策;提出调整优化产业布局、结构的政策建议;拟订工业信息产业布局规划和结构调整的政策措施,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推进工业体制改革和管理创新;拟订地方性行业技术规范和标准。

(三)拟订并组织实施产业投资政策建议和工业、信息化、科技重大项目规划;提出工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及方向;提出县级财政对工业化、科技、信息化各项专项扶持资金的安排建议;按照规定权限做好工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

(四)监测分析工业、信息产业运行态势并发布有关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协调解决行业运行发展中的有关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负责工业产业安全、国防动员、无线电应急处置工作;负责辖区内工业和信息化企业生产要素的组织协调保障工作;组织实施电力调度,负责电力行政管理和电力需求侧管理工作;负责指导煤炭生产、技术改造;负责煤矿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负责民用爆炸物品生产、销售的安全监督管理。

(五)拟订企业技术创新规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推进工业和信息化行业技术创新体系建设,指导企业技术中心建设;指导利用先进适用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加快新技术、新工艺的应用,促进科技成果产业化;开展工业和信息化的对外合作与交流;参与拟订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促进规划;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信息化的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促进政策;负责全县节能工作的综合协调,组织实施工业节能工作。

(六)依据产业发展规划,推进产业链延伸及精深加工,优化提升传统产业,发展壮大新兴产业;指导和推进企业信息技术创新机制的建立;指导工业和信息化产品质量管理。

(七)负责工业和信息化行业管理;负责盐业行政管理;组织拟订县级工业园区和特色园区发展规划及政策措施,推动工业园区建设;推进工业信息化和科技项目向园区集中发展;负责县级工业园区和特色园区开发建设的综合协调工作。

(八)指导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发展,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和民营经济发展的有关政策和措施;推动建立完善服务体系,协调解决中小企业及民营经济发展中的重大问题。

(九)拟订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发展规划、政策和措施;推进信息技术的推广应用,促进工业化和信息化融合;协调通信运营企业,加快通信基础设施建设;指导协调工业企业电子商务发展;承担电子信息产品制造的行业管理工作;依法监督管理无线电台(站),协调处理军地间无线电管理有关事宜,负责无线电电磁环境保护工作,组织无线电监测、检测、干扰查处,协调处理电磁干扰事宜,维护空中电波秩序,依法组织实施无线电管制。

(十)统筹推进全县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和科技体制改革,会同有关部门健全技术创新激励机制。指导全县科研机构和企业科技创新能力建设,负责全县重大科技决策咨询制度建设。

(十一)牵头负责建立推动全县研发经费(R&D)投入的协调、评估和监管机制,会同有关部门提出优化配置科技资源的政策措施建议,推动多元化科技投入体系建设。负责县级科学事业费、应用技术研究开发资金、科学技术普及经费、科技专项资金和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建设专项经费的预决算,协调管理县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负责拟定县级年度科技计划专项并组织实施。

(十二)牵头负责拟定科技促进农业农村发展、工业与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社会事业发展、应用基础研究的规划、计划和相关配套政策并监督实施。参与编制全县重大科技创新基地建设规划和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并推动实施。

(十三)负责组织推荐申报国家、省级、市级科技计划项目并监督实施。统筹先进适用技术、关键共性技术、前沿引领技术、现代工程技术、颠覆性技术研发和创新,牵头组织重大技术攻关和科技成果应用示范。指导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农业科技园区建设等相关工作。

(十四)牵头负责全县技术转移体系建设,拟订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和促进产学研结合的相关政策措施并监督实施。指导科技服务业、技术市场和科技中介组织发展。

(十五)负责科技监督评价体系建设和相关科技评估管理,指导科技评价机制改革,统筹科研诚信建设。组织实施创新调查和科技报告制度,指导全县科技保密工作。

(十六)拟订全县科技对外交流与创新能力开放合作的规划、政策和措施,组织开展国内外、省内外、科技合作与科技人才交流。指导相关部门对外科技合作与科技人才交流工作。

(十七)拟订全县重点引进外国专家总体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推动建立外国专家和团队吸引集聚机制及联系服务机制。拟订全县选派科技人员出国(境)培训总体规划、政策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承担外国专家引进和服务管理相关工作。

(十八)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和政策,建立健全科技人才评价和激励机制。组织实施科技人才计划,负责归口管理的科技创新创业人才及创新团队培养和引进工作。统筹组织做好全县推荐申报国家和省级科学技术奖工作。

(十九)组织拟订全县科学技术普及和科学传播规划、政策,牵头指导协调推动全县科普工作。组织开展科技宣传工作,负责科技统计工作。

(二十)提出科技扶贫、科技创新引领打造“三张牌”、科技助推乡村振兴发展、科技支撑中药材产业发展等相关建议,并会同有关部门推动落实。

(二十一)统筹负责云县国家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建设的综合管理、统筹协调和指导督查工作,编制创新示范区规划、建设方案和年度计划并推动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创新示范区建设重大工程、重大项目的检查验收和跟踪评估工作。负责创新示范区建设典型经验总结、工作成就宣传和相关数据统计等工作。

(二十二)指导县直各部门和12乡(镇)科技管理工作,承担云县科教工作领导小组日常事务工作。

(二十三)承办县委、县政府和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科学技术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十四)有关职责分工

1.与设在县委宣传部的县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在信息化推进网络信息安全协调方面的职责分工。设在县委宣传部的县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贯彻执行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方针政策,落实省委、市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部署,统筹协调全县网络和信息化保障体系和可信体系建设,协调处理全县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重大突发事件和有关应急工作。云县工业和科技信息化局负责信息化行业管理,推动信息化产业发展以及协调通信运营企业,加快通信基础设施建设工作。

2.与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云县卫生健康局、云县发展和改革局在盐业管理方面的职责分工。云县工业和科技信息化局负责全县食盐行业管理,确保食盐供应安全。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全县食盐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及食盐价格监督检查。云县卫生健康局负责组织开展碘缺乏病检测,公布人群碘营养状况,防治碘缺乏病危害。云县发展和改革局会同县工业和科技信息化局等部门,负责做好政府食盐储备和管理、应急调运等工作。

3.与云县发展和改革局在电力管理方面的职责分工。云县工业和科技信息化局负责电力运行保障,监管电力调度,电力行政及电力需求侧管理工作。云县发展和改革管电力调度,电力行政及电力需求侧管理工作。云县发展和改革局负责电力体制改革相关工作,负责拟订火电和电网发展规划,制定年度计划、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县级权限范围内火电、电网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审批、核准以及国家、省、市审批核准项目的初审和申报等工作

4.与云县公安局、云县交通运输局在民用爆炸物品监管方面的职责分工。云县工业和科技信息化局负责民用爆炸物品生产、销售的安全监督管理。云县公安局负责民用爆炸物品购买、运输、爆破作业许可,云县交通运输局负责核发危险货物运输从业资质证照办理。

云县工业和科技信息化局设7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局机关综合协调和政务运转工作,制定机关工作制度、工作计划并负责监督检查;负责会议组织、公文审核、文电处理、机要档案、秘书事务、接待联络工作、普法工作;组织工业和信息化建设地方性规定草案的起草和协调工作,负责相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负责政务宣传、政府信息收集和发布,负责局党组日常业务工作;组织职工培训和外出考察学习;负责局机关行政财务、固定资产、车辆管理、安全保卫等后勤保障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离退休人员管理;负责局内人员编制和局内在职人员及退休人员的人事、劳动工资、失业保险、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人事档案工作;负责办理局内工作人员的考核、任免、调配、奖惩等具体事务;发挥督促检查作用,对机关各项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和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进行跟踪问效;认真做好上传下达,保证政令畅通;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经济运行和规划投资股

承担工业和信息化运行管理事项。负责监测分析工业和信息化产业运行态势,统计并发布相关信息;负责拟订行业经济运行调控方案,提出政策建议并组织实施;负责协调解决行业运行发展中的有关问题,提出综合平衡调配运行要素的建议;负责工业和信息化年度发展目标综合管理考核;负责建立和完善工业预警机制,提出工业品收储意见建议。拟订全县工业发展战略、规划和相关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编制工业和信息化投资及重大建设项目规划,推进工业结构优化调整和产业升级;负责全县重点工业项目的论证、筛选、储备,抓好重点项目库建设;承担工业和信息化投资管理工作,协调推动重大工业建设项目的实施,做好重点项目统计、督查、考核工作;研究提出县级财政性工业发展资金使用方向、支持重点和安排意见;负责县级重点工业项目的联系、衔接、招商、落实和协调服务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技创节能电力和园区管理股

负责推进全县产业技术创新体系建设,认定、评价、转报企业技术中心;负责指导行业技术创新、技术进步和产学研合作,编制企业技术改造和技术创新规划及新产品开发计划,拟订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指导企业质量管理、工业品牌培育工作;组织协调关键共性技术攻关和重大技术引进消化吸收,推进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促进先进适用技术的推广和应用;承担节能和电力运行管理事项。负责参与拟定能源节约规划,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信息化的能源节约政策和年度节能计划;负责工业和信息化节能工作并组织协调有关工作,提出行业专项节能项目计划;负责行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组织实施行业重大节能示范工程,承担行业节能产品能效标识管理工作;执行行业主要产品能耗限额和考核标准,负责节能目标管理考核和节能监察工作,组织开展行业节能宣传培训;履行县人民政府节能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负责新型墙材推广使用工作;负责电力运行监测、预测和协调工作,提出电力运行的政策措施建议;负责监管电力调度,电力行政及电力需求侧管理工作;负责报废汽车回收监督管理;承担管理园区企业和技术创新事项。协调指导全县工业园区发展规划的制定,制定支持工业园区发展相关政策措施并协调组织实施;指导工业园区产业布局、发展定位,扶持主导产业、重点产业集群发展;协调工业园区建设和发展过程中的有关问题;负责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申报和资金管理;负责工业园区信息统计、分析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四)原材料装备和消费品工业股

负责原材料和装备工业发展监测分析,协调原材料和装备工业行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促进原材料和装备工业结构调整优化,提出行业发展报告和建议,编制专项规划;负责提出重大技术装备发展和自主创新规划的政策建议并组织实施;负责拟订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促进规划以及工业、信息化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和循环经济促进政策并组织实责施;负责石化工业的经济运行管理工作,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石化产业的产业政策;负责民用爆炸物品生产、销售的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协调行业资源综合利用的重大示范工程和新技术、新产品、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承担散装水泥办公室职责。负责消费品工业发展监测分析,提出行业发展报告和建议;拟订并组织实施促进行业发展的有关政策措施;拟订并组织实施有关专项发展规划、行业规范技术标准;组织实施消费品工业行业重大项目;参与拟订生物产业发展的报告和建议;负责生物产业项目管理工作;负责盐业行政管理。负责贯彻执行国家煤炭发展战略、方针和政策;组织拟订全县煤炭工业发展规划,提出煤炭工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建议;负责县级权限范围内煤炭建设项目核准、初步设计审批、项目开工备案等工作;负责依法整顿煤炭生产和经营秩序,做好煤炭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工作;负责县级权限范围内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考核定级工作;负责煤矿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指导和监督煤矿企业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参与煤矿事故调查处理。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 (五)中小企业和政策法规股

负责指导中小企业、民营经济发展,监测分析运行发展态势,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并指导实施促进中小企业、民营经济发展的有关政策和措施;提出中小企业项目计划的安排建议;促进中小企业专业化生产和对外交流合作,指导中小企业结构优化和产业升级;负责提出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社会化服务体系、信用体系建设的政策措施建议;指导中小微企业创业培训、公共信息、融资服务、技术创新、维权保护的平台建设;协调处理民营经济经营者投诉,维护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经营者合法权益;组织、协调、监督、检查企业治乱减负工作;负责云县民营经济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云县减轻企业负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组织工业和信息化战略性、前瞻性课题研究,提出年度课题安排意见;依据国家产业政策和行业准入条件,组织研究我县工业和信息化发展的对策措施,提出政策建议,组织起草工业和信息化综合性政策文件;负责组织协调军民融合、普法工作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组织工业和信息化建设地方性规定草案的起草和协调工作,负责相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推进中小企业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承担机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负责初级职称评审工作;承担全局行政审批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六)网络信息与无线电管理股

负责拟订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发展规划、政策和措施;负责推进信息技术在工业企业的推广应用,促进工业化和信息化融合;负责电子信息产品制造的行业管理工作。组织协调通信运营企业,加快通信基础设施建设;指导协调工业企业电子商务发展。负责组织无线电监测;组织协调与军队、相邻地区在无线电管理方面的事宜;负责无线电管理行政执法和监督检查;承担无线电管理的相关行政投诉工作;负责无线电电磁环境综合治理和协调保护工作,依法组织实施无线电管制;受理无线电干扰投诉,协调处理无线电干扰事宜;负责组织无线电管理法规的宣传、贯彻;会同开展无线电安保和维稳工作;参与突发重大事件应急通信保障;负责无线电项目专项经费预算;负责监督检查县级无线电行政执法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七)科技综合管理股

拟订全县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规划、科技创新政策措施、地方性科技法规和政府规章草案并推动实施。拟订全县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和促进产学研结合、科技对外交流与创新能力开放合作的规划和政策措施并监督实施。承担推进全县创新体系建设、重大科技决策咨询制度建设和科技体制改革工作。负责推动全县研发经费(R&D)投入的协调、评估、监管和统计工作。指导科技服务业、技术市场和科技中介组织发展。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和政策,负责归口管理的“两类”人才及创新团队培养和引进工作。承担科技统计工作。负责外国专家引进和服务管理工作,拟订全县重点引进外国专家和选派科技人员出国(境)培训总体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向省外国专家管理局申报办理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的事项。牵头拟定科技促进农业农村发展、工业与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应用基础研究的规划、计划和相关配套政策并监督实施。参与编制全县重大科技创新基地建设规划和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并推动实施。负责组织推荐申报国家和省级科技计划项目并监督实施。负责拟定县级年度科技计划专项并组织实施。组织协调先进适用技术、关键共性技术、前沿引领技术、现代工程技术、颠覆性技术的研发和创新,牵头组织开展重大技术攻关和科技成果应用示范。负责科技创新平台建设认定工作,指导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农业科技园区建设相关工作。组织拟订全县科学技术普及和科学传播规划、政策,牵头指导协调推动全县科普工作。承担科技扶贫、科技助推乡村振兴发展等工作。承担科技监督评价体系建设和科技评估管理相关工作,提出科技评价机制改革的政策措施建议并监督实施。组织开展科技评估评价和监督检查工作,统筹科研诚信建设工作。承担科技计划项目资金协调、评估、监管机制相关工作,提出科技资源合理配置的政策措施建议。承担国家、省、市、县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协调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创新调查和科技报告制度,指导全县科技保密工作。负责本部门预算相关工作。牵头拟订科技促进社会事业发展的规划、计划和相关配套政策并监督实施。负责组织推荐申报国家、省级社会发展领域科技计划项目并监督实施。承担科技创新引领打造“三张牌”、科技支撑中药材产业发展等工作。负责临沧国家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建设的综合管理、统筹协调和指导督查工作,组织编制创新示范区规划、建设方案和年度计划并推动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创新示范区建设重大工程、重大项目的检查验收和跟踪评估工作。承担创新示范区建设典型经验总结、工作成就宣传和相关数据统计等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单位


办公

                    地点


联系

                    电话


办公

                    时间


主要领导


云县工业和科技信息化局


云县爱华镇

                    东大街18号

                    行政中心209


0883-3211432


周一至周五,8:30—12:00,14:00—18:0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沈修弘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