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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废止认真落实促进商贸流通业发展措施及云县加快推进蔬菜精深加工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作者: 时间:2024-03-22 点击率:打印 】【 关闭

云县政办发〔2024〕6号

各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

根据市场监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商务部、司法部发布的《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国市监反垄规(〔2021〕2号),经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的第三方评估机构检查抽查,认定《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落实促进商贸流通业发展措施的通知》(云县政办发〔2018〕61号)《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云县加快推进蔬菜精深加工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云县政办发〔2018〕66号)部分内容存在不符合《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的情形。经研究,决定废止《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落实促进商贸流通业发展措施的通知》(云县政办发〔2018〕61号)《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云县加快推进蔬菜精深加工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云县政办发〔2018〕66号)。

2024年3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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