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县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纪念“9·18”防空警报试鸣宣传活动的通告 |
来源:云县人民政府 作者: 时间:2023-09-12 点击率:【 打印 】【 关闭 】 |
云县政通〔2023〕47号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国防动员法》《人民防空法》,增强市民的国防观念和人防意识,告诫市民“牢记历史、勿忘国耻、警钟长鸣”,经研究,决定于9月18日(九一八事变纪念日)在县城范围内进行防空警报试鸣,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防空警报鸣放时间 2023年9月18日(星期一)10:00—10:15。 二、防空警报信号规定 (一)预先警报:鸣36秒,停24秒,反复3遍为一个周期,用时3分钟。 (二)紧急警报:鸣6秒,停6秒,反复15遍为一个周期,用时3分钟。 (三)灾情警报:鸣15秒,停15秒,反复6遍为一个周期,用时3分钟。 (四)解除警报:长鸣3分钟。 各种警报信号鸣放时间间隔1分钟,共用时15分钟。 三、注意事项 (一)此次防空警报试鸣,是一次依法组织开展的纪念“9·18”及人防宣传教育活动,无任何空情及灾情,请广大市民相互转告,警报试鸣不影响正常的生产、生活、工作、营业、学习等秩序。 (二)防空警报鸣放期间,各级各部门要做好本单位、本部门治安保卫、消防等工作,公安、应急等部门要加强值勤、巡逻力度,严防突发事件的发生。 (三)任何单位、组织、个人等不得乘防空警报鸣放之机造谣滋事或扰乱社会秩序,违者依法从重从严处理,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 特此通告。 云县人民政府 2023年9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