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云县县城建成区黑臭水体监管举报电话的通告 |
来源:云县人民政府 作者: 时间:2023-10-12 点击率:【 打印 】【 关闭 】 |
云县政通〔2023〕52号 根据《云南省环境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云南省2023年度黑臭水体整治环境保护专项行动的函》(云污防字〔2023〕55号)要求,云南省生态环境厅、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定于2023年9月—10月开展城市黑臭水体整治环境保护专项行动,其中,云县开展方式为自查。为切实做好我县城市(县城)建成区黑臭水体排查工作,以群众满意度为工作目标,积极鼓励群众举报城市关于黑臭水体的问题和线索。欢迎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反映云县城市(县城)建成区黑臭水体有关情况和问题(城市黑臭水体是指城市或县城建成区内呈现令人不悦的颜色及散发令人不适气味各类水体的统称)。现将举报方式公告如下: 举报电话:0883—3211320(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0883—3213023(市生态环境局云县分局) 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8:30点至12:00点;下午14:30点至18:00点。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至2023年10月31日结束。 云县人民政府 2023年10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