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县2023年地方财政决算(草案)报告 |
来源:云县财政局 作者: 时间:2024-11-07 点击率:【 打印 】【 关闭 】 |
主任、副主任、各位委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的规定,受县人民政府委托,由我向县人大常务委员会报告云县2023年地方财政决算报告,请予审查。 一、2023年地方财政决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执行情况 1.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2023年,全县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5919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目标60000万元的98.66%,比上年决算数43009万元增收16184万元,同比增长37.63%。其中:税收收入完成27170万元,比上年增收15800万元,增长138.96%;非税收入完成32023万元,比上年增收384万元,增长1.21%。 2023年,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27625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目标272380万元的101.42%,比上年决算数247619万元增支28639万元,同比增长11.57%。 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情况:地方公共预算收入59193万元,上级补助收入213205万元,调入资金3490万元,政府债券转贷收入39528万元,上年结转64179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7000万元,财力总计396595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76258万元,上解上级支出10509万元,债务还本支出37528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5769万元,调出资金5546万元,年终结转50985万元,支出合计396595万元。实现当年收支平衡。 与在云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报告(简称“原报告”)的执行数相比,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较原报告增加1万元,主要是根据全市收入四舍五入要求调整;上级补助收入较原报告数增加2150万元,主要是由于其他税收返还收入增加910万元,结算补助收入增加470万元,增值税留抵退税及其他退税减税降费转移支付收入增加77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减少9万元;调入资金较原报告数增加2204万元,主要是由于新增上解高速公路利息2204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上解上级支出较原报告数增加394万元,主要是由于烟叶税上解增加1万元,其他上解增加393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较原报告数增加1757万元,主要是由于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加1万元,上级补助收入增加2150万元,扣减上解上级支出增量394万元后结余资金补充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其余项目数据与原报告数一致。 2.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县本级财力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16582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186437万元的88.99%,完成预算调整167693万元的98.88%。较上年决算数164795万元增支1026万元,增长0.62%。 与在云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报告(简称“原报告”)的执行数相比,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较原报告增加1万元,主要是根据全市收入四舍五入要求调整;上级补助收入较原报告数增加2150万元,主要是由于其他税收返还收入增加910万元,结算补助收入增加470万元,增值税留抵退税及其他退税减税降费转移支付收入增加77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减少9万元;上解上级支出较原报告数增加394万元,主要是由于烟叶税上解增加1万元,其他上解增加393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较原报告数增加1757万元,主要是由于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加1万元,上级补助收入增加2150万元,扣减上解上级支出增量394万元后结余资金补充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其余项目数据与原报告数一致。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执行情况 2023年,全县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1026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目标20842万元的49.23%,比上年决算数7379万元增收2881万元,增长39.04%。 政府性基金支出完成3746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目标25532万元的146.75%,比上年决算数65592万元减支28123万元,下降42.88%,减支主要是2023年争取到专项债券资金对比上年减27000万元。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平衡情况:当年基金收入1026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4697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转贷收入23000万元,上年结余收入5562万元,调入资金5546万元,基金收入总计49065万元。政府性基金支出37469万元,调出资金3490万元,上解支出1617万元,年终结余6489万元,支出合计49065万元,实现当年收支平衡。 与在云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报告(简称“原报告”)的执行数相比,调入资金较原报告数增加2204万元,主要是由于新增上解高速公路利息2204万元;调出资金较原报告数增加2204万元,主要是由于新增上解高速公路利息2204万元;上解支出较原报告数增加45万元,主要是由于土地出让收入8%的35%部分增加47万元,清算 2021年多上解部分2万元;其余项目数据与原报告数一致。 (三)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执行情况 按照社保基金决算口径,2023年,全县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完成12672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目标129479万元的97.87%,较上年决算数117484万元增收9241万元,增长7.87%。全县社会保险基金支出完成12324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目标126676万元的97.29%,较上年决算数112566万元增支10676万元,增长9.48%。当年社会保险基金收支结余3483万元,年末滚存结余77356万元。 与在云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报告(简称“原报告”)的执行数相比,全县社会保险基金收入较原报告数减少163万元,主要是由于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委托投资收益以最终实际结算数为准。全县社会保险基金支出较原报告数增加1万元,是由于根据全市支出四舍五入要求调整。 按照地方财政决算口径,2023年,全县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完成34476万元,比上年决算数32701万元增收1775万元,同比增长5.43%,其中: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15626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18850万元。全县社会保险基金支出完成29370万元,比上年决算数26005万元增支3365万元,同比增长12.94%,其中: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10688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18682万元。2023年社会保险基金收支结余5106万元,年末滚存结余63878万元。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由于2023年我县国有资本经营无收益,暂不具备编制县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条件。2023年我县无县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但收到临沧市财政局下达2023年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补助资金7万元,于当年形成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7万元,实现当年收支平衡。 与在云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报告(简称“原报告”)的执行数一致。 二、2023年地方政府债务情况 (一)债务规模 根据《临沧市财政局关于明确2023 年政府债务限额的通知》(临财债发〔2024〕41号),市级核定我县2023年政府债务限额为334654万元,其中:新增政府债务限额40900万元,收回调整限额43900万元。全县地方政府债务限额334654万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180621万元,专项债务限额154033万元。 2023年末政府性债务余额333827万元,其中:一般债务179827万元,专项债务154000万元。 (二)债务结构 1.置换债券127171万元,用于2014年清理甄别锁定的存量政府债务。主要投向:二级公路债务4510万元、保障房债务50130万元、农林水债务8803万元、市政基础设施债务6052万元、其他57676万元。 2.新增一般债券45700万元,实施项目7项,主要用于脱贫攻坚9400万元、易地扶贫搬迁2700万元、交通30000万元、养老及其他社会事业3600万元等资本性支出。 3.新增专项债券154000万元,实施项目7项,主要用于棚户区改造20000万元、医疗卫生7000万元、产业园区建设73000万元、铁路15000万元、城乡冷链物流基础设施19000万元、城市更新改造20000万元等国家和省级支持项目。 4.存量债务6956万元,项目46项,主要是未能置换的存量债务构成。 三、2023年县级预算调整及财政转移支付安排执行情况 经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对我县2023年财政预算调整方案(草案)进行了审查,并批准我县2023年财政预算调整方案(草案)。 (一)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调整方案及执行情况 2023年,我县2023年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59193万元,完成2023年调整预算报告数59000万元的100.33%。 2023年,县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276258万元,完成预算调整数275924万元的100.12%。 (二)县级政府性基金预算调整及执行情况 2023年,政府性基金收入调整预算数为51128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收入8792万元,上级补助收入4835万元,政府专项债券收入23000万元,上年结余5562万元,调入资金8939万元。根据我县2023年度地方财政决算数据,我县2023年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49065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收入1026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4697万元,政府专项债券转贷收入23000万元,上年结余5562万元,调入资金5546万元。较调整预算报告数减少2063万元。 政府性基金支出调整预算数为51128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支出48401万元,基金调出资金1286万元,上解支出110万元,年终结余1331万元。根据2023年度地方财政决算数据,我县2023年政府性基金支出完成49065万元。其中:政府性支出37469万元,基金调出资金3490万元,上解支出1617万元,年终结余6489万元。完成2023年调整预算报告数51128万元的95.97%。 (三)县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调整及执行情况 2023年社保基金收入年初预算数为129479万元,社保基金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26676万元,当年预算不作调整。按照社保基金决算口径,全县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完成12672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129479万元的97.87%。全县社会保险基金支出完成12324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126676万元的97.29%。 根据2023年度地方财政决算数据,我县2023年社保基金收入完成34476万元,社保基金支出完成29370万元。 社会保险基金收支差异的主要原因:根据市级统一安排,2023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失业保险基金、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工伤保险基金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由省级(市级)统筹,县区不再填列,2023年总决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及结余情况表只反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和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 (四)财政转移支付安排执行情况 2023年我县累计争取到中央和省、市级财政专项转移支付补助资金28556万元,较2022年度36184万元减少7628万元,主要体现在教育、科技、农林水、交通运输和住房保障等专项转移支付规模较上一年度出现不同程度压缩;2023年我县累计收到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181324万元,其中:2023年收到上级补助均衡性转移支付资金36907万元,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16519万元,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补助资金2353万元,按《云南省省对下均衡性转移支付办法》《云南省省对下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办法》和《云南省生态功能区财政转移支付实施办法》等规定,云县在预算支出安排上主要用于人员工资发放、机构正常运转、民生配套和改善全县生态环境保护等支出。2023年我县一般性转移支付规模较2022年度218050万元减少36726万元,主要是因为2023年增值税留抵退税及其他退税减税降费转移支付收入1556万元较2022年34981万元减少33425万元。 除部分社保、教育补助资金按政策要求实行专户管理外,其他资金均按国库集中支付要求管理,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规范按权责发生制列支事项,市县级财政国库集中支付结余不再按权责发生制列支”文件要求,我县结转至2024年安排下达指标50985万元,结转规模较上年有所压缩。 四、改革和重大政策落实情况 (一)财政直达资金机制落实情况 2023年我县继续全面加强直达资金分配、下达、使用、监管等工作,完善资金分配审核流程,强化从资金源头到使用末端的全过程、全链条、全方位监管,1-12月累计收到上级下达直达资金指标96047万元,其中:共同事权转移支付64627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28514万元,专项转移支付资金2572万元以及支持基层落实减税降费和重点民生等专项转移支付334万元。累计拨付2023年直达资金80515万元,支付进度为83.83%,不断优化直达资金使用效益,切实增进民生福祉。 (二)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落实情况 2023年继续实施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完成县级增值税留抵退税1265万元,收到上级增值税留抵退税专项转移支付补助收入777万元。 五、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执行情况 (一)预算编制管理情况。一是全面推进“零基预算”改革,创新预算编制方式,打破基数概念和支出固化格局,突出“保重点、压一般”,提升财政资金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改革,提高预算管理规范化、科学化、标准化水平,建立标准科学、规范透明、约束有力的预算制度。结合《云南省财政厅关于深化零基预算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云财预〔2022〕26 号)、《临沧市财政局关于印发临沧市深化零基预算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临财预发〔2022〕102号)有关要求,同步草拟了《云县深化零基预算改革实施方案》。创新预算管理方式,改革预算编制方法,规范财政资金分配,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建立健全能增能减的资金安排机制,构建规范透明、标准科学、约束有力的公共财政预算编制体系,增强财政统筹平衡和可持续发展能力,为推动我县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提供保障。二是全面、细化年初预算编制。严格审核把关,在编制2023年项目支出预算时,需同时编制项目功能支出科目和经济支出科目,要求各预算单位细化编制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和公务接待费等,细化年初预算项目,积极开展单位资金预算及教育收费专户资金预算编制工作,确保财政预算完整性。三是开展项目支出标准体系应用。加强全口径预算管理,2023年度预算管理业务全部纳入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管理,严格按照一体化规范要求,规范管理单位、人员等基础信息,确保各类基础信息真实、完整、准确,夯实预算管理一体化改革基础。将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教育收费)、单位资金全部纳入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确保部门依法取得的各项收入、支出预算的编制做到不重不漏。强化部门和单位收入统筹管理,我县制定印发了《云县财政局关于印发〈云县预算管理一体化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云县财发〔2022〕23号)及《云县财政局关于印发〈云县预算单位资金管理暂行实施细则〉的通知》(云县财发〔2022〕24号)文件,成立云县预算管理一体化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财政预算一体化集中部署应用推广各项工作。同时为更好地规范预算单位资金管理,严格要求预算单位将依法依规取得的单位资金收入和支出全部纳入专用账户进行核算管理,同时全口径纳入本级预算,资金支付严格通过预算指标控制。 (二)预算执行管理情况。不断深化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完善国库集中支付控制体系和集中校验机制,对政府全部收入和支出实行国库集中收付管理,同时加强财政资金全流程支付电子化管理,对所有财政资金实行全流程支付电子化管理,通过在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内对财政存量账户备案和财政专户子账户进行维护,实现粮食风险基金、社保基金等财政专户资金电子化支付。严禁以拨代支,严禁违规将财政资金从零余额账户转至实有资金账户,严禁出现二次分配和转拨等,及时纠正各种违规、不规范支付行为,确保资金合规使用,切实提升资金支付效率。坚持“先有预算,后有支出”,强化预算执行管理,实现预算指标对执行的有效控制,严禁超预算、无预算安排支出,禁止违规新增暂付款项,规范按权责发生制列支事项,我县严格执行县级财政国库集中支付结余不再按权责发生制列支的规定,按照要求采取收付实现制进行会计核算,确保账表数据一致。 (三)预算绩效管理情况。为推动预算绩效管理提质增效,将落实政府重大决策部署作为预算绩效管理重点,聚焦重点领域和重点项目,加强我县预算绩效管理,在制定印发《中共云县委云县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云县财政局关于印发云县部门预算绩效运行监控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云县财发﹝2020﹞115号),《云县财政局关于印发云县2022年度预算绩效管理考核实施细则的通知》(云县财发〔2022〕235号)等文件的基础上,为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我县2023年实施重点评价,聘请第三方机构对县级7个预算单位开展部门整体预算绩效评价,选取了16个重点项目开展绩效评价,同时对1个部门开展2024年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对其纳入2024年的年初预算县本级安排项目绩效目标填报开展全覆盖审核。以保障财政资金管理的规范性、安全性和有效性,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和管理水平。 (四)压缩预算内资金结转规模的措施。一是严格预算编制管理,增强预算编制的完整性、规范性、真实性,实现预算指标对执行的有效控制。二是强化国库集中收付管理改革,完善国库集中支付控制体系,全面提升资金支付效率。三是持续落实长期低效运转和闲置存量资金的盘活工作,加大存量盘活力度,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益。2023年我县一般公共预算结转规模为50985万元,较2022年结转规模64179万元压缩13194万元,按照要求逐年压缩。 (五)2023年县级政府采购管理情况。2023年,执行政府采购预算金额7007.18万元,实际完成政府采购金额6692.92万元,节约率4.48%。实际政府采购完成数比上年同期减少483.09万元,同比下降6.73%。 (六)2023年预备费使用情况 2023年年初预算安排预备费2730万元,按规定程序动用432万元,剩余2298万元全额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六、主要工作成效 (一)强化财源建设,全面提升保障能力。一是聚焦重点行业、重点税源、重点项目,深挖潜在税源和非税增收潜力,加强征缴管理,确保各项财政收入依法依规、应收尽收。二是坚持把争取上级支持作为财政工作的重中之重,大力争取政策资金支持,2023年争取到一般性转移支付补助180084万元,专项转移支付补助28556万元,新增政府一般债券资金2000万元,再融资一般债券资金37528万元,专项债券资金23000万元,有效加大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力度,为发展提质、为治理增效。三是认真落实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小微企业减免企业所得税,落实减征“六税两费”,对涉及企业、个体工商户缓缴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阶段性缓缴企业社会保险费等政策。全年落实减税降费33272万元,其中:增值税留抵退税8432万元、税前减税23978万元、降费862万元,切实减轻企业负担,支持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制造业等行业降低经营成本。 (二)优化支出结构,保障重点民生支出。坚持开源节流,着力强化民生保障,兜牢基本民生底线,全年民生支出占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达82.35%。一是全力兜牢民生底线。健全完善从预算编制到执行、监督的全过程“三保”政策落实工作机制,落实县级“三保”预算审核,将预算财力优先用于“三保”支出,优先保障“三保”支出需求。二是落实资金直达显成效。安排落实就业补助资金2475万元,安排教育支出75091万元,安排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9831万元,累计发放低保金8958万元,发放特困供养人员补助资金1453万元,发放残疾人两项补贴资金1188万元,安排卫生健康支出19841万元。三是着力纾解企业困难,帮助小微企业获得更多信贷支持。2023年,全年拨付企业补助资金910万元,发放劳动密集型小微企业贷款1户300万元,财政贴息73万元;发放创业担保贷款422户8028万元,财政贴息1518万元。 (三)巩固拓展成果,全力支持乡村振兴。一是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总体部署要求,增加财政资金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投入,全年整合财政涉农资金14705万元。二是持续深化东西部协作,把东西部协作项目资金作为全县保障重点,全年共投入东西部协作专项资金3272万元。三是落实金融支持乡村振兴若干政策措施,创新担保产品,搭建生产经营主体时段融资平台,帮助企业解决资金短缺,缓解经营压力;引入农担公司建立“政银担”机制。建立健全农担体系,推动解决农业适度规模经营融资难题、激发其内生活力,2023年累计担保 266户,担保借款金额 12076万元。 (四)守牢发展底线,公共治理不断提升。2023年,全县公共安全支出和国防支出11584万元,有力保障公检法司各项工作,积极推动平安云县建设;统筹安排粮食安全和农业农村发展资金10369万元,按标准足额落实地方储备粮保管费用、贷款利息和轮换费用补贴;统筹安排防灾减灾体系建设资金1953万元,有力防范应对各类自然灾害。 (五)全力加大监管,持续深化国资国企改革。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不断深化国资监管及改革工作。一是坚持用制度管事,把国有资产经营管理关进“笼子里”、晒在“阳光下”,严格执行公开公平公正的资产处置程序,全力盘活国有资产,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二是稳步推进国企改革发展,做好企业转型重组工作,促进企业健康发展。三是深化粮食企业管理体制改革,落实好粮食监管责任,确保粮食发展安全。四是加强银企合作,不断提高企业的信用,共建共享良好的金融生态环境。 (六)坚持守正创新,全面提升运行质量。一是全面推进“零基预算”改革,创新预算编制方式,打破基数概念和支出固化格局,突出“保重点、压一般”,提升财政资金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二是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保障财政资金管理的规范性、安全性和有效性,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和管理水平。三是加强对直达资金的监控监管和跟踪问效,全面做好直达资金预算执行分析,发挥直达资金“直达基层、以民生为要”的资金属性。四是积极推进预算执行监督。围绕贯彻落实重大决策,突出问题导向,制定了《云县预算执行监督专项行动方案》,将18项中央对云南转移支付重点监督项目、20项省对下转移支付重点监督项目和22项县级部门预算重点监督项目纳入监督监控范围。五是积极清理消化暂付款。按照“清理锁定,分类处置”的原则,通过规范对同性质资金根据项目对应资金情况进行调整、回补,以及积极盘活存量资源等方式完成暂付款清理消化55521万元,完成2023年消化计划48510万元的114.45%。六是根据财政部《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改革试点方案》(财办库〔2022〕87 号)文件要求,2023年为贯彻执行新修订的《财政总会计制度》,全面推进财政总会计制度改革,进一步强化预算会计及财务会计报表功能,实现新旧总预算会计制度实现平稳过渡,建立“双功能”、采用“双基础”、支撑“双报告”,通过改革保持会计核算中立性,为准确编制决算和政府财务报告提供数据支撑。加快、加强财政系统信息贯通,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集中反映了单位基础信息和会计核算、政府采购、账户管理等预算信息,推进了预算信息从预算编制到会计核算互联共享,提高会计核算数据的完整性、准确性。七是加强预决算公开。积极推进依法理财、民主理财进程。 (七)加大监管力度,提升财会监督效能。一是深入开展财政资金监管“清源行动”。扎实推进“清廉云南”建设“临沧实践”化为云县行动,以规范财政资金运行、防范廉政风险为导向,严把四个“关”,确保四个“清”,铸牢财政资金“保险箱”。二是积极开展重点民生资金专项整治。制定了《云县重点民生资金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建立健全专项整治行动工作协调机制,积极稳妥推进全县重点民生资金专项整治行动,确保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出台的各项民生政策落实到位。三是依法依规开展会计信息质量专项检查。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协同监管平台—云南)”随机抽取检查对象,对抽取单位财务管理、预算管理、决算管理、会计核算、资产负债等内容进行现场检查,对检查中发现会计基础工作薄弱、支出票据不规范等问题,责成单位进行及时整改,维护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的严肃性,提升了会计监督的影响力和震慑力。 (八)严防债务风险,筑牢安全底线。一是落实债务化解任务。严格政府管控债务规模、规范政府债务管理,加大财源建设,严控政府经常性支出,通过处置土地资源、资产处置、盘活存量资金、申请再融资债券等措施合规合法化解债务。二是压实责任,严格专项债券管理。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结合专项债券管理特点和地方实际,从“借、用、管、还”等各个环节全方位加强专项债券管理,严格防范法定专项债券风险。三是强化债务监管。切实规范投融资决策,控制经营性债务规模和融资成本,牢牢守住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风险的底线,切实防范和化解财政金融风险。 七、存在的问题和下步工作打算 2023年,全县财政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全面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总体要求,坚持难中求进、干中求进、变中求进、稳中求进,在推动积极的财政政策提升效能方面取得了一些成绩,但离上级财政部门和县委、县政府的工作要求还有差距。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财政收入的不确定性更加凸显。延续实施组合式税费支持、留抵退税等政策,以及政府投资约束趋紧,特别是受房地产市场不景气等因素影响,与房地产相关税收来源锐减,为组织财政收入带来了更大挑战。二是防风险与促发展的双重压力加大。债务风险压力大,化解难度不断增加。支持实施乡村振兴、产业高质量发展和社保救助提标等民生事业发展,刚性支出不断增加,财政保障收支平衡压力持续加大。三是预算绩效管理体系还需完善,部分绩效目标设定不够科学,绩效目标约束力不强,部门主体责任意识还需进一步增强,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还需进一步提高。 下步工作中,我们将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严格执行人大常务委员会审查批准的预算,自觉接受人大常务委员会的监督,强化财政监督管理,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扎实做好各项工作,为全县高质量发展作更大贡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