乱倾倒垃圾一直是城市管理工作中的“顽症”,不但严重影响城市形象,而且给周边居民出行带来安全隐患。
近日,云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人员在日常巡查中发现,阳晨商贸城二小后门空地有人偷倒建筑垃圾,执法人员当即结合现场垃圾线索,同时周边调查走访和调取监控视频,找到了涉事当事人 。
经询问了解,当事人潘某某于4月9日23时21分,驾驶小型货运车辆,将建筑垃圾倾倒在阳晨商贸城二小后门空地,其行为系未在规定地点倾倒建筑垃圾。该行为严重违反了《云南省城市建设管理条例》,经执法人员进行政策法规解读后,潘某某意识到自己的错误行为,接受处罚并承诺以后不再有类似行为发生。
美好环境需要大家共同爱护,建筑垃圾处置不当,会对环境造成严重污染,城市规划区内建筑垃圾处置都有具体规定,必须依法、合规开展。云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将继续加强巡查,通过跟踪管理、民众举报等多种途径对污染市容环境行为严查严处,为云县文明城市建设贡献城管力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