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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消息!云县基本医保门诊特慢病可在乡镇卫生院备案了


来源:云县医疗保障局 作者: 时间:2023年07月17日 14:16 点击率:打印 】【 关闭


在落实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遍访工作机制,走访监测户时发现有这么一位患者,说“我患高血压快有一年了,现在服用 氨氯地平降压药,20多元一盒。”“药费是否得到报销?”“我没去办理医保门诊慢性病,听说要上县城才能办,我们这里山高路远不方便,进城也找不着要怎么办?”据了解,像这种情况的农村患者不在少数。

云县紧盯广大农村慢病参保患者急难愁盼问题,迅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解决。在下放二级医疗机构现场办理医保门诊特慢病备案的基础上,进一步优化基本医保门诊特慢病备案经办,切实维护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让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

具体如何办理?让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免申即享。凡卫生健康部门纳入家庭医生慢病签约管理服务的4种慢性疾病(即高血压、糖尿病、结核病、重性精神病),患者无需申请,由所在乡(镇)卫生院直接办理医保门诊特慢病待遇,免申即享医保门诊特慢病待遇,备案后由乡村医生(或家庭医生)负责告知患者本人。

住院即办。一是在县内二级及以上定点医院住院的患者凡诊断符合临沧市17种门诊特殊病、25种门诊慢性病规定的,由所住医院负责在住院期间按规定给予医保门诊特慢性病待遇备案。二是在县政府驻地镇二级以下定点医院住院的患者符合医保门诊特慢病待遇规定的,由所住医院负责告知患者可享受的医保门诊特慢病待遇后,患者持相关检查资料到县人民医院全科医疗科办理。三是在县政府驻地镇以外的乡(镇)卫生院住院的患者符合医保特慢病门诊待遇规定的,由所住医院通过医共体内远程视频会诊,经县人民医院对应科室主治及以上医生会诊出具会诊意见后,由所住医院负责在住院期间按规定给予医保门诊特慢性病待遇备案。

就近申办。凡符合现行基本医保门诊特慢病待遇标准的参保人员,均可携带本人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二级及以上定点医院、主治及以上医生出具的诊断证明书(含出院证、出院小结等),就近到所在乡(镇)卫生院医保科(办)办理医保门诊特慢病待遇备案,即时办结。

义诊特办。无住院史、二级及以上医保定点医院就诊史等的患病参保群众,由乡(镇)卫生院牵头组织公卫、村医、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团队等,在公卫服务等期间收集患者信息,向医共体总医院提出申请后,在医共体总医院派出专家团队义诊、支援服务等期间集中在乡(镇)卫生院进行办理。

此项优化经办服务将于2023年8月1日起正式执行,若有需要办理的,请8月1日后就近进行咨询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