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晓街乡月牙村:“自然村长”成为乡村治理的“破冰者”


来源:晓街乡人民政府 作者:杨世龙 时间:2024年12月16日 15:26 点击率:打印 】【 关闭

自“自然村长”选派以来,晓街乡严格按照全市选派“自然村长”工作要求,逐项对标《临沧市“自然村长”工作清单》,督促“自然村长”扛实担任片区总网格长、加强基层组织建设、促进农民增收致富、主动排查化解矛盾、优化提升人居环境“五项职责任务”,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补齐基层治理的“最后一米”。“自然村长”们迅速转变身份角色、转移工作重心,积极主动学习“自然村长”管理制度等相关政策规定,逐步实现了从机关工作人员向“村干部”的转变、从思想上认识到行动上力行的转变,吃住在村、工作在村、与村上打成一片、融为一体,成为乡村大家庭的一员。主动担当起片区总网格长,建立健全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微网格,力争把矛盾纠纷发现在网内、解决在网内,奋力建设和美村庄,成为乡村治理的“破冰者”。

晓街乡月牙村位于城乡结合部,土地价值较高,村民的法律意识较强,随着国家光伏、高速公路等项目相继落地,因土地界限、婚姻家庭、生意经营等因素引起的矛盾纠纷成为当地乡村干部的“烦心事”“揪心事”。“有矛盾就要解决,我们要敢于面对矛盾、解决矛盾,不能让矛盾这根刺长期扎下去”,月牙村月牙地片区“自然村长”祝彪拍着胸脯说道。

祝彪,云县公安局一级警长,是晓街乡月牙村驻村工作队长,2024年8月底起兼任月牙地片区“自然村长”。长达30年的政法战线工作经历,使得他在做好群众工作、调处化解矛盾纠纷工作上练就了一套“独门绝技”。担任“自然村长”以来,祝彪始终牢记驻村工作职责和“自然村长”“五项职责任务”,主动担当起片区总网格长责任,利用网格化模式,积极协助村“两委”排查纠纷、化解问题。

“有一次,片区下辖红木树村民小组村民王某龙、潘某良因建房、建设排水沟发生邻里纠纷,经过深入了解、详细盘问事件缘由,以及双方的为人性格和处事风格之后,我与乡村组干部一同到户调处。到户之后,以我这个‘老警察’经历过的案例告知双方该事件的利害之处,并针对他们的个人性格特点进行劝导和沟通,讲人情、讲道德、讲当地风俗习惯,其间不断穿插法律知识,让其知法、遵法、用法、崇德,不到半天工夫,双方渐渐开始‘破冰’,最后‘握手言和’。”月牙地片区“自然村长”祝彪自豪地回忆道。其实,王某龙、潘某良的邻里纠纷调处只是他协助村“两委”开展矛盾纠纷调处的一个“缩影”,在月牙村这块土地上,他的“独门绝技”实实在在帮助村上破了数重冰。

在过去很长一段时间里,“买卖土地”确乎已成为本地方的一种普遍现象,成为深入骨髓的共识,类似于市场上物品的买卖行为。在晓街乡月牙村就有这样一个案例。一次,月牙地片区下辖新寨组李某梅和陈某高因土地“买卖”发生纠纷。该片区“自然村长”祝彪得知情况之后,充分利用起微网格,积极主动协助村“两委”成员迅速进行调查核实,经核实:陈某高(茶房乡人)很久前向新寨村民小组的李某梅“购买”土地,且双方已达成协议,近来国家高速公路项目建设实施,该地块被征用,受“传统买卖”思想影响,双方均想得到全部土地租金,从而引发纠纷矛盾。为了调处化解该问题,“自然村长”祝彪用上了“锦囊妙计”。针对当地风俗和法律法规相互冲突的情形,他兼顾风俗,深入浅出地进行普法宣传,耐心细致地解读土地流转等相关法律法规,与其分享当地风俗习惯、人情世故、道德风尚,用法律法规约束租户,用道德风尚谴责持证方,用土地归小组的性质和承包期限约束持证方,经过数次“涡旋”调处,最终双方达成资金分配协议,矛盾纠纷成功化解。

担任“自然村长”以来,祝彪充分利用长期在政法工作所储备的法律知识、基层群众工作经验,发扬新时代“枫桥经验”,力争将矛盾纠纷和风险隐患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阶段,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他通过入户走访、“火塘会”“院坝会”等形式,开展普法强基工作,以与群众沟通看性格、看风格,讲力度、讲温度、讲“情理法”的“小技巧”,推动乡村发展“大治理”,累计成功调处了12起矛盾纠纷,成为百姓心中的“贴心人”“和事佬”,村组干部和村民赞不绝口,纷纷竖起“大拇指”。

“我将驰而不息、久久为功,持续发挥‘老警察’余热,以更加饱满的热情和更加充足的干劲协助乡党委、村‘两委’班子成员耐心细致地做好群众思想工作,深入开展政策、法律宣传,及时有效控制矛盾纠纷扩大化,遏制升级蝶变,有效避免‘民转刑’‘刑转命’事件发生,为和美月牙村建设贡献自己的一份绵薄之力”,对于下步工作,祝彪颇具信心地展望。

(供稿:云县晓街乡人民政府党政综合办公室 杨世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