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县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云县税务局关于公布2023年第一批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名单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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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云县财政局 作者: 时间:2023-11-22 点击率:【 打印 】【 关闭 】 | ||||||
云县财税联发〔2023〕18号 云县红十字会: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和《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3号)有关规定,经11月21日云县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云县税务局召开联合审核会议确认,云县红十字会获得云县2023年度第一批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现予以公布。 获得免税资格的非营利组织取得《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企业所得税免税收入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22号)规定的免税收入,可按规定享受相关税收优惠政策。非营利组织要严格遵守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和《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3号)等有关规定,在免税优惠资格期满后六个月内提出复审申请,不提出复审申请或复审不合格的,其享受免税优惠的资格到期自动失效。主管税务机关要加强政策宣传辅导和提醒预警,严格按照税收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加强税收征管,认真落实相关税收政策,支持非营利组织发展。 附件:云县(2023-2027年)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名单 云县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云县税务局 2023年11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云县(2023-2027年)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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