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进一步增强市民的国防观念,不断提升防空和防灾意识,经研究,决定在云县主城区开展防空警报试鸣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人防警报信号鸣放时间
2024年5月12日(星期日)上午10:00—10:12。
二、人防警报信号规定
(一)预先警报:鸣36秒,停24秒,反复三遍为一个周期,用时3分钟。
(二)空袭警报:鸣6秒,停6秒,反复十五遍为一个周期,用时3分钟。
(三)解除警报:长鸣3分钟。
各种警报信号鸣放时间间隔1分钟,共用时12分钟。
三、注意事项
(一)此次人防警报鸣放,是一次依法组织开展的防灾减灾日宣传教育活动,没有任何空情及灾情,警报的鸣放不影响正常的生产、生活、工作、营业、学习等秩序。
(二)人防警报鸣放期间,各级各部门要做好本单位、本部门治安保卫、消防等工作,公安等部门要加强值勤、巡逻力度,严防突发事件的发生。
(三)任何单位、组织、个人等不得趁防空警报鸣放之时造谣滋事或扰乱社会秩序,违者依法从严处理,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
特此通告
2024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