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临沧市2024年度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工作方案》(〔2024〕9号)以及《云县2024年度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工作方案》的要求,现将对云县开展2024年度会计信息质量专项检查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检查组织实施部门
2024年度会计信息质量专项检查组织实施单位为云县财政局。
二、检查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财政检查工作办法》(财政部令第32号)、《财政部门监督办法》(财政部令第69号)、《财政部门实施会计监督办法》(财政部令第10号)、《政府会计准则制度》、《企业会计准则》、《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有关制度的补充规定和衔接规定。
三、检查对象及检查人员
按照“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规定,各级财政部门使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协同监管平台——云南),分别随机抽取本级不少于3家重点领域行政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企业作为检查对象。结合云县会计信息质量监管工作需要,由县财政局从近三年未接受过会计信息质量检查的单位中随机抽取行政事业单位进行会计信息质量专项检查作为检查对象。
(一)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协同监管平台—云南)”随机抽取检查对象为:云县档案馆、云县残疾人联合会、云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
(二)随机抽取检查人员。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协同监管平台-云南)”随机抽取检查执法人员为:
肖相贤 云县财政局副局长
罗丽云 云县财政局会计股股长
艾玉华 云县财政局监督股股长
黎建鲜 云县财政局农业农村股股长
张 怡 云县财政局行政教科文化股股长
罗志宇 云县财政局采购管理股股长
张德伟 云县财政局监督股工作人员
四、检查方式
采取现场检查方式,运用查账、盘点、查询及函证、计算、分析性复核等方式实施实地检查。
五、检查范围和内容
(一)对行政事业单位检查内容
重点关注单位2023年度政府会计准则制度执行情况,以及资产、负债、净资产、收入、支出费用、结余结转、预算管理、决算管理、财务基础、新旧制度衔接等10个方面存在的问题,重点检查会计信息真实、完整,提升会计信息质量,规范单位内部经济活动和业务活动,切实加强会计监督。
(二)对社会团体检查内容
重点关注单位2023年度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执行情况,以及会计报表的真实性、完整性、公允性、内部控制系统;资金收支;资产管理和投资管理情况;公职人员在社会组织中专兼职和领取报酬情况;收费情况;分支机构等情况。
(三)对企业检查内容
重点关注单位2023年度企业会计准则执行情况,严厉查处伪造会计凭证、虚构经济业务、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等严重违法行为。
检查期间,检查组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欢迎社会各界对违规问题线索向检查组进行举报,检查组将对举报内容、线索纳入重点检查,并对举报人信息予以保密。
举报电话:0883-3212098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艾玉华 18988327618(因工作需要,经本人同意公开手机号码)
特此公告
云县财政局
2024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