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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县人民政府关于开展云县城区环境卫生、乱停乱放、不文明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通告


来源:云县人民政府 作者: 时间:2024年08月13日 15:26 点击率:打印 】【 关闭

云县政〔202434

为积极营造文明有序、整洁优美的城市生活环境,不断提升城市形象。根据《中共云县委办公室 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云县城区环境卫生、乱停乱放、不文明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现就开展云县城区环境卫生、乱停乱放、不文明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整治时间

集中整治时间为2024年8月至10月;2024年10月以后形成常态巩固提升。

二、整治内容

(一)开展环境卫生整治。加强对城市公共区域的管理,确保设施干净、周围无垃圾污水污迹、无明显异味。对城区餐饮店、饭店环境卫生进行监督、规范,确保无脏乱差现象。对背街小巷、老旧小区环境卫生进行清理整治,并教育引导市民爱护环境卫生,不乱堆乱放、乱贴乱画、乱拉乱挂、乱泼乱倒。督促商户、住户严格落实“门前五包”责任制,确保门前干净清爽、整洁有序。对爱国卫生各责任区域进行常态化巡查、常态化管理,持续组织开展爱国卫生运动。

(二)开展乱停乱放整治。对主次干道、人行道,农贸市场周边、医院周边、学校周边、客运站周边机动车、非机动车、共享单车乱停乱放、堵塞路口等行为进行整治。加大对背街小巷违法停车查处力度,对长期停放的“僵尸车”依法予以清理。查处公共道路及公共区域机动车占用、堵塞、封闭消防通道等违法行为。

(三)开展不文明行为整治。结合“文明交通创导行动”,对乱扔垃圾杂物、乱扔烟头、随地吐痰、躺卧公共座椅、损坏公共设施、随意攀折花木等个人不文明行为,驾驶机动车随意变更车道、占用应急车道、开车接打电话、不系安全带、不佩戴安全头盔、车窗抛物等不文明交通行为,遛狗不牵绳、随意放养犬只、宠物随处便溺、犬吠扰民、宠物惊吓市民等不文明养宠行为,对广场器乐演奏、唱歌、广场舞、夜市摊点食客猜拳劝酒等生活噪音扰民行为进行批评教育、劝导引导、媒体曝光、依法处罚;常态化引导市民规范个人言行。

整治工作期间,将对不文明行为的图片和视频进行采集、固定,适时曝光环境卫生脏乱、车辆乱停乱放及市民不文明行为。有违反本通告情形的,将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特此通告。

2024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