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事条件 | 1、有与住所相独立 的固定经营场所。 2.符合《云南省云县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划》的要求。 3.国家烟草专卖局 规定的其他条件。 | 烟草专卖许可证 有效期届满后需 要继续生产经营 的,持证人应当在 有效期届满 30 日 前提出延续申请。 | 1.烟草专卖零售许 可证有效期内,企 业名称、个体工商 户名称、法定代表 人或其他组织负责 人、经营者姓名以 及经营地址名称等 登记事项发生改 变, 以及企业类型 发生改变但经营主 体未变化的,持证 人应当及时提出变 更申请。 2.家庭经营的个体 工商户,持证人在 家庭成员间变化 的,可以申请变更 烟草专卖零售许可 证。 3.因道路规划、城 市建设等客观原因 造成从核定经营地 址变更到原发证机 关辖区内其他地址 经营的,持证人应 当提前提出变更申 请。 4.变更许可范围 的,持证人应当提 前提出变更申请。 | 烟草专卖零售许 可证持证人需要 暂时停止经营业 务 1 个月以上的, 应当在停业前提 出停业申请。申请 停业期限应在烟 草专卖许可证的 有效期内且停业 时间不得超过一 年。 | 停业期的烟草专 卖零售许可证持 证人停业期满或 者提前恢复营业 的,应当及时向发 证机关提出恢复 营业申请。 | 取得烟草专卖零 售许可证的公民、 法人或者其他组 织在有效期内不 再从事生产经营 活动的,应当及时 向发证机关提出 歇业申请。 | 取得烟草专卖零售 许可证的公民、法 人或者其他组织在 有效期内遗失或者 损毁许可证的,应 当及时向发证机关 提出补办申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