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县人民政府关于云县刘家箐水库至幸福连通工程投入运行的通告 |
来源:云县人民政府 作者: 时间:2025-03-14 点击率:【 打印 】【 关闭 】 |
云县刘家箐水库至幸福连通工程(以下简称“幸福连通工程”)于2023年12月8日竣工验收,试运行期已终止,定于2025年3月18日恢复通水投入运行。由于项目区雨季雨量充沛,地质情况复杂,工程沿途地质灾害点、滑坡、坍塌、泥石流等不可预见的情况较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云南省水利工程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投入运行时间:2025年3月18日开始。每年7月1日至12月31日为刘家箐水库蓄水期,刘家箐水库下闸蓄水后,幸福连通工程停止通水,次年1月1日恢复通水。 二、幸福连通工程影响区域范围:幸福连通工程管线沿途及其下游区域。 三、幸福连通工程投入运行后,由于该工程沿途经过或地下穿越祥临公路、老214线国道、羊耿线、乡村公路、村组公路等多段各类公路,请过往车辆、行人、沿线居民及社会各界人士严格按照交通标志牌通行,若发现管道爆管、漏水等突发异常情况,及时避让,并报告运行管理单位。联系电话:18008834550(李光华)、18288396069(李天泽)(因工作需要,经本人同意,公开手机号码)。 四、幸福连通工程投入运行后,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许可擅自操作、启闭工程冲砂闸、排气阀、减压阀、平衡阀、水锤消除阀等设施设备。 五、幸福连通工程投入运行后,工程管线沿途易发生地质灾害,易引起高边坡塌滑或滑坡,广大人民群众要自觉远离工程沿途悬崖、陡壁、堆积体等危险地段。 六、幸福连通工程投入运行后,工程沿途周边居民要监护好家中未成年人、智障人员、聋哑人员、管理好家养牲畜,严禁管线沿途周边居民及家养牲畜进入管线范围逗留、玩耍。 七、幸福连通工程投入运行后,县水务局、县公安局、县应急管理局、县交通运输局、市生态环境云县分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林业和草原局等部门要切实加强依法履行职责,加强监管,确保工程运行安全。 八、幸福连通工程投入运行后,爱华镇人民政府及沿途所辖村委会刘家箐村、头道水村、垭口田村、箐口村、昔汉村等村民委员会及村民小组和幸福镇人民政府及沿途所辖村委会哨山村、邦挖村、慢遮村、幸福村、掌龙村、海东村、忙峨村等村民委员会及村民小组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加大安全宣传,采取有力措施,积极教育,引导群众自觉认知工程运行区域存在突发灾情的可能性,非必要不接近工程区域,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九、幸福连通工程投入运行后,运行管理单位云县刘家箐水库管理局要完善工程运行管护方案,充分调动8名临时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开展管护工作;加强与县水务局、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等部门的水情信息通报;加强工程运行影响区内安全巡视巡查工作,确保安全。有关单位和群众要积极配合和支持云县刘家箐水库管理局的运行管理工作。 十、对违反本通告相关规定,未经许可擅自进入工程管理区域操作工程冲砂闸、排气阀、减压阀、平衡阀、水锤消除阀等设施设备;盗窃工程设施设备,影响工程安全运行的单位和个人,依法承担法律责任;未经许可擅自操作或盗窃工程设施设备造成自身伤害的,一切后果自负;对破坏工程设施设备和阻扰工程运行管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特此通告。 2025年3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