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临沧市民政局 临沧市财政局关于转发<云南省经济困 难老年人服务补贴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云民规〔2023〕2号)文件,经济困难老年人服务补贴自2023年4月起执行。经乡镇、村(社区)审核,县民政局审批,确定2025年3月份2433人符合享受经济困难老年人服务补贴发放条件。补贴标准严格执行发《云南省经济困难老年人服务补贴实施办法(试行)》文件,按照本县户籍、年龄80周岁及以上的低保老年人和分散供养的特困老年人按50元/人/月的标准落实发放,3月份全县发放经济困难老年人服务补贴12.165万元。现将发放情况进行公示。
监督电话:0883—3225051。
附件:云县2025年3月份经济困难老年人服务补贴发放名册
云县民政局
2025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