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临沧市财政局2023年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实施方案》(临财监发〔2023〕10号)的安排部署和《云县财政局关于印发〈云县财政局2023年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云县财发〔2023〕109号)的要求,对云县行政事业单位开展2023年度会计信息质量专项检查工作已结束,现将检查结果公示如下:
一、检查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财政部门实施会计监督办法》(财政部令第10号)、《财政检查工作办法》(财政部令第32号)、《财政部门监督办法》(财政部令第69号)及其他财政监督执法相关政策文件开展专项检查。
二、检查组人员
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协同监管平台-云南)”随机抽取检查执法人员。
钟汝鑫 云县财政局副局长。
艾玉华 云县财政局财政监督股股长。
张 怡 云县财政局行政教科文化股股长。
周解珍 云县财政局经济建设股股长。
黎建鲜 云县财政局农业农村股股长。
杨 丽 云县财政局预算股副股长。
张德伟 云县财政局财政监督股工作人员。
三、检查方式
采取现场检查方式,运用查账、盘点、查询及函证、计算、分析性复核等方式实施实地检查。
四、检查结果及处理情况
通过实地检查发现,云县应急管理局在财务会计管理工作中存在“部分会计记账原始单据合规性审核不严”的问题,现已责令整改。云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在财务会计管理工作中存在“部分会计记账凭证原始单据合规性审核不严”的问题,现已责令整改。
特此公示
(联系人:艾玉华 联系电话:189****7618)
云县财政局
2023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