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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县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来源:云县人民政府 作者: 时间:2024-12-26 点击率:打印 】【 关闭

2024年,中共云县委、云县人民政府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加强对法治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一体推进法治云县、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着力在法治轨道上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形成了风清气正、政通人和、经济发展的良好局面。

一、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党委和政府强化理论武装,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法治建设工作扎实有效

从县委常委会、县政府常务会带头做起,全县各级各部门主动跟进,认真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全面持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及时通报各种违纪违法案例,从正反两面共同发力,持续教育、引导和促进“关键少数”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县委、县政府理论学习中心组、各级各部门理论学习中心组年度研学内容,县委党校、乡(镇)党校分别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干部培训的重点内容。健全完善并认真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党政主要负责人述法制度相关制度,将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守法情况作为年终考核的重要内容。建立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制度,坚持领导干部任职前法律考试制度、向宪法宣誓制度,持续深入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入心入脑。2024年3月20日制定印发《云县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清单》。年内,组织科级干部参加任职前法律考试,县人大常委会组织公职人员向宪法宣誓。

(二)全面统筹协调,加强党委、政府对法治建设的集中统一领导

充分发挥县委、县政府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坚持党对法治建设的集中统一领导。坚持党领导立法、保证执法、支持司法、带头守法。调整充实以县委主要领导任主任、县政府主要领导任副主任的县委依法治县委员会,负责全面统筹依法治县各项工作;调整充实县委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和立法、执法、司法、守法普法4个协调小组,负责抓好具体日常事务和专项工作落实,构建了“1+1+4”的全面依法治县工作组织体系。县委依法治县委员会及其办公室和4个协调小组分别制定了相关的工作制度、运行机制,并严格落实到位,确保了各项工作的有力有序有效推进。县委、县政府加强对法治建设的组织领导,将经济社会发展和法治建设同步谋划、同步部署、同步推进,统筹推进法治云县建设规划、云县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云县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云县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两规划两纲要”的具体实施。通过组织召开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县委常委会、县政府常务会、立法、执法、司法、守法普法4个协调小组工作会等方式,适时研究解决“两规划两纲要”落地见效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强化法治建设成效督查、考核,压紧压实乡(镇)、部门的法治建设责任,将乡(镇)、部门的法治成效考核纳入年度综合考评的范围进行严格考核。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带头进行个人述法,以上率下带动全县各级各部门领导干部认真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2024年,组织乡(镇)和部门主要领导进行书面述法。2024年4月28日,县政府第33次常务会议专题听取省级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推进情况汇报;2024年6月28日,县政府召开法治政府建设推进会议,及时对法治政府建设相关工作作出部署。2024年10月25日,县委常委专题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推进情况汇报。

(三)法治宣传教育全面持续深入开展

充分发挥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在法治云县建设中的基础性、先导性作用,加快构建党委领导、政府主导、人大监督、政协支持、部门各负其责、社会参与、人民群众为主体的普法工作新格局,全面压紧压实“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采取制发普法责任清单、重要普法节点提示单、重点任务督办单、履行普法责任评价书“三单一书”等方式督促全县118个普法依法治理责任单位切实抓好普法工作任务落实。有步骤、有重点地持续实施公民法治素养提升行动,针对不同群体,采取开办农民夜校、建立农民工法治宣传日、建立“小手拉大手”机制等方式,持续推进法律“六进+N”活动,让法治宣传教育全覆盖、无盲区。深化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组建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普法工作队,锁定重点普法区域,确定重点普法对象,对重点区域、重点对象持续开展“一对一”“多对一”的分类施策普法工作。在普法强基补短板工作中,配备“一村一警”,配备乡(镇)村两级人民调解员、选派自然村长。遴选和培养出农村“法律明白人”、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加大以案释法力度,坚持在执法办案中释法说理,让执法对象“口服”“心服”。积极把法治元素融入文化公园、村组活动场所、党员服务中心、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等场所设施建设,因地制宜建设各类法治文化阵地。2024年组织实施法治文化阵地示范项目2个(涌宝镇、爱华镇永胜村),拓展村组普法阵地,截至目前,共建成拓展法治文化阵地8个,做到村有法治宣传设施、组有法治宣传标语标识,营造专项普法工作浓厚宣传氛围。全面持续深化法治宣传教育,共组织开展专项普法宣传412场次,受教育群众10万余人次;发放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普法宣传材料2万余份;云县普法微信公众号播出以案释法专栏31期、展播云县原创普法视频9期、正面普法宣传信息转载量5316次、信息阅读量为126280次、新媒体访问量136420次。民主法治示范创建成效显著,全县194个村(社区)已全部创建成为民主法治示范村,其中:成功创建国家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1个,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7个,市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76个。充分发挥云县延安精神研究会、云县彝学会、云县老年人协会等社会团体的作用,深入挖掘民族文化资源,积极创作群众喜闻乐见的法治文艺作品。充分发挥现代新媒体在法治宣传中的便捷优势,积极创作各种群众喜闻乐见、较为“接地气”的法治山歌、普法短视频、法治情景剧等全方面、多角度的进行法治宣传教育,不断提升普法的质效。

(四)法治建设重点工作目标任务有序推进

对标“一规划两纲要”具体工作任务,全面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智能高效、廉洁诚信、人民满意的法治政府。一是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落实到位。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重大行政决策依法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等程序,做到公众意见充分吸收,专家论证客观独立,风险评估应评尽评。全县涉及“五大重点工程”“三大经济”“四个动力源”的县城“三河六岸”、高速公路、物流园区等事关社会公众切身利益的重要规划、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重大公共建设项目等,及时通过举办听证会等形式加大公众参与度。深入开展风险评估,认真听取相关利益群体的意见建议,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确保决策公平、透明、可预期,进一步提高了行政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水平,行政决策公信力和执行力不断提升。二是法治化营商环境得到有效优化。认真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实行涉企行政检查计划备案制度。深入开展市场主体倍增“阳光、雨露、土壤”行动,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坚决纠正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用好营商环境评价制度和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全面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大力推进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全面加快“证照分离”、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多证合一”、电子证照等改革。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化管理,30个县级部门和12乡(镇)人民政府共承接行政许可事项242项。持续开展“减证便民”行动,大幅清理证明事项,取消县级部门证明事项187项,保留实施证明事项77项,基层保留开具证明事项6项。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目前实施的告知承诺制证明事项有46项。三是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得到全面落实。督促各行政执法部门通过政府网站及政务新媒体、办事大厅公示栏、服务窗口等平台及时向社会公开行政执法基本信息、结果信息,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各行政执法单位均设置政策法规股或法制大队等法制审核机构,并配备专兼职法制审核人员,对重大行政执法事项从严开展法制审核。重点围绕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情况,聚焦行政审批“中梗阻”和卡、拖、慢等问题,不断加强个案监督,及时纠正违法案件,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四是行政执法质量提升三年行动深入推进。对县级各行政执法部门去年办结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案卷,采取部门内部全面评查、县级随机抽取评查的方式进行评查,2024年共抽取了12个部门的55卷执法案卷进行集中评查,并将案卷评查情况“点对点”反馈给各行政执法单位,要求各行政执法单位对存在问题加以整改落实,并在今后的行政执法中进一步提高执法质量。进一步深化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跨领域跨部门联合执法有序推进。加大对行政执法人员的管理考核和培训力度,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组织开展行政执法资格考试,规范全县行政执法工作,全面提升执法效率和水平,切实加强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树立良好的执法形象。认真落实“企业安静期”的工作要求,每月1日至15日,除安全生产现场检查或紧急、特殊情况外,原则上不对企业开展行政检查。设立5家涉企行政检查固定监测点,由5家固定企业每月将各行政部门到企业开展行政检查的情况报送至县司法局进行分析研判;对10户企业营商环境满意度进行监测。各行政执法部门在开展涉企检查中总体上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不存在借行政检查故意刁难企业,影响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等问题。五是重点领域执法力度进一步加大。食品药品、公共卫生、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安全生产、劳动保障、城市管理、交通运输、金融服务、教育培训、民生保障、电信诈骗、生物多样性保护等重点领域执法力度得到进一步加强。六是重大突发事件得到依法预防和处置。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应对突发事件,严格依法实施应对举措。强化政治引领,构建依法合规、运行高效的重大突发事件的应急制度体系。高度重视突发事件防范和应对,健全完善突发事件监测预警、信息研判报告、应急响应、恢复重建、调查评估、重大敏感舆情应对处置等应急管理工作机制,不断提高突发事件应对的法治化规范化水平。完善应急管理体系,加强应急指挥平台、救援队伍、救援装备、应急避难场所和应急物质保障体系建设,确保关键时刻“万无一失”。强化突发事件依法分级分类施策,增强应急处置的针对性、实效性。按照平战结合原则,制定并适时修改完善抗震救灾、森林草原防灭火、道路交通、防汛抗旱、地质灾害、安全生产、公共舆情等各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坚持定期开展实战化应急演练,以应急演练规范应急救援程序,熟悉应急装备性能、掌握应急处置要领,注重提升依法预防突发事项、先期处置和快速反应能力。加强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法律法规教育培训,增强各级领导干部应急处置的法治意识。七是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得到规范和加强。深入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不断提高行政复议的知晓度、公信力,行政复议公正高效、便民为民的制度优势得到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得到全面彰显。组织各乡(镇)各部门执法人员参加新行政复议法线上线下培训学习,33名行政执法人员参加了司法部组织的线上培训。选派县司法局1名干部参加了省司法厅、省高级人民法院组织的行政审判与行政复议培训班,累计组织行政复议人员学习15场次180余人次。在12个乡(镇)行政复议代办点长期设立咨询服务窗口,将行政复议申请、受理、审理、决定等环节规定以流程图形式展现,并积极向辖区群众尤其是有行政复议意愿的群众提供学习咨询、法律咨询等相关配套服务,对拟提出行政复议申请的群众、市场主体进行具体问题的详细解答。在全面维护司法权威过程中全方位做好行政应诉工作,做到庭前精心准备应诉,庭时全力配合审理,庭后尊重法院判决。认真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倒逼领导干部提升法治思维能力和依法行政能力。八是依法行政能力建设得到有效加强。建立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把民法典作为行政决策、行政管理、行政监督的重要标尺,坚决避免违背法律法规随意作出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和增加其义务的决定。创新行政执法方式,加强非强制行政手段的运用,采取轻微违法告知承诺、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警示告诫、指导约谈等执法方式,使行政执法宽严相济、法理相融,让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全县45个行政执法单位均按要求完成了不少于60个学时的行政执法人员全员培训,全县累计组织行政执法人员集中培训240余场次,参训人员6400余人次。九是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基准制度有效推行。认真组织和督促各行政执法部门制定并公布自由裁量权基准,规范行使自由裁量权,防止标准不统一、畸轻畸重等问题。21个县级行政执法单位已经制定完成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清单并在云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进行公布;其余单位已基本编制完成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清单,但由于其对应的上级部门尚未制定公布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清单而未公布,待上级公布后将及时进行修改完善后公布。坚持将标准化执法与人性化服务相结合,将柔性执法贯穿行政执法活动全程,促进法律“权威力度”和执法“人性温度”的有效融合。十是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更加严格规范。把民法典作为行政决策、行政管理、行政监督的重要标尺,坚决避免违背法律法规随意作出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和增加其义务的决定。坚持从源头上防止违法文件的出台,严格遵循法定权限和程序制发规范性文件,全面落实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和备案审查制度,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确保备案审查率达100%。目前,全县共有57个单位和部门具有依法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的资格,57个主体资格单位和具体负责承办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核的县人大常委会相关委室、县政府办等在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审核备案过程中严格执行备案要求,确保了制定出台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适当。建立行政规范性文件动态清理工作机制,对规范性文件进行常态化“扫描”、制度化清理,实现规范性文件的立、改、废工作与经济社会改革发展无缝对接。十一是政府信息公开积极主动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用更加公开透明赢得人民群众更多理解、信任和支持,做到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全部公开到位,其他信息依群众申请依法依规进行公开。持续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和结果公开,主动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全面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质量,依法保障人民群众合理信息需求。十二是乡(镇)赋权工作稳慎推进。全面稳慎推进乡(镇)赋权工作,统一赋予12乡(镇)人民政府县级行政职权120项,其中:行政处罚119项,行政许可1项;赋权事项中,行政许可的赋权方式为委托,行政处罚的赋权方式为下放。加之云南省乡(镇)行政职权86项基本目录事项和临沧市立法明确的乡(镇)法定行政职权事项4项,目前各乡(镇)人民政府有行政职权事项210项。同步完成了乡(镇)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清单的编制工作,目前全县各乡(镇)有综合行政执法事项144项。组织开展对乡(镇)赋权工作事项落实情况的调研,乡(镇)综合行政执法的机构已组建,做到“一支队伍管执法”。由县政务服务局、县司法局等相关部门组成工作组对乡(镇)赋权事项进行反复评估,综合评估认为,12乡(镇)已逐步推开赋权后的行政执法等相关工作,但由于赋权时间不长,工作成效还不够凸显,暂无需要收回的事项。根据《云南省乡镇(街道)行政职权基本目录(2023年版)》、《云南省乡镇(街道)部分县级行政职权指导目录(2023年版)》,充分认识赋予乡镇审批执法权限对推进基层职责权限法定化、完善基层综合执法体制机制的重要意义,加强与县委编办、县政务服务管理局,对接组织梳理乡(镇)人民政府综合行政执法6项工作制度模板印发12乡(镇)人民政府,做到工作制度上墙。十三是公职律师力量有力充实。建立健全公职律师、法律顾问统筹调用机制,注册公职律师15人,将全县在编人员中具有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百名国家公职人员组建成为县委、县政府百名公职法律服务团队,进一步整合法制审核力量。十四是矛盾纠纷多元化解质效全面提升。构建综治中心、网格化服务管理中心、矛盾纠纷调处中心、信访接待中心“多中心合一”的一体化实战平台,发挥统筹协调作用,调度具有调解职能的行业部门、人民调解组织等进行处理,按照统一“受理、分流、调度、督办、回复、回访、归档”七步闭环工作流程,打造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一站式”服务,发挥出矛盾纠纷化解主阵地的作用。2024年5月14日,印发了《关于切实加强行政调解工作的通知》,进一步健全行政调解工作体制,补齐行政调解短板,切实履行法定行政调解职责,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三调”联动大调解工作机制作用。积极推进基层党组织体系网和社会治理网双融合,精准规范设置城乡一般网格2443个,专属网格107个,所有网格均择优配齐网格员,围绕常见矛盾纠纷隐患情形,全方位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全面推进商(协)会调解工作,设立云县总商会人民调解委员会,化解非公有制经济领域矛盾纠纷,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五)法治建设成效考核稳步推进

云县对标《云南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任务清单》230项清单事项和《市县法治政府建设示范指标体系》(2021年版)的100项具体工作任务,全面落实《云县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创建工作方案》230项任务清单,涉及76个责任单位的9大类230项评价指标对应的痕迹档案材料已完成收集、审核和上传工作。2024年11月13日,接受省委依法治省办第四督察组法治督察临沧延伸督察云县工作;2024年11月27日至28日,云县成功迎接法治政府建设成效省级第三方实地评估。

二、下步工作打算

在下步工作中,中共云县委、云县人民政府将认真统筹好云县法治建设的“一规划两纲要”的推进实施,确保法治云县、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一体推进,全面建设好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人民满意的法治政府,全面助力风清气正、政通人和、经济发展三大目标的实现。

中共云县委

云县人民政府

2024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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