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县教育体育局关于《云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方案》听证会报告的公告(第3号) |
来源:云县教育体育局 作者: 时间:2024-08-23 点击率:【 打印 】【 关闭 】 |
为增强行政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规范行政决策行为,提高工作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监督权,依照《云南省人民政府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实施办法》的规定,云县教育体育局对《云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方案》(听证稿)(以下简称《方案》)进行公开听证,现将听证会报告公告如下: 一、听证事由 云县教育体育局就《云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方案》(听证稿)是否科学、合理举行听证,听取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二、听证会举行时间、地点 时间:2024年8月21日 15:00至17:30 地点:云县教育体育局4楼412会议室。 三、听证会举行情况 (一)听证会准备情况 1.发布听证会第1号公告 2024年8月6日,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实施办法》的规定,云县教育体育局在云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重大决策听证事项板块发布了《云县教育体育局关于举行〈云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方案(修订征求意见稿)〉听证会的公告》(第1号),向社会公布了听证事项、听证代表名额及其产生方式、听证时间等相关内容。 2.确定听证参会人员 2024年8月14日,确定了听证会参会人员,包括:1名听证主持人,1名决策发言人和2名听证监察人;核实确定了听证代表15名,听证代表由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法律工作者、相关部门专家、学生家长代表、营养改善计划相关人员等组成。指定旁听代表2人。 3.发布听证会第2号公告 2024年8月15日,云县教育体育局在云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重大决策听证板块发布了《云县教育体育局关于举行〈云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方案(修订征求意见稿)〉听证会的公告》(第2号),公布了听证时间、听证地点、听证主持人、听证委员、听证监察人、听证记录人、决策发言人及听证代表名单。 (二)听证会召开情况 2024年8月21日15:00至17:30,听证会在云县教育体育局4楼412会议室举行。本次听证会代表应到15人,实到15人,其中,人大代表1人,政协委员1人、法律工作者1人,相关部门专家5人,学生家长代表3人、从事营养改善计划相关人员4人。旁听人员2人。经听证监察人现场监察,符合召开听证会的要求。 听证会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1.听证主持人介绍核实听证参加人身份等情况; 2.听证监察人根据听证代表人数及参加情况宣读准予召开听证会监察意见书; 3.听证主持人宣读听证会纪律; 4.决策发言人就《方案》的主要内容、依据、理由和有关背景资料作简要情况说明; 5.听证代表就《方案》提问并发表意见或建议(每人发言时间不超过5分钟); 6.决策发言人就听证代表的提问发言进行答辩; 7.有补充意见的听证代表补充发言; 8.听证代表审阅本人的发言记录并核实签字; 9.听证主持人总结和归纳听证代表的主要观点和理由; 10.听证代表、决策发言人、听证监察人对听证会笔录进行审阅并签字核定; 11.听证监察人对本次听证会的举行过程出具听证监察意见; 12.听证主持人宣布听证会结束。 四、听证代表建议采纳情况 (一)第五条 供餐方式第三点 由县卫生健康局牵头,参照《学生餐营养指南》(WS/T554--2017)等标准,结合当地学生营养健康状况,根据自然条件、季节特点制定学生餐所需食物种类及日均数量指标,根据当地市场食材供应等情况,运用学生电子营养师等膳食分析平台或软件,制定带量食谱并予以公示,确保膳食搭配合理、营养均衡。 采纳情况:采纳意见。第五条 供餐方式中第三点更改为:供餐食谱:各校参照《学生餐营养指南》(WS/T554--2017)等标准,结合当地学生营养健康状况,根据自然条件、季节特点制定学生餐所需食物种类及日均数量指标,根据当地市场食材供应等情况,运用学生电子营养师等膳食分析平台或软件,制定带量食谱并予以公示,确保膳食搭配合理、营养均衡,并根据卫生行政和疾控部门营养监测评估情况适时调整食谱。 (二)第六条 保障措施第二点县卫生健康局和疾控中心职责:负责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与评估,指导食品安全事故的病人救治、流行病学调查和卫生学处置;对学生营养改善提出膳食指导意见,制定营养知识宣传教育和营养健康监测评估方案;在县教育体育局配合下,开展营养知识宣传教育、膳食指导和营养健康监测评估。 采纳情况:采纳意见。县卫生健康局和疾控中心的职责:负责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与评估,指导食品安全事故的病人救治、流行病学调查和卫生学处置;对学生营养改善提出膳食指导意见,配合学校开展营养知识宣传教育和营养健康监测评估。 (三)第六条 保障措施第四点第4小点县财政局和县教育体育局要加强营养膳食补助资金使用管理情况的监管,开展定期审计。指导各实施学校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强化内部监管。学校应定期(每学期至少一次)公开食堂收支情况,自觉接受师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加强资金监督。 采纳情况:采纳意见。县审计局要加强营养膳食补助资金使用管理情况的监管,开展定期审计。县教育体育局指导各实施学校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强化内部监管。 (四)第六条 保障措施第七点进一步加大县财政投入力度,弥补食堂建设资金缺口,优先支持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学校食堂建设及饮水、电力设施改造。 采纳情况:采纳意见。多渠道筹集资金,弥补食堂建设资金缺口,优先支持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学校食堂建设及饮水、电力设施改造。 (五)第六条 保障措施第八点第3小点根据《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云人社发〔2023〕37号)要求,食堂从业人员最低工资标准每人每月1690元,全年按12个月计算。从业人员工资列入县财政预算予以保障。如最低工资标准有调整的,根据当年最低工资标准文件进行相应调整。 采纳情况:采纳意见。根据《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云人社发〔2023〕37号)精神,云县属于三类地区,工资标准每人每月1690元。2024年从业人员工资按此标准列入2025年县财政预算予以保障,全年按12个月计算。如最低工资标准发生变动,遵循当年发布的最新最低工资标准文件,对从业人员工资进行相应的调整。 云县教育体育局本着充分尊重公众意见的原则,对听证代表的意见和建议进行认真分析、研究,并进一步对《云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方案》(听证稿)进行修改完善,并按照相关要求履行报批程序。 云县教育体育局 2024年8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