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沧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信息第一次公示 |
来源: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作者: 时间:2023-02-08 点击率:【 打印 】【 关闭 】 |
临沧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信息 第一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规,临沧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必须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按照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规定,现将本项目在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期间,必须履行发布的“公众参与”有关信息公示如下,并征求公众相关意见。 一、建设项目名称、选址选线、建设内容等基本情况 (1)建设项目名称:临沧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 (2)建设地点:临沧市云县晓街乡小河边以东950米处。 (3)总投资:37822.56万元。 (4)建设内容:本项目建设规模为日处理生活垃圾500吨,配套建设1×500t/d机械炉排垃圾焚烧炉+1台中温次高压余热锅炉+1×9MW汽轮发电机。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云县海创环境能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及电话:杨丽娟; 邮箱:2472117010@qq.com; 地址:云南临沧市云县爱华镇德胜村莲花塘二组。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 环评单位名称:云南博曦环境影响评价有限公司; 联系人及电话:曾贵菊; 邮箱:840392674@qq.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连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公告2018年第48号:关于发布《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配套文件的公告 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mj1NkFmsaJ83wPaLuWZoUg,提取码:gek9。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电话、传真、书信、电子邮件、填写公众意见表等多种方式向建设单位提出意见和建议。 公众提交意见时,请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对于公众提交的相关个人信息,我司承诺不会用于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之外的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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