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报送2024年度经营主体年报的通告 |
来源: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作者: 时间:2025-01-01 点击率:【 打印 】【 关闭 】 |
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暂行办法》《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公示暂行办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就开展2024年度报告工作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年报报送主体 凡2024年12月31日前(含当日)在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注册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均应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报送2024年年度报告。 二、年报报送时间 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年报时间2025年1月1日—6月30日。 三、年报报送方式 (一)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 可以通过以下任意一种方式报送年报: 1.登录云南省政务服务网(https://zwfw.yn.gov.cn),通过“高效办成一件事”模块的企业数据填报“一件事”端口进行填报。 2.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云南)”(网址:http://yn.gsxt.gov.cn)报送。 (二)个体工商户 可以通过以下任意一种方式报送年报: 1.登录云南省政务服务网(https://zwfw.yn.gov.cn),通过“高效办成一件事”模块的企业数据填报“一件事”端口进行填报。 2.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云南)”(网址:http://yn.gsxt.gov.cn)报送。 3.通过手机端“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小程序或“市场主体智能化开办”小程序报送。 4.直接向经营场所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报送纸质年度报告。 四、法律责任 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对其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未按照本通告期限报送年度报告,以及在年度报告中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市场监管部门将按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暂行办法》《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公示暂行办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五、注意事项 (一)请谨慎识别打电话、发短信称某某机构办理业务。不要相信通过链接、添加微信,收取费用的电话,也无需提供银行卡账号信息等,请广大经营主体谨防上当受骗! (二)企业联络员发生变动的,可通过原联络员登录系统变更或到登记窗口申请新联络员备案登记,再进行年报。 (三)企业在报送年报信息时,应如实填写、认真核对填报信息,填报错误的应在6月30日前自行更正。 (四)年报系统将于6月30日24时关闭,因“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访问量大,建议在4月底以前错峰年报,以免网络拥堵被延误。 (五)除年报信息外,企业还应当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云南)中“其它自行公示信息填报”填报并公示即时信息,包括股东出资信息、股权变更信息、行政许可信息、知识产权出质登记信息、行政处罚信息等。 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咨询电话:0883-3218652 爱华市场监督管理所咨询电话:0883-3214099 涌宝市场监督管理所咨询电话:0883-3710104 大寨市场监督管理所咨询电话:0883-3870040 幸福市场监督管理所咨询电话:0883-3833050 特此通告 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1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