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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县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县级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度云县市场监管领域部门“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的通知


来源: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作者: 时间:2023-03-21 点击率:打印 】【 关闭

云县双监办〔2023〕2号

县级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

根据《关于印发 2023 年度临沧市市场监管领域市级部门“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和市级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的通知》(临市双监办〔2023〕2 号)文件要求,云县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县级联席会议办公室根据云县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县级联席会议22家成员单位上报的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和双随机联合抽查工作计划,汇总编制了30项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和8项双随机联合抽查工作计划。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将《2023年度云县市场监管领域部门“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和《2023年度云县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见附件1、2)印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高度重视

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已列入省 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2023年度督查检查事项和年度综合考评事项以及营商环境评价事项,县级各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周密安排部署,明确主管领导和牵头股室,切实把本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落到实处。

二、严格“双随机”抽查检查程序

(一)建立完善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和检查对象名录库。县级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要建立完善覆盖本辖区各层级、与抽查事项相对应的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要根据法律法规和部门职责分工,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通过分类标注、批量导入等方式,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协同监管平台-云南)”(以下简称:协同监管平台)分别建立与部门职责相对应的检查对象名录库,避免出现监管真空。检查对象名录库既可以包括企业、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也可以包括产品、项目、行为等。要将本单位行政执法类公务员、具有行政执法资格的工作人员和从事日常监管工作的人员建立在协同监管平台,并根据人员变动情况进行动态管理,为开展本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奠定基础。

(二)认真制定抽查方案。县级相关部门要按“一计划一方案”的要求,对照抽查计划时间接点,认真制定抽查工作方案。一个股室涉及多项抽查计划的,可合并为一个工作方案。县级联合抽查牵头部门,要加强与市级相关部门的请示衔接,按照联合抽查计划时间接点,主动协调配合部门,共同制定联合抽查工作方案,明确检查对象、检查事项、抽查时间、抽查流程、结果处理等内容。

(三)全面按时完成抽查计划。县级部门抽查计划和部门联合抽查计划必须按照时间接点全面完成。要合理组织实施年度抽查计划,均衡推进抽查计划进度,减轻基层负责,对同一市场主体的多个抽查事项应当尽可能合并进行。严格审核随机抽取的检查对象,坚决防止重复抽查;县级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要根据抽查方案,根据抽查涉及的对象范围,通过公开、公正的方式,依托协同监管平台从检查对象名录库中随机抽取检查对象,并根据实际情况随机匹配执法检查人员开展检查。抽查涉及专业领域的,可以委托有资质的机构开展检验检测、财务审计、调查咨询等工作,或依法采用相关机构作出的鉴定结论。县级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制定详细的随机抽查工作细则和工作指引,对抽查工作程序、项目、方法等作出明确规定,方便基层执法检查人员操作,提高抽查检查规范化水平。对抽查检查发现的问题要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应当责令整改的,要及时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符合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标记异常状态情形的,要及时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标记异常状态,不得以口头教育等代替;发现涉案线索的,要及时立案查处,防止“一抽了之、一查了之,查而不处、查而不罚”等情况发生。涉嫌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司法机关。

(四)强化抽查检查结果公示运用。除法律法规明确规定不予公开的情形外,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开”的原则,抽查检查 部门应当在当次抽查任务完成后20个工作日内,将抽查检查结果通过协同监管平台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县级部门抽查计划和部门联合抽查计划在本级相关网站向社会进行。

三、按时报送计划执行情况

请各县级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应分别于每年的3月31日、6月30日、9月30日、12月5日前将《2023年市场监管领域县级相关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情况统计表》(附件3)报送云县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县级联席会议办公室(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同时,请县级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将制定的部门抽查方案和部门联合抽查方案一并报送云县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市级联席会议办公室(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联系人:县市场监管局 李云学

联系电话:3222987 3211316(传真)

附件:1.2023年度云县市场监管领域部门“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

2.2023年度云县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

3.2023年市场监管领域县级相关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情况统计表

云县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县级联席会议办公室

2023年3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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