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县人民政府关于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土壤污染防治工作还有弱项,部分地区建设用地存在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风险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
来源:云县人民政府 作者: 时间:2023-12-13 点击率:【 打印 】【 关闭 】 |
云县涉及的土壤污染防治工作还有弱项,部分地区建设用地存在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风险问题,先已落实整改措施,达到验收标准。2023年12月4日,云县人民政府组织县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市生态环境局云县分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等部门开展了县级验收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问题基本情况 问题情况:土壤污染防治工作还有弱项,部分地区建设用地存在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风险。部分填埋的生活垃圾因开挖或雨水冲刷外露,存在污染土壤、地表水、地下水风险隐患。 整改时限:2023年12月底。 二、整改措施及落实情况 一是2023年以来,按要求积极开展并完成临沧市云县重点区域农用地重金属污染现状调查工作,开展危险废物重点领域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完成“南国欧城”“云县后箐乡老卫生院”项目用地变更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4月份开始,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全县对用途变更为“一住两公”地块情况进行全面梳理汇总;对未依法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的“一住两公”地块,及时督促地块所有权人依法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二是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等有关规定,规范建设用地环境准入管理,强化部门联动监管,对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地块所有权人未按规定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的,不予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项目不得开工建设。充分保障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严格控制污染地块开发利用。通过以上整改措施的落实,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取得一定成效。 三、验收工作开展情况及结论 2023年12月4日,县人民政府组织县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市生态环境局云县分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等部门,对土壤污染防治工作还有弱项,部分地区建设用地存在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风险问题整治工作落实情况进行验收。验收组根据《整改验收销号工作指南》和《云县贯彻落实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整改措施清单,逐一对照整改落实情况,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形成验收意见。大家认为,土壤污染防治工作还有弱项,部分地区建设用地存在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风险问题已完成整改目标任务,整改到位、整改方案档案资料齐全,一致同意验收。经材料核实,符合验收要求,同意上报组织验收。 附件:自检自查验收表 云县人民政府 2023年12月4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3.自检自查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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