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县人民政府关于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污染防治攻坚战推进不力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
来源:云县人民政府 作者: 时间:2023-12-13 点击率:【 打印 】【 关闭 】 |
云县涉及的污染防治攻坚战推进不力问题,已落实整改措施,达到验收标准。2023年12月4日,云县人民政府组织县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临沧市生态环境局云县分局等部门开展了县级验收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问题基本情况 问题情况:污染防治攻坚战推进不力。近年来,临沧市对生态环境问题的长期性、紧迫性和污染防治攻坚战任务的重要性、艰巨性认识不足,工作抓得不实,措施不够有力,成效不明显,环境质量的改善离人民群众对优美生态环境的需要还有一定差距,在推进有关工作上还需要接续努力。 整改时限:2023年12月底取得阶段性成效,并长期坚持。 二、整改措施及落实情况 (一)推进水污染防治攻坚战。一是纵深推进医疗机构污水处理设施短板提高污水治理能力专项工作进一步实施在,督促医疗机构按规定加快整改。二是加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推进。深入各乡镇开展相关技术指导工作,生活污水资源化利用与集中收集处理相结合进行治理,截至日前,共完成农村生活污水有效治理率达72.25%。三是扎实推进如何排污口排查整治。积极开展辖区河流排污口排查工作,截至目前,基本完成建成区和澜沧江干流的排污口排查和溯源。其中,建成区共排查9.73公里,入河排污口24个,澜沧江干流共排查140.7公里,皆为右岸,入河排污口65个。澜沧江一级支流罗闸河也推进排查中,目前排查了16.93公里,排污口4个。 (二)扎实推进土壤污染防治攻坚战。一是进一步提升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水平,督促存在问题企业进行问题整改。二是指导企业完成辖区内尾矿库风险隐患排查,并完成系统填报。 (三)强化工业企业监管。持续加强监督执法,督导涉气企业确保污染治理设施高效运行,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四)积极抓落实。根据《中共临沧市委 临沧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临沧市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的通知》(临发〔2023〕5号),云县对照市级方案制定印发了《云县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对所涉及的6个大方面问题全面抓好落实。向市级上报了2023年云县污染防治攻坚战上半年和全年工作开展情况总结。通过以上整改措施的落实,污染防治攻坚战取得一定成效。 三、验收工作开展情况及结论 2023年12月4日,县人民政府组织县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临沧市生态环境局云县分局等部门,对污染防治攻坚战推进不力问题整治工作落实情况进行验收。验收组根据《整改验收销号工作指南》和《云县贯彻落实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整改措施清单,逐一对照整改落实情况,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形成验收意见。大家认为,污染防治攻坚战推进不力问题已完成整改目标任务,整改到位、整改方案档案资料齐全,一致同意验收。经材料核实,符合验收要求,同意上报组织验收。 附件:自检自查验收表 云县人民政府 2023年12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5.自检自查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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