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县人民政府关于2017年省第一轮环保督察反馈高速公路、铁路建设过程中,施工现场管理较为混乱,项目建设环保措施不落实、监管不到位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
来源:云县人民政府 作者: 时间:2024-02-02 点击率:【 打印 】【 关闭 】 |
根据《临沧市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问题整改总体方案》和《临沧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整改验收销号相关工作的通知》(临环保委办发〔2023〕1号)要求,云县涉及的2017年省级环保督察反馈问题,已落实整改措施,达到验收标准,2023年7月28日,县政府组织市生态环境局云县分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大临铁路及滇西物流产业示范园区开发建设协调指挥部办公室等5家县级部门开展了县级验收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问题基本情况 整改问题:高速公路、铁路建设过程中,施工现场管理较为混乱,项目建设环保措施不落实、监管不到位。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二、整改措施及落实情况 建立健全和落实工程建设生态环境保护管理制度,认真组织开展施工环境监理,切实做好施工区和生活区及周边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一)严格落实“三同时”制度。一是加强对施工现场和运输道路规范化管理,减少扬尘,生活区周围有条件的地段采用混凝土硬化路面。规范施工过程管理,采用湿式作业,以减少粉尘的产生;强化隧道施工管理,加强通风和照明,在有粉尘的作业环境中作业,除洒水和通风外,严格按要求配备作业人员个人劳保防护用品。二是施工废水和生活污水处理不随意排放,建筑垃圾及时清运。采取有效措施处理施工含油废水及机械废水、废油,不让废水乱流或排入河流;施工污水经过沉淀池等净化处理后排放,不直接排入河道;注意保护自然水流形态,做到不淤、不堵、不留隐患,不阻塞河道。三是强化对施工噪声和废弃物处置。在比较固定的机械设备附近,修建临时隔音屏障,减少噪音对居民和学校的影响;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降低夜间车辆出入频率,夜间施工不得安排强噪音的机械;合理布置动力机械的工作场地,避免同时运行较多的动力机械设备;爆破采用微差控制爆破,降低爆破噪音,合理安排爆破时间,避免夜间爆破;施工期间不随意占用道路施工、堆放物料、搭设建筑物。 (二)严格落实水保方案。一是在重大项目建设上严格把控高速公路、铁路建设项目的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的前期论证工作及生态环境保护措施落实。在施工过程中以“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指导思想为出发点,注重生态环境的保护。督促项目建设施工严格落实“六个百分之百”,强化建筑施工工地扬尘环境监管,每天对重点工程、重点项目进行巡查,督促落实“六必须、六不准”扬尘控制措施,在铁路建设和高速公路建设中坚决摒弃损害甚至破坏生态环境的发展模式和做法。二是严格落实裸露地面绿化、硬化和覆盖等防尘措施。督促高速公路指挥部认真做好云临高速、云凤高速临时用地弃渣场、拌合站、加工及材料房、工人驻地、施工便道等区域的裸露垃圾全部清除,督促施工企业狠抓落实,切实将高速公路建筑工程垃圾、生活垃圾、乱倒渣土等现象彻底清除,坚决杜绝建筑垃圾污染环境现象发生。 三、验收工作开展情况及结论 2023年7月28日,县政府组织市生态环境云县分局、县住建局、县交通运输局、县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大临铁路及滇西物流产业示范园区开发建设协调指挥部办公室等部门对云县铁路和高速公路施工现场管理较为混乱,项目建设环保措施不落实、监管不到位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验收。验收组根据《整改验收销号工作指南》和《云县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问题整改总体方案》整改措施清单,逐一对照整改落实情况,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形成验收意见。大家认为,通过工作措施落实,涉及云县铁路和高速公路施工现场管理较为混乱生态环境保护问题已完成整改目标任务,并形成对应问题整治情况报告,收集相关图片、会议记录等佐证材料,档案资料齐全,经材料核实和现场核实,符合验收要求,一致同意通过县级验收,同意上报组织验收。 2024年2月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