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县人民政府关于2024年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群众投诉举报问题(部分)整改验收情况的公示 |
来源:云县人民政府 作者: 时间:2024-11-25 点击率:【 打印 】【 关闭 】 |
根据《中共临沧市委办公室 临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沧市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群众投诉举报件整改工作方案的通知》(〔2024〕—318)要求,2024年11月18日,云县人民政府组织云南云县产业园区管委会、云县发展和改革局、云县工业和科技信息化局、云县公安局、云县自然资源局、临沧市生态环境局云县分局、云县商务局、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云县爱华镇人民政府等9部门对2024年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群众投诉举报四个问题(编号:D3YN202405150025、X3YN202406010025、X3YN202405160005、X3YN202405170047)开展了县级验收工作,验收组一致认为四个问题均达到县级验收条件,现予以公示。 一、D3YN202405150025“*”举报件调查整改情况 举报内容:临沧市云县爱华镇德胜村工业园区内存在非法练铅、非法拆解汽车电瓶的情况(2016年即开始),废酸水直接排放到厂区地下溶洞。 调查核实情况:不属实。经对园区现场排查,临沧市云县爱华镇德胜村工业园区内未发现非法炼铅、非法拆解汽车电瓶情况,园区内无地下溶洞,未发现废酸水直排情况。 整改时限:该问题立行立改,已办结。 整改完成情况:1.现场核查案件不属实。2.云县工业和科技信息化局等10部门联发了《云县2024年报废机动车回收拆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专项整治。3.常态化对云南再生物资产业园(云县正友废旧再生资源回收有限责任公司)开展监督检查。4.成立了由常务副县长为组长的工作专班,制定了《云县云南再生资源产业园整顿提升工作方案》,依法规范各类经营行为。 二、X3YN202406010025“*”举报件调查整改情况 举报内容:临沧市云县爱华镇德胜村委会立早村王某某、黄某某2018年以来非法经营一小型冶炼厂,违法回收废旧电池以冶炼稀有金属,冶炼过程产生恶臭,冶炼废液直接排入地下河,严重影响周边居民生活,破坏生态环境。 调查核实情况:基本属实。1.2017年10月,云县云川废旧轮胎再生利用有限责任公司在未取得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手续的情况下,擅自建成废旧金属熔炼项目并进行试验性生产,2018年6月10日,云县环境保护局对该熔炼厂的设施、设备实施了查封,并督促该公司对熔炼设备进行了拆除。2019年3月,云川公司在原废旧金属熔炼厂再次建设再生铝加工厂并开展试验性生产,临沧市生态环境局云县分局责令其立即改正环境违法行为,停止建设和恢复原状,并依法作出行政处罚。2019年4月,云川公司再生铝加工厂按要求拆除厂房、设备和构筑物,对场地进行平整和清理,达到恢复原状的要求。2.2019年5月,臧某响租赁立早村空地非法冶炼铅和铝。因臧某响被逮捕判刑,该冶炼点生产至2019年10月份自行停产。现场核查时,冶炼点现场无新的生产痕迹,未见生产原料,设备破损锈蚀严重,不具备生产条件,未发现有冶炼废液产生和地下河。 整改措施:1.由云县人民政府组织拆除小型冶炼设施;2.依法依规对存在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3.严格执行产业政策,严把项目准入关;4.强化日常环境监管。 整改时限:2024年12月底前。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1.县自然资源局于2024年7月19日已完成依法法拆除小型冶炼设施。2.县自然资源局对违建冶炼点进行立案查处,依法拆除冶炼点。经市生态环境局云县分局现场核查冶炼点无近期生产痕迹,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当前不涉及生态环境违法行为查处问题。3.接举报件后县人民政府迅速组织相关部门对举报点附近进行了拉网式排查,修订完善了《云县产业园区入园管理办法》,健全了源头治理机制,严格执行产业政策,对落地产业园区及园中园的项目进行项目事项评估会商审核;县人民政府行业管理部门按职责分工严格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布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云南省2016年本)的通知》《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南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实施办法的通知》《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等文件要求,组织各行业部门联合服务项目可研等前期工作,严把项目准入关。4.县产业园区管委会在《云县产业园区入园管理办法》框架下指导云县正友废旧再生物资回收有限公司制定了《云县正友废旧再生物资回收有限公司企业入住管理规定》,建立了长效管理机制,目前云县产业园区管委会对辖区内企业开展安全生产、生态环保、生产经营规范周服务调度,确保企业生产经营规范。制定并严格落实生态环保工作责任制及生态环保挂钩联系制度,强化日常环境监管。针对云县云南再生资源产业园(云县正友废旧再生物资回收有限公司)区域环保举报件频发的问题,县人民政府制定了《云县云南再生资源产业园整顿提升工作方案》,成立由常务副县长任组长,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园区整顿提升工作领导小组,对制度、用地、违建临建、规范经营、基础设施等全方位排查整改;同时,县工信局、园区管委会等部门对云县正友废旧再生物资回收有限公司开展了提醒谈话,警示企业负责人提高环保意识,依法依规生产经营,并将相关情况作为典型案例服务督促全县范围内行业企业以案为鉴,规范自身生产经营行为。 三、X3YN202405160005举报件调查整改情况 举报内容:临沧市云县正友公司摩托车从事发动机和摩托车拆解,机油泄漏严重,污染环境。 调查核实情况:基本属实。1.云县正友废旧再生资源回收有限责任公司具备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资质,现场未发现该公司存在机油泄漏的情况。2.云南再生物资产业园内的云县峻祥废旧物资收购中心和云县云河废旧物资回收店2户个体工商户,不具备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资质,擅自拆解摩托车,且存在废机油遗洒情况。 整改措施:1.责令云县峻祥废旧物资收购中心和云县云河废旧物资回收店停止违规拆解作业。2.转运违法拆解机动车零部件到指定地点,清理经营场所油污。3.对云县峻祥废旧物资收购中心和云县云河废旧物资回收店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调查。 整改时限:2024年12月底前。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1.接举报件当天(2024年5月17日)云县工业和科技信息化局会同相关部门责令云县峻祥废旧物资收购中心和云县云河废旧物资回收店停止违规拆解作业。2.5月18日完成转运违法拆解机动车零部件到指定地点和经营场所油污清理。3.云县工业和科技信息化局依据《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对涉事经营主体云县峻祥废旧物资收购中心和云县云河废旧物资回收店进行立案处罚,各罚款1.5万元。 四、X3YN202405170047举报件调查整改情况 举报内容:临沧市云县爱华镇德胜村委会立早村的小型冶炼厂(云南正友管业公司旁),违法回收、拆解废旧电池电瓶,冶炼稀有金属,废水直排地下河,周围空气受到严重污染,散发恶臭。 调查核实情况:不属实。云南正友管业公司为云南再生物资产业园的入园企业,云南正友管业公司旁及所在园区和周边没有冶炼厂。现场核查时,未发现园区内企业违法回收、拆解废旧电池电瓶的情况,没有冶炼稀有金属行为,无地下河、无废水直排情况,也未见排污企业排放污染气体,现场没有闻到恶臭。 整改措施:1.健全园区运行管理机制,强化日常监管,依法规范各类经营行为。2.督促云南再生物资产业园的入园企业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履行好企业污染防治主体责任,杜绝环境违法行为。 整改时限:2024年12月底前。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1.成立了由常务副县长为组长的工作专班,制定了《云县云南再生资源产业园整顿提升工作方案》,依法规范各类经营行为。2.云南云县产业园区管委会进一步完善了《云县产业园区入园管理办法》,指导云县正友废旧再生物资回收有限公司制定了《云县正友废旧再生物资回收有限公司企业入住管理规定》,建立了长效管理机制,督促云南再生物资产业园的入园企业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学习,进一步履行好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杜绝各类生产环境违法行为。 五、验收工作开展情况及结论 2024年11月18日,云县人民政府组织云南云县产业园区管委会、云县发展和改革局、云县工业和科技信息化局、云县公安局、云县自然资源局、临沧市生态环境局云县分局、云县商务局、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云县爱华镇人民政府等9部门对D3YN202405150025、X3YN202406010025、X3YN202405160005、X3YN202405170047四个举报件整改情况进行实地踏勘、资料查阅、听取汇报,一致同意通过县级验收。联合验收组验收结论:经材料核实和现场核实,符合验收要求,同意上报组织验收。 如果对以上问题整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4年11月25日至2024年12月6日,10个工作日)实名书面向云县工业和科技信息化局提出。联系电话:0883- 3211432。 附件:自查自验情况表 云县人民政府 2024年11月25日 附件【自查自验情况表.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