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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县人民政府关于2024年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信访举报件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来源:云县人民政府 作者: 时间:2024-12-12 点击率:打印 】【 关闭

(受理编号:X3YN202405250078)

2024年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信访举报件涉及云县的“幸福农场周边(羊耿线公路两边、大新田地)存在私搭乱建损坏耕地的情况”问题,已落实整改措施,达到验收标准。2024年11月18日,云县人民政府组织县自然资源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交通运输局、市生态环境局云县分局、幸福镇人民政府等相关部门开展了县级验收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问题基本情况

受理编号:X3YN202405250078

投诉人反映:幸福农场周边(羊耿线公路两边、大新田地)存在私搭乱建损坏耕地的情况。

整改时限:2024年12月31日前

二、整改措施及落实情况

关于幸福农场周边(羊耿线公路两边、大新田地)存在私搭乱建损坏耕地的情况的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对临沧市幸福农场13户职工擅自搭建的简易房屋进行拆除。二是对新发生的“两违”现象依法依规有效制止,做到有违必查、有违必治,直至清零,建立健全遏制“两违”的长效机制。

落实情况:一是组建工作专班,在拆除违法建筑前对将被拆除的建筑业主进行了深入走访,并通过积极的沟通与交流,向他们宣讲了政策法规。共发放宣传册1000余份,同时签订了限期拆除违法建筑设施通知书。二是2024年7月5日,多部门联合,出动40余人、3辆运输车、2台挖机,以高压态势,推进“两违”整治工作。截至7月20日,对涉及私搭乱建的违建筑房屋22栋(5466.12平方米)完成了全面拆除。三是委托云南省城乡规划院帮助幸福镇和幸福农场开展设计方案编制工作,规范市场秩序。四是由省地矿院云县分公司先行开展土地报批相关分析工作,下步积极配合幸福镇做好用地报批工作。现已全面完成整改措施落实。

三、验收工作开展情况及结论

2024年11月18日,县人民政府组织相关单位及部门现场对信访举报问题的整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验收。验收组根据《整改验收销号工作指南》《中共临沧市委办公室 临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沧市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群众投诉举报件整改工作方案的通知》和云县人民政府《关于中央第七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信访举报X3YN202405250078问题办理情况的整改方案》要求,逐一对照问题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现场核实,通过现场踏勘、查阅资料、听取汇报,形成验收意见。认为信访举报问题已完成整改目标任务,整改到位,一致同意验收。经现场核实和材料核实,符合验收要求,同意上报组织验收。

2024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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