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县关于历史遗留废弃露天矿山修复工作严重滞后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
来源:云县人民政府 作者: 时间:2025-04-09 点击率:【 打印 】【 关闭 】 |
云县涉及的历史遗留废弃露天矿山修复工作严重滞后问题,已落实整改措施,达到验收标准。2025年4月9日,由云县自然资源局、云县林业和草原局、临沧市生态环境局云县分局、云县水务局、云县农业农村局、所涉乡镇人民政府开展了县级验收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问题基本情况 督察报告指出:云南省现有历史遗留废弃露天矿山约8000座,占损土地面积位居全国前列。其中2016年以来新增980座,未及时修复的近600座,修复工作严重滞后。云县存在问题:一是根据《云南省矿山地质环境恢复和综合治理规划(2018—2025年)》,云县历史遗留废弃矿山共22个,涉及的22个历史遗留废弃矿山仍处在编制生态修复方案阶段。二是地方财政困难,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资金保障不足,修复工作滞后。 二、整改措施及落实情况 1.根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历史遗留矿山核查工作的通知》(自然资源办函〔2021〕1283号)和《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历史遗留矿山核查工作方案》的通知》(云自然资修复〔2021〕645号)要求,重新部署了历史遗留矿山核实工作,自然资源部下发图斑255个。依据《土地复垦条例实施办法》第二十九条等规定,云县对部(255个)、省(22个)下发的历史遗留矿山图斑进行核查,将核查材料上传至生态修复监管平台进行举证销号,最终剩余14个历史遗留矿山图斑未能销号。云县人民政府将14个历史遗留矿山进行通告--《云县人民政府关于历史遗留矿山核查认定的通告》(云县政通〔2022〕7号),通告后无异议后上报了临沧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最终省、市认定云县历史遗留矿山个数为14个。 2.按照“一矿一策”原则,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方案2023年4月11日报市局进行了评审,2024年6月30日,临沧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批复了修复方案。 3.云县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工作由县自然资源部门具体负责,建立台账,对历史遗留矿山修复工作定期或不定期巡查。 4.云县14个历史遗留矿山中8个已通过省级销号:2024年1月23日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发文--《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临沧市已自然恢复和转型利用历史遗留矿山图斑的核查意见》,对云县14个历史遗留矿山中的7个进行销号,2024年12月30日省厅发文--《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临沧市2024年度已自然恢复和转型利用历史遗留矿山图斑的复核意见》,对云县14个历史遗留矿山中的1个进行销号。6个列入《云南省南部边境生态屏障区临沧市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项目》,2025年4月9日,云县已组织相关部门进行验收,并一致同意上报销号。 5.认真督促矿山企业履行责任义务,做到“边开采,边治理”,防止产生新的历史遗留矿山。 6.县自然资源部门积极与县财政部门沟通,将修复资金纳入财政预算,积极争取矿山生态修复资金。 三、验收工作开展情况及结论 2025年4月9日,由云县自然资源局、云县林业和草原局、临沧市生态环境局云县分局、云县水务局、云县农业农村局、所涉乡镇人民政府对“历史遗留废弃露天矿山修复工作严重滞后”问题整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验收。验收组根据《整改验收销号工作指南》《云县贯彻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的通知》要求,逐一对照问题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现场核实,通过现场踏勘、查阅资料、听取汇报,形成验收意见。验收组认为“历史遗留废弃露天矿山修复工作严重滞后”问题已完成整改目标任务,整改到位,一致同意验收。经现场核实和材料核实,符合验收要求,同意上报组织验收。 附件:自查自验情况表 2025年4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