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县人民政府关于云县海福铜矿有限责任公司铜厂街铜矿尾矿库、1号临时堆放场环境风险隐患问题整改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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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临沧市生态环境局云县分局 作者: 时间:2023-07-07 点击率:【 打印 】【 关闭 】 | |||||||||||||||||||||||||||||||||||||||||||||||||||||||||||||||||||||||||||||||||||||||||||||||||||||||||||||||||||||||||||||||||||||||||||||||||||||||||||||||||||||||||||||||||||||
按照《云南省涉重属废渣堆存点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云环函〔2021〕808号)、《临沧市涉重属废渣堆存点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临环督办字〔2022〕6号)和《临沧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涉重属废渣堆存点环境风险隐患整治工作的通知》(临环督办字〔2023〕10号)文件的要求,云县人民政府于2023年6月14日组织县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县自然资源局、县应急管理局、县林业和草原局、市生态环境局云县分局、幸福镇人民政府等部门对云县海福铜矿有限责任公司铜厂街铜矿尾矿库、1号临时堆放场环境风险隐患整治情况进行现场验收。通过现场检查、查阅资料,听取该公司关于整治工作情况的汇报以及参加人员的意见,一致同意通过县级验收。现将云县海福铜矿有限责任公司铜厂街铜矿尾矿库、1号临时堆放场环境风险隐患问题整改情况予以公示: 一、环境风险隐患问题 云县海福铜矿有限责任公司铜厂街铜矿尾矿库环境风险隐患问题:一是固废属性不明;二是无地下水监测井,未制定自行监测方案,未对地下水、地表水、空气及土壤开展自行监测;三是未根据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应急演练;四是无回水池及渗滤液收集池;五是无渗滤液应急事故池;六是尾矿资源化利用期间,对极易产生扬尘的区域未采取洒水、绿化植皮等防扬尘措施;七是部分雨水导排设施破损、堵塞;八是截洪沟旁的精矿池无遮雨棚,周边地面未硬化,精矿有被雨水冲涮进截洪沟的风险。 1号临时堆放场环境风险隐患问题:一是固废属性不明;二是堆放场未建设洒水或绿化植皮等防尘措施;三是底部未采取防渗措施,无雨水导排设施,部分挡墙垮塌。 二、主要治理内容 针对存在的涉重金属废渣堆存点环境风险隐患问题:一是完成涉重金属废渣堆存点环境风险排查及评估报告编制;二是完成涉重金属废渣堆存点环境风险隐患整治方案编制;三是建设地下水监测井;四是修建渗滤液收集池及渗滤液应急事故池;五是在恢复生产前对回水池进行重建或防渗处理等,并对回水池配套设施进行更新维护;六是完成固废属性鉴别;七是开展自行监测,完成地下水、地表水、空气、土壤及渗滤液采样分析检测;八是对极易产生扬尘的区域未采取洒水、绿化植皮等防扬尘措施;九是修建雨水导排沟,并对堵塞的倒排沟进行疏通清理工作;十是对精矿池加建遮雨棚,并对周边区域地面进行硬化;十一是修补垮塌挡墙;十二是定期组织应急演练,并建立台账。 三、整治完成情况 云县海福铜矿有限责任公司铜厂街铜矿尾矿库、1号临时堆放场环境风险隐患整治工作,投入整治资金约38.43万元,按期完成了确定的整治目标任务。 (一)完成涉重金属废渣堆存点环境风险排查及评估情况。云县海福铜矿有限责任公司于2022年9月26日委托云南省有色地质局地质地球物理化学勘查院(以下简称“物勘院”)对云县海福铜矿有限责任公司铜厂街铜矿尾矿库、1号临时堆放场开展了涉重金属废渣堆存点环境风险排查及评估工作,并编制完成了《云县海福铜矿有限责任公司铜厂街铜矿尾矿库、1号临时堆放场环境风险排查及评估报告》(以下简称《报告》),《报告》于2022 年 10 月 28 日通过了临沧市生态环境局云县分局组织的专家审查。 (二)完成编制涉重金属废渣堆存点环境风险隐患整治方案情况。针对《报告》中排查出的涉重金属废渣堆存点环境风险隐患问题,物勘院组织编制完成了《云县海福铜矿有限责任公司铜厂街铜矿尾矿库、1号临时堆放场环境隐患整治方案》(以下简称《整治方案》,《整治方案》于2022年12月27 日通过了临沧市生态环境局云县分局组织的专家审查。 (三)地下水监测井建设情况。根据《整治方案》要求,目前已完成2个监测井(含4个地下水监测点平台建设)建设工作(累计总进尺约 100m)。 (四)修建渗滤液收集池及渗滤液应急事故池情况。根据《整治方案》要求,企业已自行修建完成渗滤液收集池及渗滤液应急事故池,同时配备了回水泵2台(1用1备),并在渗滤液收集池周围是设置了安全警示标志。 (五)在恢复生产前对回水池进行重建或防渗处理等,并对回水池配套设施进行更新维护情况。由于企业长期停产,暂不需要建设回水设施,企业书面承诺恢复生产前,完成整改。 (六)固废属性鉴别情况。根据《整治方案》要求,物勘院于2023年3月29日至30 日期间,共采集固废样品 10 个,经鉴别云县海福铜矿有限责任公司铜厂街铜矿尾矿库、1号临时堆放场堆放的尾矿属于“第 I 类一般工业固体废物”。 (七)开展自行监测,完成地下水、地表水、空气及土壤采样分析检测等情况。一是物勘院于2023年3月29日至30 日对尾矿库、1号临时堆放场周边进行地表水、土壤采样,并将样品送往有检测资质的单位进行检测分析,检测结果显示无特征污染物增加或超标现象,推测尾矿库及1号临时堆场尾渣未对周边地表水体及土壤造成影响;二是物勘院于2023年5月23日至27日对尾矿库及1号临时堆场空气质量及地下水样品进行了采集,通过检测分析空气及地下水显示无特征污染物增加或超标现象,推测尾矿库及1号临时堆场尾渣未对周边空气及地下水造成影响。 (八)对极易产生扬尘的区域未采取洒水、绿化植皮等防扬尘措施情况。企业已自行对极易产生扬尘的区域,已覆盖防尘网或安装可移动式喷淋设施,并播撒草籽。 (九)修建雨水导排沟,并对堵塞的倒排沟进行疏通清理工作情况。企业已自行在1号临时堆场周边修建了雨水倒排设施,并已完成雨水导排沟疏通清理工作。 (十)对精矿池加建遮雨棚,并对周边区域地面进行硬化情况。企业已自行对精矿池加建遮雨棚,并对周边区域裸露地面进行了硬化处理。 (十一)修补垮塌挡墙情况。企业已自行完成了1号临时堆场垮塌挡墙的修补工作。 (十二)定期组织应急演练,并建立台账情况。企业已自行组织了应急演练,并编写了应急演练情况报告。 附:云南省涉重金属废渣堆存点环境隐患整治验收表 云县人民政府 2023年7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 云南省涉重金属废渣堆存点环境隐患整治验收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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