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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县城区公共租赁住房租金调整方案》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公示


来源:云县发展和改革局 作者: 时间:2024-12-13 点击率:打印 】【 关闭


为保障公共租赁住房维修维护管理的正常运行,进一步完善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机制,根据《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7号)、《云南省定价目录》(2021年版)、《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城镇保障性住房价格管理暂行办法》(云政办发〔2013〕123号)、《临沧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临沧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的通知》(临政规〔2023〕2号)等规定,草拟《云县城区公共租赁住房租金调整方案》(以下简称《调整方案》)。为充分识别、分析及评价决策事项社会稳定风险,现对《调整方案》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公开征求公众的意见和建议。

一、评估事项基本情况

(一)事项名称:云县城区公共租赁住房租金调整事项

(二)事项涉及范围及对象云县城区公共租赁住房承租者。

(三)背景:现行主城区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于2014年制定。2014年公共租赁住房主要为六层楼梯房,其租金标准实为楼梯房租金标准。随着建设用地资源的减少和住房条件的改善,公共租赁住房部分由原来的六层楼梯房转变为高层电梯房。近几年来,房源结构、房屋维修管理成本和市场房租标准都发生了较大变化,管理维护成本不断增加。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城镇保障性住房价格管理暂行办法》(云政办发〔2013〕123号),本次调价由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托云南优化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对云县住房租赁市场住房开展抽样调查并出具报告,结论为:云县县城主城区的租赁均价14.7元/平方米·月。按相关规定公租房租金标准原则上不高于同地段同类别市场租金的70%,廉租房租金标准原则上不高于同地段同类别市场租金的20%。即公租房的租金标准调整上限为10.29元/平方米·月,廉租房的租金标准调整上限为2.94元/平方米·月。为保障公共租赁住房的正常维护管理,结合我县主城区房租市场实际情况,并参考云县周边县区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对我县主城区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进行调整。

二、拟调价方案

1.廉租房租金:2元/㎡·月。

2.公共租赁住房租金:7元/㎡·月。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主要事项和截止日期

(一)范围

公示对象为受《调整方案》影响的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

(二)主要事项

1.《调整方案》对当地社会及经济发展的影响;

2.《调整方案》对社会稳定、公共安全可能造成较大影响的风险源或风险点;

3.《调整方案》是否影响公众利益,有何诉求;

4.对《调整方案》所持态度;

5.对《调整方案》的意见和建议。

(三)公示期限

本公示有效期为自公示之日起10日内。

四、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云县行政中心5楼

联系人:白艳

电话:3218838

传真:3211695

邮箱:yxfgj529@163.conm

公众可以通过信函、电话、电子邮件、传真等方式向县发展改革局提出自己的意见和建议。

附件:《云县城区公共租赁住房租金调整方案》(征求意见稿)

2024年12月13日

附件

云县城区公共租赁住房租金调整方案

(征求意见稿)

为保障公共租赁住房维修维护管理,进一步完善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机制,特制定云县城区公共租赁住房租金调价方案。

一、现行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

云县城区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收取标准按照《云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云县公共租赁住房租金和廉租房租金价格的批复》(云县政府复〔2014〕297号)执行,即云县城区廉租住房租金标准为2元/平方米·月;公租房租金标准为5元/平方米·月。

二、调价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

(二)《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7号);

(三)《云南省定价目录》(2021年版)

(四)《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城镇保障性住房价格管理暂行办法》(云政办发〔2013〕123号)。

(五)《临沧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临沧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的通知》(临政规〔2023〕2号);

三、调价的原因

现行主城区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于2014年制定。2014年公共租赁住房主要为六层楼梯房,其租金标准实为楼梯房租金标准。随着建设用地资源的减少和住房条件的改善,公共租赁住房部分由原来的六层楼梯房转变为高层电梯房。近几年来,房源结构、房屋维修管理成本和市场房租标准都发生了较大变化,管理维护成本不断增加。为保障公共租赁住房的正常维护管理,根据《临沧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临沧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的通知》(临政规〔2023〕2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县主城区房租市场实际情况,并参考云县周边县区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对我县主城区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进行调整。

四、调价的范围

云县主城区共有公共租赁住房(含廉租房)7872套,其中黄山小区696套、蓝水湾510套、三江半岛220套、和云居292套、双汇桥364套、世纪城434套、滇西茶城380套、云州新城4176套、政企共建800套,总建筑面积约393600平方米。

五、拟调整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城镇保障性住房价格管理暂行办法》(云政办发〔2013〕123号)精神,制定和调整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所依据的同时期、同地段或同区域、同类别普通商品住房市场租金,可由公共租赁住房项目管理单位调查测定或者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专业估价机构测定。本次调价依据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托云南优化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对云县住房租赁市场住房抽样调查出具的报告结论,云县县城主城区的租赁均价14.7元/平方米·月。按相关规定公租房租金标准原则上不高于同地段同类别市场租金的70%,廉租房租金标准原则上不高于同地段同类别市场租金的20%。即公租房的租金标准调整上限为10.29元/平方米·月,廉租房的租金标准调整上限为2.94元/平方米·月。

综合考虑云县经济水平、住房租赁市场的租金水平、保障对象承受支付能力等因素,拟将云县城区公共租赁住房类别及租金标准调整为:

1.廉租房租金不作调整,维持原租金标准2元/平方米·月。

2.公租房租金拟由现行的5元/平方米·月调整为7元/平方米·月,调价额度2元/平方米·月,幅度为40%。

六、租金调整分析

本次廉租房租金不作调整,公租房租金调整额度拟为2元/平方米·月,涨幅为40%。对于公租房的承租者来说住房租金在原来的基础上相应增加住房成本80-140元/月,共计280-490元/月,占现执行的最低工资标准1770元/月的15.8%-27.7%,承租者可结合实际情况选择不同面积的住房,调整幅度在合理范围内。

七、调整后的租金标准执行时间

云县城区公共租赁住房新租金标准待政府同意批复后公示期满后一个月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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