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发布县人民政府定价项目清单的通知 |
来源: 作者:云县县政府 时间:2018-11-06 点击率:【 打印 】【 关闭 】 |
云县发展和改革局文件
云县发改发〔2017〕14号
云县发展和改革局
关于发布县人民政府定价项目清单的通知
各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部门:
按照《中共云南省委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价格改革的实施意见》(云发〔2016〕34号)要求,根据《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云南省定价目录的通知》(云发改物价〔2015〕1746号)规定,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将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授权县人民政府的定价项目清单进行公布,并将相关事项要求如下:
一、按云南省定价目录的规定,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授权市、县(区)人民政府的定价项目,除市人民政府定价清单以外的,其他项目可由各县(区)人民政府制定价格,并由各县(区)人民政府进行公布。
二、除交通运输收费标准,由县人民政府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具体工作外,其余由县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负责具体工作。
三、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按云南省定价目录规定实行属地管理。
附件:云县人民政府定价项目清单
云县发展和改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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