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云南省学前教育条例》和《幼儿园工作规程》等法律法规,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以及全国、全省教育大会精神,进一步深化改革,维护教育公平,切实做好云县2023年城区公办幼儿园的招生工作,结合我县城区适龄幼儿情况,制定本方案。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学前教育的公益性和普惠性原则,进一步完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全力保障适龄幼儿入园需求。按照公平、公正、公开、规范、免试入学的原则,做好“一园一案”,确保招生工作安全、平稳、有序进行。年龄在3至4周岁(2019年9月1日至2020年8月31日)、身体健康适龄幼儿。1.户籍在云县爱华社区、草皮街社区、新云洲社区和德胜村委会旧村组的适龄儿童;2.适龄儿童、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云县爱华社区、草皮街社区、新云洲社区和德胜村委会旧村组有房产并取得产权证(含有法律效力的购房合同)的适龄儿童;1.户籍在云县爱华社区、草皮街社区、新云洲社区和勐勐村委会下衙二组、三组的适龄儿童;2.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云县爱华社区、草皮街社区、新云洲社区有房产并取得产权证(含有法律效力的购房合同)的适龄儿童;3. 适龄儿童、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云洲新城有公租房或廉租房的适龄儿童;1.云县县城中心幼儿园:2023年7月8日上午8:00—11:00,下午14:30—17:00。2.云县草皮街幼儿园:2023年7月8日上午8:00—11:00,下午14:30—17:00。招生方案于2023年6月25日至7月2日在云县电视台、沧江明珠网站、云县教育体育局公众号公告,并在云县县城中心幼儿园、云县草皮街幼儿园门口张贴。符合招生范围的适龄儿童家长,需带齐所需材料,并在规定时限内,到幼儿园进行报名登记,需提供的报名材料如下。1.户籍在招生范围内的适龄儿童需提供以下材料:父母(法定监护人)户口本(出生证)、身份证,适龄儿童的预防接种证。2.适龄儿童、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招生范围内有房产的适龄儿童需提供以下材料:父母(法定监护人)户口本(出生证)、身份证、房产证或不动产证(含具有法律效力的购房合同、与住建局签订的公租房廉租房合同),适龄儿童的预防接种证。3.现役军人子女需提供以下材料:申请、军官证(士兵证)、军人所在团级以上政治机关出具的证明、户口本(出生证)、身份证、结婚证、军人子女优待审批表,适龄儿童的预防接种证。2.抽签时间:县城中心幼儿园和草皮街幼儿园同时进行抽签,具体时间为2023年7月15日上午8:00开始至抽签结束;3.参与抽签的家长必须携带户口本和《抽签须知》,于2023年7月15日上午7:30-8:00进入抽签现场,并到达指定地点。若8:00未到达抽签地点的,视为自动放弃抽签。4.录取。一是抽签抽中的适龄儿童现场登记后,由幼儿园发放入学通知;二是双胞胎(多胞胎)适龄幼儿,有其中一人抽中,同胞幼儿同时录取,并由幼儿园发放入学通知;三是现役军人子女,根据《临沧市人民政府 临沧军分区关于印发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临政发〔2015〕67号)》文件规定,符合条件直接录取并发放入学通知书;四是凭入学通知书按时到幼儿园办理报到入园手续。(一)报名登记和抽签过程中所提供的户口本(出生证)、身份证、房产证或不动产证(含具有法律效力的购房合同、与住建局签订的公租廉租房合同)、儿童预防接种证必须提供原件。(二)任何单位不得出具虚假证明材料,父母(法定监护人)不得提供虚假幼儿信息和虚假材料。(三)符合报名条件的,只能选择一所公办幼儿园进行报名登记和参加抽签,严禁在县城中心幼儿园和草皮街幼儿园幼儿园同时报名登记,扰乱招生秩序。(四)凡是存在出具虚假证明、提供虚假信息、提供虚假材料、扰乱招生秩序情形之一的,一经查实将取消报名登记、抽签和入园资格。(五)每个适龄儿童只能由一名监护人入园报名和参加抽签。(六)参与报名登记或抽签的父母(法定监护人)要遵守秩序、注意交通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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