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县卫生健康局关于设置“清绣医疗美容诊所”的公示 |
来源:云县卫生健康局 作者: 时间:2023-10-17 点击率:【 打印 】【 关闭 】 |
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云南省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的规定要求,现将设置医疗机构情况公示如下: 设置医疗机构名称:清绣医疗美容诊所 设置申请单位(人):潘晓川 设置医疗机构类别:医疗美容诊所 选址:云县云海阳光小区16幢111号商铺 所有制形式:私人 服务对象:社会 经营性质:营利性 设置诊疗科目:医疗美容科(美容皮肤科) 投资总额:200万元 对以上情况有异议的,请在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与云县卫生健康局联系,联系电话:0883-8898295。 云县卫生健康局 2023年10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