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县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云县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折股量化及股权设置管理工作指导意见》 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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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云县农业农村局 作者: 时间:2021-05-28 点击率:【 打印 】【 关闭 】 | |||||||||||||||||||||||||||||||||||||||||||||||||||||||||||||||||||||||||||||||||||||||||||||||||||||||||||||||||||||||||||||||||||||||||||||||||||||||||||||||||||||||||||||||||||||||||||||||||||||||||||||||||||||||||||||||||||||||||||||||||||||||||||||||||||||||||||||||||||||||||||||||||||||||||||||||||||||||||||||||||||||||||||||||||||||||||||||||||||||||||||||||||||||||||||||||||||||||||||||||||||||||||||||||||||||||||||||||||||||||||||||||||||||||||||||||||||||||||||||||||||||||||||||||||||||||||||||||||||||||||||||||||||||||||||||||||||||||||||||||||||||||||||||||||||||||||||||||||||||||||||||||||||||||||||||||||||||||||||||||||||||||||||||||||||||||||||||||||||||||||||||||||||||||||||||||||||||||||||||||||||||||||||||||||||||||||||||||||||||||||||||||||||||||||||||||||||||||||||||||||||||||||||||||||||||||||||||||||||||||||||||||||||||||||||||||||||||||||||||||||||||||||||||||||||||||||||||||||||||||||||||||||||||||||||||||||||||||||||||||||||||||||||||||||||||||||||||||||||||
云县农产改发〔2021〕3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云县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折股量化及股权设置管理工作指导意见》经县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云县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5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云县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折股量化及股权设置管理工作指导意见 为确保我县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规范、有序推进,进一步做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折股量化阶段各项工作,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和《中共云县委办公室 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云县办发〔2018〕114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现就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折股量化及股权设置管理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基本原则 (一)坚持集体所有制不变的原则。不打乱原集体资产权属层级关系,集体资产折股量化到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作为参加集体收益分配的依据,其经营管理权归本集体经济组织。 (二)坚持民主决策的原则。在充分保障农民群众民主权利的基础上,切实尊重农民群众的意愿。各产权单位(独立核算的村组)在确定资产量化范围、量化方式、股权设置方案、股权管理办法上必须经本村、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代表)大会民主讨论表决通过。 (三)坚持规范操作的原则。把公开、公平、公正精神贯穿于折股量化及股权管理工作全过程,坚持“依法依规、尊重历史、公平合理、民主决策”的原则,严格程序、依法操作,切实维护村组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的合法权益。 (四)坚持因村组施策的原则。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的原则。坚持从实际出发,采取“一村一策、一组一策”的办法,杜绝“一刀切”。 (五)坚持分类推进的原则。农村集体资产的折股量化主要在经营性净资产为正值以及资源性资产易转化为经营性净资产的村组开展。 二、工作程序 (一)组建机构,拟定办法,开展业务培训(6月5日前) 各乡(镇)要参照本指导意见和工作流程图,加强领导,组建工作组,制定实施方案,分片区负责具体指导;村(组)成立由村“两委”及相关人员组建的折股量化工作组,负责组织具体工作的实施。由乡(镇)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组及村(组)折股量化工作组共同研究制定《xx村(社区)、组集体资产折股量化、股权设置与管理办法(草案)》。 (二)复核资产,确定办法,张榜公示(6月20日前) 各产权单位要结合村情,广泛征求意见,对《xx村(社区)、组集体资产折股量化、股权设置与管理办法(草案)》进行补充完善;以产权单位(独立核算的村组)为单位,召开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代表)大会,讨论通过《xx村(社区)、组集体资产折股量化、股权设置与管理办法(草案)》,并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签字同意后,进行7天公告(第一号),公示内容包括《xx村(社区)、组集体资产折股量化、股权设置与管理办法》及经过复核需要量化的《云县xx村集体量化的经营性资产台账》(附件2)和《云县xx村需量化的资源性资产台账》(附件3)等。 (三)报乡(镇)审查备案(6月30日前) 村(组)经公示无异议后的《xx村(社区)、组集体资产折股量化、股权设置与管理办法》及经过复核需要量化的《云县xx村集体量化的经营性资产台账》(附件2)和《云县xx村需量化的资源性资产台账》(附件3)等等,报村(社区)审核汇总,报乡(镇)人民政府批复并备案。 (四)张榜公告股东名册(7月15日前) 各村(组)按乡(镇)人民政府批复开展折股量化和股权管理工作,根据《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名册登记簿》经村(组)折股量化工作小组讨论表决,并提交村(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代表)会议表决通过后,对《xx村(社区)xx村民小组集体经济组织股东名册》(附件5)进行为期7天的公告(第二号)。 (五)股权量化,造册公示(7月30日前) 以产权单位(独立核算的村组)为单位,开展股权量化工作。以户为基本单位,编制《xx村(社区)xx村民小组集体资产股份量化明细表》(附件9)、《xx村(社区)集体资产股份量化明细表》(附件10),并进行为期7天的公告(第三号)。 (六)资产登记备案发放股权证书(8月15日前) 开展集体资产股份登记和备案工作,统一制作股权证并下发。 (七)制定章程,建立组织机构(8月30日前) 开展股权量化的村(组)应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制定相应《经济(股份经济)合作社章程》,建立股东(股东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等组织机构,行使股东大会的控制权、理事会的经营决策权、监事会的监督权;健全集体经济组织收益分配制度。 (八)规范档案,上报备案(9月底前) 折股量化及股权设置工作过程中形成的文件资料是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重要资料,各产权单位要坚持统一领导、分级管理、集中保管、同步进行、规范运作的原则,严格遵循《云县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折股量化及股权设置管理工作流程》,按照《关于做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材料管理工作的通知》(云县农产改办〔2019〕4号)的要求,在我县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折股量化阶段工作中要全程留痕,每个步骤中形成的文件材料(村民会议的决议、实施方案、章程、股东名册)、照片及音(视)频资料均要及时、完整的收集,规范整理,安全保管,并上报所在乡(镇)人民政府备案。使之成为记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整个过程和评价工作成效的重要依据。 三、工作内容 (一)集体资产量化 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折股量化范围和量化方式等由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会议或成员代表会议决定,并报乡(镇)人民政府批准。 1.资产量化的范围。改革主要在有经营性资产的村组进行,特别是城中村、城郊村和经济发达的村开展。将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以股份形式量化到本集体成员,作为其参加集体收益分配的基本依据。对已具备经营条件的资源性资产、公益性资产,均应纳入折股量化范围。政府帮扶资金投入设施农业、养殖、水电、乡村旅游等项目形成的资产,可量化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其收益分配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决定。 2.资源性资产的量化。在严格清理、公布和登记产权(权属、名称等)后,根据各村、组的实际和群众的需求决定是否进行折股量化,可按面积或实物量化的形式登记在股权中,明确股权,取得收益后按股分红。 3.非经营性资产的管理。对办公用房、学校、卫生所、水利设施等非经营性资产,要明确管护权,落实管护责任,确保正常运行和发挥效益。 (二)股权设置 股权设置办法由本村、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会议或成员代表会议民主讨论表决通过;股权设置原则上应以成员股为主,是否设置集体股、贡献股由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会议或成员代表会议民主讨论决定,并报乡(镇)人民政府批准。 1.成员股的设置。成员股原则上根据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数量,按“一人一股”的原则设置,各村、组也可以结合实际,在成员股中分设成员基本股和其它形式的股份。成员股中是否分设其它形式股份及所占比例等,由各村组根据实际情况,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户主)大会讨论确定。 2.集体股的设置。设置集体股的,集体股的股比例原则上不得超过20%。 3.贡献股的设置。对曾经为本集体经济组织资产形成作出贡献,但身份已发生变化,无法认定成员资格的人员,经本村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代表大会(或户主大会)讨论表决通过后,方可设置贡献股。贡献股设置方式可按其以往对集体经济组织贡献的情况或在集体经济组织的时间进行综合评价,而后赋予相应股份。贡献股的股比例由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户主)大会民主讨论决定。该部分人员参与集体资产收益分配,但不享有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利,不享有对集体资产经营、管理和处置的表决权。同时,鼓励该部分人员一次性将股份交由村、组集体经济组织赎回。 (三)股权配置。只设成员股并实行一人一股制的,集体拟用于配股的资产总额或集体经营性净资产总额(总股金)除以股份数即为每股的价值。需要在成员股中分设成员基本股和其它形式股份的,应明确成员基本股和其它形式股份各自所占的比例。成员基本股的数量或价值加上其它形式股份的数量或价值即为某一个成员所享受的股份数量及价值。应该注意的是,其它形式的股份只针对部分符合特定条件的成员配置。 (四)股权管理 1.股权管理模式。股权管理模式有静态管理、动态管理两种模式。原则上实行“生不增、死不减,进不增、出不减”,“量化到人、确权到户、户内共享、社内流转、长期不变”的静态管理模式。各产权单位也可结合实际情况实行随人口变动而调整股权的动态管理模式。 2.股权证管理。实行“量化到人、固化到户、一户一证”的管理模式。由村(社区)、组集体(股份)经济合作社将资产量化到人,按户为单位向其户内人员出具股权证书,作为其占有集体资产股份、参与管理决策、享受收益分配的有效凭证。股权证书不得作为其他证书使用,遗失需及时报失,并申请补办手续。 股权只能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转让或由集体赎回。具体工作中,各村(组)可根据自身实际,制订完善相关章程和管理制度,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代表)大会讨论表决通过后实施。 3.股权管理。农村经济信息化管理系统建成后,各乡(镇)负责组织按要求将股东名册、股权配置及管理等资料录入系统,实行信息化管理。 (五)股份权能 赋予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对集体资产股份占有、收益、继承、有偿退出等权能。 1. 股权占有。建立集体资产股权登记制度,由集体经济组织编制《xx村(社区)集体资产股份量化明细表》、《xx村(社区)xx村民小组集体资产股份量化明细表》,记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和集体成员持有的集体资产股份(份额)信息。以户为单位持股管理。 2. 股权收益。健全集体收益分配制度,实行按股分配,把成员集体资产股份收益分配权落到实处。村组集体经济股份合作社在年终分配时应兼顾国家、合作社和股东三者关系。在《经济(股份经济)合作社章程》中载明收益分配方式,明确公积公益金、应付福利费等提取比例和累计提取上限。坚持效益决定分配的原则,无效益不分配,严禁举债分配。年度收益分配方案要依据当年经营收益情况,在按股分红之前先上缴税金、弥补上年亏损,确定合理的分配比例,并建立“以丰补歉”机制。集体经济组织应制定年度收益分配方案,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后,经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代表)大会民主议定通过方可实施。 3. 股权继承。集体经济组织要依据法律法规制定本集体经济组织股权继承办法。原则上继承人为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按照法定程序继承股权;继承人为非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继承人享受股份占有、收益、有偿退出、继承等权益,没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也可以由本集体经济组织赎回或者转让给其他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无继承人的,被继承人所持有的股权收归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原则上继承人凭公证机构出具的继承公证文书或集体经济组织出具的股权继承证明材料或股权继承司法裁判文件(含调解书),集体经济组织方可办理股权继承手续,进行股权变更登记。 4. 有偿退出。探索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对集体资产股权有偿退出的条件和程序。建议现阶段农民持有的集体资产股权有偿退出不得突破本集体经济组织的范围,可以在本集体内部转让或者由本集体赎回;股权转让是将拥有的农村集体资产股权转让给本集体经济组织其他成员的行为。股权退出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自愿将其成员资格和集体资产股权退还本集体经济组织,并获得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合理补偿的行为。股权一般不得退出或转让,若本集体成员因家庭生活困难、重大疾病、不可预见灾难等特殊情况申请有偿退出的,按照本人提出申请、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股东代表)大会讨论通过、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签订协议、股权变更等程序实施。现阶段本集体成员通过股权转让、退出、继承等方式可持有集体资产的总股份(份额)比例,各集体经济组织应根据实际情况按程序设置上限规定。 (六)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机构设置 1.组织形式。原则上以“股份”形式开展股权量化的村(组),成立股份经济合作社;以“份额”形式开展股权量化的,成立经济合作社。为更好地适应市场对资源的有效配置,提升市场竞争力,村(社区)一级应成立经济(股份经济)合作社。根据产业发展和市场竞争的需要,在联合社的基础上,可成立(股份)经济联合总社。 2.法人地位。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具备法人地位,独立开展各项经济活动,目前由县级农业农村行政管理部门按照上级文件精神颁发集体经济组织登记证书,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可据此向有关部门申请办理银行开户等相关手续,以便开展经营管理活动。新型集体经济组织在同级村党组织的领导和监督下开展工作,村委会负责村级政务和村务管理,有条件的村,可稳妥探索“政经分离”。 3.选举制度。村组经济(股份经济)合作社要建立股东大会、理事会和监事会,理事会和监事会由本级集体经济组织股东(股东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与村级组织同步进行换届,可与村“两委”成员交叉任职,可连选连任。 (1)建立股东(股东代表)大会制度。股东(股东代表) 大会是组织内部最高权力机构,股东代表的产生和人数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相关规定确定。股东(股东代表)大会主要职权为:制定和修改章程;选举和罢免理事、监事;审议、批准理事会、监事会工作报告;审议、批准年度收支预决算方案及收益分配方案、弥补亏损方案;讨论决定理事、监事的报酬;对本组织增减注册资本、清算等事项作出决定;按章程规定的其他讨论决定事项。股东(股东代表)大会议事规则:股东(股东代表)大会采取定期或临时召开两种会议形式,三分之二以上股东(股东代表)提议或理事会认为有必要时,可召开临时股东(股东代表)大会。三分之二以上股东(股东代表)参加会议方为有效。股东(股东代表)大会讨论表决方式为一人一票制,经参会股东(股东代表)半数以上通过的决定或决议方为有效。 (2)成立理事会。理事会由股东(股东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是股东(股东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和日常工作机构。理事会任期、职责、议事规则等由《经济(股份经济)合作社章程》规定,任期届满可以连选连任,理事长为法定代表人。理事会成员候选人资格条件:年满18周岁、身体健康、遵纪守法、未丧失行为能力的股东(被判处刑罚或者刑满释放未满5年、涉黑涉恶受处理未满3年等有严重违法违纪行为的人员除外),方可确定为理事会(监事会) 成员的候选人。原则上直系亲属中不得2人或2人以上当选为理事会成员。 (3)成立监事会。监事会由股东(股东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是本集体经济组织的监督机构,对成员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监事会任期、职责、议事规则等由《经济(股份经济)合作社章程》规定,任期届满可以连选连任。 (七)合作社财务管理 村组集体(股份)经济合作社财务原则上由各乡(镇)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中心代管,有条件的可以聘请第三方机构委托代管,按照财政部会计制度进行管理及核算,自觉接受上级业务主管部门指导和监督。 四、相关要求 各乡(镇)、村(社区)、组要高度重视、严格程序、规范操作,认真组织开展股权量化设置管理工作。要依据本意见规定,结合各自实际,制定工作方案,严格按照步骤、时间节点推进,坚决杜绝“搞形式、走过场”,扎实有序做好股权量化工作,确保改革工作取得实效。 附件:1.云县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折股量化及股权管理工作流程图 2.云县xx农村集体需要量化的经营性资产台账 3.云县xx农村集体需要量化的资源性资产台账 4.公告(第一号) 5.xx村(社区)xx村民小组集体经济组织股东名册 6.公告(第二号) 7.云县xx乡(镇)xx村(社区)xx村民小组经营性资产量化情况表 8.云县xx乡(镇)xx村(社区)xx村民小组资源性资产量化情况表 9.xx村(社区)xx村民小组集体资产股份量化明细表 10.xx村(社区)集体资产股份量化明细表 11.公告(第三号) 12.云县xx股权设置明细(汇总)表 13.xx村(社区)xx村民小组集体资产股份分红记录表 附件1 云县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折股量化及股权管理
(实施方案、工作组文件)
关规定执行。
《办法》进行补充完善。
公告(二号)(公告及公告照片)
组建经济组织工作流程
公告(四号) 召开股东会议推选代表。注:现股东名册与上一阶段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名册一致的,股东代
审议并通过章程、选举办法。 选举产生监事会成员、监事长、副监事长;选举产生理事会成员、理事长、副理事长。
附件2
附件3
填表说明:1.产权单位名称:量化的村(组)名称;2.资产的相关原始资料收集做台账附件。3.其他事项填写备注。 附件4 公 告 (第一号) 经xx村(组)折股量化工作小组复核和讨论决定,并于xxxx年xx月xx日召开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代表)会议表决通过。现将《农村集体需要量化的经营性资产台账》和《农村集体需要量化的资源性资产台账》以及《xx村(社区)、组集体资产折股量化、股权设置与管理办法》公示如下: 本公告公示期为7天,时间从xxxx年xx月xx日- xxxx年xx月xx日。如对上述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及时向xx村(组)折股量化工作小组反馈。 特此公告 附件:《云县XX农村集体需要量化的经营性资产台账》、《云县XX农村集体需要量化的资源性资产台账》、《xx村(社区)、组集体资产折股量化、股权设置与管理办法》 xx村(组)折股量化工作小组 xxxx年xx月xx日 村委会代章 附件5
产改工作小组: 时间: 附件6
公 告 (第二号)
根据《xx村(社区)xxx村民小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名册登记簿》,经xxx村(组)折股量化工作小组讨论表决,并提交xxxx年xx月xx日召开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代表)会议表决通过。现特将《xx村(社区)xx村民小组集体经济组织股东名册》公告如下。 本公告公示期为7天,时间从xxxx年xx月xx日-xxxx年xx月xx日。如对上述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及时向xx村(组)折股量化工作小组反馈。 特此公告 附件:《xx村(社区)xx村民小组集体经济组织股东名册》 xx村(组)折股量化工作小组 xxxx年xx月xx日 村委会代章 附件7 云县 xx乡镇xx村(社区)xx村民小组经营性资产量化情况表 日期: 年 月 日
填表人: 负责人: 填表说明:1.此表村级、组级均可使用。2.备注栏按资产量化的项目内容逐一填写。 附件8 云县xx乡镇xx村(社区)xx村民小组资源性资产量化情况表 日期: 年 月 日
填表人: 负责人: 填表说明:1.此表村级、组级均可使用。2.备注栏按资产量化的项目内容逐一填写 附件9
产改工作小组: 时间: 附件10
产改工作小组: 时间: 附件11 公 告 (第三号)
经xxx村(组)折股量化工作小组编制,现将《xxx村(社区)xx村民小组集体资产股份量化明细表》公告如下。 本公告公示期为7天,时间从xxxx年xx月xx日-xxxx年xx月xx日。如对上述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及时向xx村(组)折股量化工作小组反馈。 特此公告 附件:《xx村(社区)集体资产股份量化明细表》 《xxx村(社区)xx村民小组集体资产股份量化明细表》
xx村(组)折股量化工作小组 xxxx年xx月xx日 村委会代章 附件12 云县XX股权设置明细(汇总) 日期: 年 月 日
填表人: 负责人: 填表说明:1.本表为汇总表,县级、乡级、村级、组级均可使用。2.表内横线处“空白栏”按村、组股权设置据实填写。如:成员股、集体股、贡献股等。3.股权合计数为股权设置之和。4.股权占比为各类股权占股权合计的百分比。5.组级使用时,单位内容填写到每个成员,不填户数、成员数;村级使用时填写到组级;乡镇级使用时填写到村级;县级使用时填写到乡镇级。 附件13
产改工作小组: 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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