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阶段性实施缓缴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费政策的通告 |
来源: 作者: 时间:2022-05-27 点击率:【 打印 】【 关闭 】 |
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阶段性实施缓缴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费 政策的通告 各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参保单位、参保个人: 根据云南省社会保险局文件云社险通[2022]9号文件精神和云县实际工作需要,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实施缓缴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范围 (一)餐饮、零售、旅游、民航、公路水路铁路运输五类行业企业; (二)个体工商户等灵活就业人员。 二、缓缴执行期限 本次基本养老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缓缴,企业从5月起申请,缓缴月份相应顺延。基本养老保险总缓缴期限不超过3个月。工伤保险总缓缴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此期间,根据企业申请的不同缓缴期限,做到应缓尽缓。 三、补缴时限 企业申请缓缴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最迟于2022年12月15日前补缴到位;企业原则上应在缓缴期满后的一个月内补缴缓缴的工伤保险费款;灵活就业参保人员自愿缓缴的2022年度养老保险费可于2023年12月15日前进行缴纳。 四、申报流程 (一)符合条件的参保单位,直接向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书面申请缓缴基本养老和工伤保险费; (二)个体工商户等灵活就业人员自愿缓缴2022年度养老保险费的,无需申请,待2023年缴纳时可以自愿一并缴纳2022年度的缴费,2022年度基数按2023年度缴费档次的上下限执行。
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5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