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县巩固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24年中央第二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少数民族任务)分配计划公示 |
来源: 作者: 时间:2024-06-07 点击率:【 打印 】【 关闭 】 |
根据《临沧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4年第二批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临财农发〔2024〕45号)文件,云县2024年中央第二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少数民族发展任务)1214万元,资金分配使用计划由县巩固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办公室申请,云县人民政府批复同意。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扶贫办 财政部印发关于完善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和《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要求,为加强我县财政衔接资金管理信息公开,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和透明度,实现阳光化运行、常态化公开,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现将分配计划批复情况公示如下: 批复文件名称:《云县人民政府关于安排2024年度第三批次(中央第二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和项目计划的通知》 批复文号:云县政发〔2024〕18号 分配规模:1214万元 来源:2024年第二批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 类型: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少数民族任务 公示期为10天,即:2024年6月7日至2024年6月17日,如有异议,请与县巩固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 联系人:奎晓强 监督电话:0883-3217987(云县巩固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领导小组监督举报电话) 12317(省级监督举报电话) 通讯地址:云县行政中心513室 附件:云县2024年中央第二批财政衔接补助资金及项目计划表 云县巩固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6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