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县公安局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
来源:云县公安局 作者: 时间:2024-01-06 点击率:【 打印 】【 关闭 】 |
中共云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以来,云县公安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全国两会精神,按照全国公安厅局长会、全省州市公安局长会议、全市公安局长会议部署要求,抓实法治政府建设及法治公安建设工作,现将我局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严格落实立法工作 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对我局开展的各项执法检查和调研,提高备案审查工作质量和效率,对党内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报备率达到100%,报备及时率达到 100%。 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备案规定》等要求,进一步规范文件制定权限和程序,要求各相关部门严格按照规范性文件报备工作管理规定,起草的规范性文件等相关备案材料均报指挥中心,由指挥中心统一报送县委办进行备案。同时结合公安工作实际,不断细化完善(党委)党内规范性文件制发程序,严格文件评估和备案审查制度,坚持“谁承办、谁负责;谁审核、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落实多级审核把关制,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确保报备率、及时率、规范率、合法率“四个100%”。 二、抓实守法普法工作 坚持抓好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学习宣传贯彻,构建公安学法普法新格局,积极组织单位干部职工学法。 (一)围绕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雷霆2023”打击整治跨境违法犯罪“歼击一号”等专项行动,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积极落实普法责任。面向执法和管理、服务对象组织开展主题普法宣传活动,健全公安普法宣传教育机制,引导全社会树立法治意识和法治观念,推动形成全民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的法治环境。自普法强基专项行动工作开展以来,普法强基办公室在局党委的正确带领下,结合云县实际细化全省公安机关深化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十条措施、临沧公安普法强基“8个一批”任务清单和“组合拳”六条措施,着力解决好“为何普法、在哪普法、谁来普法、向谁普法、拿什么普法、怎么普法”六大问题,根据普法“路线图”,制定普法“施工图”,逐一明确责任领导、责任部门、目标成效、完成期限,坚持一周一通报、一月一总结评估、一季度一考评验收,采取约谈部门“一把手”等方式进行督办,确保普法目标任务不折不扣落到实处、取得实效。2023年,全局共立刑事案件1104起,破505起;信访案件52件,其中,已办结50起,正在办理2起;立未成年人犯罪案件10起,立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7起,共发现受理治安案件2366起,查处1961起,查处违法人员2556人次;共排查矛盾纠纷1505条,化解1482条,化解率为98.5%;无两抢、投毒、放火、爆炸等恶性案件、命案发生。 (二)积极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责任制。一是按照《云县公安局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的实施意见》《云县公安局2023年度普法工作计划》。进一步强化宪法宣传教育,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普法宣传,推动《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普法工作制度化、常态化、长效化。二是深入推进“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责任制落实,推动完善“媒体公益普法”“以案释法”等法治宣传教育机制。依托“云州警事”“云县警方”微信公众号、抖音号、快手号等新媒体平台,以及派出所窗口、执勤站点、警务室,建立一批普法宣传阵地,联动推出一批媒体普法专栏,制作一批标语、展板等普法宣传产品,编写一批“大喇叭”普法宣传广播稿件,推动出台一批共治善治村规民约;健全完善重点单位从业人员、重点普法对象、普法宣传产品、普法专兼职人才四大数据库,针对不同群体普法需求动态调整普法措施和内容,让普法更精准、更高效。设置宣传栏12个、在窗口单位建立面向社会的普法宣传阵地29个,LED屏25块、电子屏21块,运用“云州警事”“云县警方”微信公众平台、抖音等新媒体平台转载和发布普法信息1183条,短视频93期,短视频93期。同时认真贯彻落实《云县2023年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五类人员”培训工作方案》,规范开展“五类人员”培训工作。充分运用“云警大讲堂”、临沧市公安局普法干部夜校、云县公安培训班等为载体,组织开展培训讲座、线上、线下培训等活动,加强政策、法律知识、平安建设知识等知识学习,期间,共组织“五类人员”参加各类培训班累计80场次20352人次。 (三)落实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制度。按照《云县建立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清单制度》(云县治县办[2023]9号)文件要求,抓实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学习。2023年以来,党委班子依托党委会学法11 次。开展执法专题培训6期240人次;依托公安培训班,开展执法规范化培训6期1851人次,组织开展各类普法活动1000余场次,签订《承诺书》9693份,发放普法宣传资料6万余份,取得无恶性案件、命案和“两抢”案件发生的明显成效。一是利用党委第一议题学习制度、云县公安培训班、“三会一课”部门例会等形式,深入开展政治轮训、警示教育,组织全体民辅警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及云南省实施细则、《市委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十八条措施》及《中共云县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二十条措施》,把强化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理论武装作为全警的政治必修课、常修课,胸怀“国之大者”,强化为党分忧、为国尽责的担当意识,坚持党对公安工作的绝对领导,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坚决筑牢边境管控铜墙铁壁,扎实开展“查隐患、强措施、固屏障”专项行动,加快推进边境立体化防控体系建设,严厉打击各类跨境违法犯罪,切实履行好“为国戍边、为国把关”的重大政治责任。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宪法法律,不断强化执法规范化建设,增强全体民辅警的法治意识,提高执法规范化水平和能力。二是抓好公安队伍学习教育。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列为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点内容,纳入政治轮训、领导干部培训、全警实战大练兵等各类教育培训计划。组织开展各类专题研讨会、座谈会,根据法学会安排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理论和实践研讨研究,促使广大民警深刻领会种准确掌握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精髓要义,强化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年内依托云县公安培训班,开展政治轮训12期,开展党史学习教育20期。三是开展全警法律知识大练兵。全面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以宪法、刑法、民法典、治安管理处罚法、人民警察法、反恐怖法、信访工作条例和其他法律法规为重点,通过开展全局法律法规学习、执法规范化和基本执法技能培训、实战模拟训练、正反典型案例通报、组织民警旁听庭审、公安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等方式,进一步发挥以考促学、以学促用的积极作用。采取集体学习、现场教学、网络教学、送教上门等多种方法,强化执勤执法民警(辅警)法律法规知识学习及运用培训,推进执法资格等级考试,年内共组织全局民辅警进行执法专题培训12期2091人次,有针对性地加强警务辅助人员法治教育培训12批706人次;组织法制兼职员集中学习培训2期,参训民警达100余人次;采取到法院庭审现场旁听3,网上观看1次;共开展警示教育41期,组织开展民警谈心谈话315人次,辅警690人次。 (四)切实加强法治文化建设。一是通过在公安局办公大楼过道、警务站、派出所接待区等做好清廉、法治文化长廊建设,积极开展法治文化宣传。二是在本单位网站、“两微一端”等新媒体平台中开辟法治专栏或刊载法治内容。利用云县警方、云州警事等栏目,在抖音、快手、微信、微博等平台全面实施“互联网+”普法工作,把我局办理的具有典型性和教育性的案件,围绕案件事实、证据、程序和法律适用等问题向当事人以案释法和向社会公众以案释法。共设置宣传栏12个、在窗口单位建立面向社会的普法宣传阵地29个,LED屏25块、电子屏21块,运用“云州警事”“云县警方”微信公众平台、抖音等新媒体平台转载和发布普法信息1183条,短视频93期。 三、强化法治政府建设组织领导工作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开创法治建设新局面。一是坚持党的绝对领导,确保法治公安建设方向正确贯彻落实政法工作条例。坚持和加强党对公安工作的绝对领导,建立健全做到“两个维护”的制度机制,严格落实对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落实。二是对习近平法治思想进行全方位学习宣传、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重要会议组织学。结合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我局根据《全市公安机关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工作方案》,以云县公安局培训班为依托,采取培训班集中培训、“党员先锋队”学习、警务实战练兵等方式,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要求贯彻落实到公安工作全过程,做到学习全员覆盖;同时倡导全体民辅警通过理论书籍、微博网站、云岭先锋、云南省干部教育在线、学习强国等学习平台等载体自主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多角度深入研究、高标准推动践行。2023年以来,共召开党委会议11次、民主生活会1次、组织生活会23次、支委会144次、主题党日276次、党员大会92次、党课92次,党委委员讲党课13次,第一议题1104次,第二议题1104次。依托云县公安培训班,开展政治轮训12期,开展党史学习教育20期,通过以上培训、会议的形式全方位多角度对习近平法治思想进行学习。 (二)2023年,对县委政法委政治督察反馈的9方面19个问题31件事项已完成整改,并将长期坚持。同时对法治建设“一规划两纲要”情况进行自检自查,相关工作情况及时报送依法治县办。 (三)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按照法治建设清单进行述法。局党委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领导职责,明确以局主要领导为法治建设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并将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法述职内容。同时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根据县人民政府办转发省两办《关于印发<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实施办法>的通知》,充分发挥党委法治建设议事协调机构牵头抓总、统筹谋划、督促落实作用,建立健全党领导立法、保证执法、支持司法、带头守法的制度和工作机制,将推进法治建设与“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同奖惩。在工作中,严格执行党委工作规则、议事规则,坚持民主集中制,遵循“三重一大”决策程序,严格落实《公安机关办理重大敏感案件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办法》《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依法履职免责和容错纠错办法》和《临沧市公安局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施意见》,确保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四)落实依法决策程序规定,进一步深化法律顾问工作。一是健全完善法律顾问集体会议、管理考核等工作制度,理顺工作机制,提升工作效能。二是组织公职律师、法律顾问做好疑难案件研究、重大工程项目建设、执法工作调研、规范性文件审核等重点工作的法律服务保障,听取法律顾问工作意见,做好各项工作协调保障。年内召开了2次法律顾问集体会议,使法律顾问联络协作机制更加顺畅。三是协调法律顾问认真完成合同审核等日常工作,做好各类专项事务法律保障,拓展法律顾问参与公安工作的广度和深度。今年,我局法律顾问团队代理云县公安局出庭应诉行政诉讼案件1件,对全局民辅警法律业务培训1期,审核各类合同等30余份。 四、强力推进依法行政执法工作 (一)积极开展“减证便民”,落实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推进证明事项清理工作。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积极开展减证便民,推进证明事项清理,在户籍管理方面,一是缩短居民身份证办理时限,普通证15日内完成制发(除邮寄时间),“绿色通道”邮寄证件7日内完成制发(除邮寄时间),临时居民身份证当日内完成;同时100%提供免费短信提醒服务。为老、弱、病、残等特殊人群提供居民身份证上门办证送证服务,并提供周末、节假日预约办理,年内各派出所共为110余个特殊群众上门办证110余件。建立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挂失申报和丢失招领三项制度,完善机制,方便群众异地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和就近办理居民身份证挂失申报、丢失招领。年内,为全国各省的外省人办理身份证218个,为云县户籍人员在户籍地外办理身份证审核上传2210人。二是户口业务办理可通过“一部手机办事通”网络渠道方式进行,“一站式”办结。四是按照《云县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实施方案》要求,治安部门涉及“居住证核发事项”,截至2023年11月30日,系统累计登记流动人口977人,发放居住证174证,满半年未办理居住证340人,未满半年463人。三是在车管业务方面通过积极推行网办业务、实行周六上午服务工作制、构建温暖无私服务平台、做好群众业务办理信息告知等工作措施,切实开展好减证便民服务。2023年以来,共办理车驾管业务121686笔,其中驾驶证业务20063笔,车辆业务101623笔。受理网办业7203笔,周六共办理业务1200余笔,服务特殊办理业务180余人,电话告知3500余人,短信提示告知52500余人次;办理电子委托业务120余笔,申领电子行驶证业务1300余笔,一部手机办事通申请电子行驶证业务1600余人。同时,交警、出入境、治安等窗口部门于2022年11月底进驻云县政务服务大厅,在推行网上预约办理出入境证件服务,设立证件办理“绿色通道”。 (二)制定、管理行政裁量权基准工作情况。为进一步修改完善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确保依法、合理和规范行使,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和管理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22〕27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和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云政办发〔2023〕11号)的工作部署,省公安厅结合全省公安机关执法实际,起草制定了《云南省公安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试行)(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处罚裁量基准》),按照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和《云南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办法》的规定,经报批后已于9月28日在省公安厅门户网站政务公开“法定主动公开”栏目“征集调查”子栏目向社会公开征集意见。截至目前省厅还未正式传发。 (三)积极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按要求开展案卷评查。1.以公安法治建设抓手,进一步推动《云南省行政执法信息公开公示办法》《云南省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办法》《云南省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三项制度”落地落实,结合公安业务工作要求,积极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公安行政执法质效和执法公信力得到不断提升。一是落实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坚持法制审核“全覆盖”,确保执法合法有序。通过明确审核职能,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备案和审查制度,建强法制审核队伍,严格审核监督,全面强化法制审核、监督。二是落实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坚持执法过程“全记录”,实现执法过程留痕。全力推广执法记录仪使用,目前,全局建设后台1套,服务器存储总量已超120T,基层一线民警执法记录仪配备120套,配备率达100%,并在11月份新采购140台。同时规范执法场所监管,完成智能化执法办案管理中心1个,执法办案场所智能化升级改造7个。2.一是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对涉企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行政征收、行政征用、行政裁决等执法案卷进行评查,对侵害企业合法权益、损害营商环境和执法不规范、执法方式简单僵化、任性执法等情形进行深度排查复盘。共组织案件评查2次:组织各办案部门对2022年度行政案件评查共35件(其中2件行政许可,33件行政处罚),报送县司法局评查后,及时将评查情况及存在问题反馈到各办案部门和办案民警,按照问题清单进行整改。二是组织各办案部门对2023年内已办结的刑事案件、行政案件(一般程序)按部门总案的10%进行评查,特别是对2023年以来已办结的可能引发或者已经引发矛盾激化、社会热点、涉法涉诉信访、网络舆情和命案的案件进行梳理,对“已引发涉法涉诉信访或可能引发涉法涉诉信访的案件”100%进行评查。共评查案件93起,其中刑事案件占30起,行政案件占63起。被行政复议1起,可能引发信访1起。所评查案件中,“一类案件”65起,“二类案件”27起,“三类案件”1起。3.落实行政执法监督信息系统录入。按照县司法局工作要求,录入公安的执法人员信息118人,对除涉密行政许可、行政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执法数据要达80%的要求,录入行政执法监督信息系统行政处罚共590件(一般程序540件,简易程序50件),年内云县公安局已办结行政案件568件(一般程序),录入率已超过80%的要求。公安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属于部级发证,不参与省级资格考试。 (四)积极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要求,认真履行行政复议决定,及时回复司法建议、检察建议。年内1件行政诉讼案件由局领导出庭应诉,并依法履行人法院的生效裁判,照行政复议决定履行完毕行政复议决定2件(1件维持,1件撤销),未有行政行为被行政复议机关生效复议决定或法院生效判决确定违法、变更、撤销等情况。年内未收到司法建议和检察建议。 (五)积极落实行政权责清单制度。按照公安行使权力及法定职责,制定了云县公安局2023年权责清单,涉及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征收、行政确认、行政奖励及其他行政职权共1027项,并在云县政务网站发布了,实施动态管理,及时更新所涉项目内容。 (六)积极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两法衔接”,按规定录入两法衔接平台,2023年共录入已办结行政案件166件。 五、深入开展公正司法专项工作 (一)年内未发生具有重大社会影响的执法过错案件。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云县公安局共接收信访件52件,受理51件、不予受理1件:其中,人民网2件、国家信访局网上投诉5件、省政府公众号1件、微信1件、转送交办43件(12345政务热线18件、县信访局9件、县政法委4件、省政法委5件、市纪委1件、市公安局4件、涉法涉诉处理平台1件、公安信访综合信息系统1件),已办结50件,正在办理2件。未发生超时办理、退回办理、回流等情况。 (二)持续常态化开展六大顽瘴痼疾排查整治。根据市委政法委《贯彻落实中央政法委<关于常态化开展执法司法顽瘴痼疾排查整治工作的意见>实施办法(试行)》(临政法发〔2022〕29号)及云县委政法委相关要求,云县公安局高度重视顽瘴痼疾排查整治工作,局党委安排由牵头部门组织各警种部门结合工作实际常态化开展六大顽瘴痼疾排查整治,特别是“减假暂”、“两有一压”、违规违法经商办企业等作为排查整治的重点,实行项目化、清单化管理,对排查出的问题依法及时纠正。一是严格贯彻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全局办理案件均通过云南省公安机关警综平台进行网内流转,在案件流转过程有“是否有领导干部干预案件流程”,且该流程只有办案民警自己才有权限浏览,填报后数据直报公安部系统,所有案件包含案件材料均做到如实登记。二是开展有案不立、压案不查、有罪不究问题排查整治。9月至10月,组织各办案部门对全局2023年1月1日以来的各类警情案件开展排查整治,从受立案、办案、移送审查起诉等方面全面梳理警情案件中存在的“两有一压”、逐利性执法等执法突出问题。要求各办案部门对照整治内容开展自查,并建立问题案件台账,共排查梳理2023年1月1日以来各类警情19015条(其中含非警务警情414起),刑事案件1105件,行政案件1520件(一般程序)。截至10月20日,全局共移送审查起诉296件533人,报捕83件133人,办理取保候审389件493人,监视居住5件5人,解除取保候审26件24人,解除监视居住1件1人,撤案35件。对有案不立方面4个环节、压案不查方面3个环节、有罪不究方面2个环节以及选择性、逐利性执法办案、违规异地执法办案等问题、违规违法管理使用公务用枪、违规违法管理涉案财物全方位进行排查整治,通过各部门排查整治,目前未发现存在“两有一压”执法突出问题。法制大队综合运用智慧法治平台和警综平台进行数据比对,摸排问题,重点排查115条预警案件:应当立而未立案11条(其中涉枪爆类2条,涉毒品类2条,涉电信诈骗类2条,其他诈骗类6条)、受案后未开展调查核实/初查预警81条、受案后未及时调查取证1条、卖淫嫖娼案件存在降格处理风险6条、采取取保候审措施未经审批14条、重大经侦案件立案审查期限(60日)届满2条。以上预警信息在第一时间签收反馈后,经法制在警综内对相关案件文书、材料进行审核确认,目前已全部整改完毕。网安大队梳理摸排今年来本地网络舆情,未发现与案件有关的网络舆情。督察大队梳理年内信访案件58件(其中配合件8件),已办结46件,正在调查核实4件,年内未接收“两有一压”问题线索信访件。治安大队针对违规违法管理使用公务用枪进行排查,年内共对配枪部门公务用枪管理开展检查20余次,开展谈心谈话300余次,因工作需要规范审批领用公务用枪7次,协同政工、特警大队开展训练、实弹射击2次,经梳理排查,目前未发生违规违法管理使用公务用枪情况。警务保障室负责对取保候审保证金进行梳理排查,未发现超期未处理情况。三是整治违规违法减刑、假释、暂于监外执行问题。经排查,2022年,云县看守所在押人员办理减刑 0人,假释0人,暂予监外执行0人。2023年1月1日至10月25日,云县看守所在押人员办理减刑 0人假释0人暂予监外执行0人。四是整治违规经商办企业和配偶、子女及其配偶违规从事经营活动,违规参股借贷问题。为确实加强我局机关工作作风建设,进一步树立公安民警清正廉洁、勤政为民的良好形象,我局成立整治违规从事经营活动违规参股借贷顽瘴痼疾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从严办负责牵头落实,层层分解任务,对登记不齐、漏报瞒报、清理不彻底、责任追究不到位的不放过,做到逐项清理工作纵横结合,不留空白。以专项整治工作促进和保证业务工作的开展,在业务工作中贯彻专项整治工作的各项规定,确保整治工作有序开展。经排查,今年内无民辅警配偶、子女及其配偶违规从事经营活动,违规参股借贷问题。 (三)按照2023年云县全面深化政法改革工作要点以及《云南省公安机关关于加快推进政法领域执法责任体系改革和建设的方案》有关要求,落实公安改革任务。年内完成单位机构领导职数调整的改革任务,并加快推进公安机关政法领域执法责任体系改革和建设,加强执法司法制约监督方面工作,落实防止干预过问案件“三个规定”工作,执法公开及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四)在执法司法活动中,积极开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 按照《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云县法治化营商环境全面提质23条措施的通知》(云县政办发[2023]28号)以及市公安局《转发云南省公安厅关于贯彻落实云南省法治化营商环境全面提质23条措施的通知》(临公法传[2023]199号)等文件要求,云县公安局统一思想认识,立足职能职责,对照任务措施,坚持补短板、强弱项、固底板,切实提升公安机关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水平。同时根据任务清单,明确时限要求,进一步明确工作重点、方法步骤,按照警种职能部门,稳妥有序开展相关工作。一是积极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二是开展道路安全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聚焦道路交通安全执法领域“逐利执法”、执法不规范、执法方式简单僵化、执法粗暴、执法“寻租”五个方面21项的突出问题,进行深入的排查,着力解决道路交通安全领域执法顽瘴痼疾,不断加强执法水平,提升执法公信力。截至目前,共排查问题10个(自查整改问题5个、投诉举报问题5个),目前已全部整改完毕。同时积极推进落实“放管服”改革便民利民服务举措,全面对窗口业务办理质量进行排查,对业务办理流程不规范、服务意识不强、工作态度消极、语言生硬冰冷、异常情况处理不到位等问题,要求立行立改,全面提升规范意识、服务意识,增强群众的满意度。三是广泛开门纳谏,组织警力深入辖区重点运输企业、驾校开展专项整治行动调查走访工作,广泛收集群众意见建议,切实增强人民群众幸福感满意度。期间,走访运输企业、从业人员和群众478个,发放调查问卷425份,粘贴《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的通告》62份。三是常态化开展涉企“挂案”清理。云县公安局经侦部门围绕“减存量、控增量、防变量”的目标,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依法开展涉企‘挂案’清理”专项工作、严防干预、插手经济纠纷问题。把挂案清理工作作为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的重要抓手,集中攻坚克难,推动“挂案”清理专项工作向纵深发展,制定《云县公安局涉企案件集中攻坚行动工作方案》,联合辖区派出所对立案登记底册和执法办案系统进行再排查再梳理,明确专项清理的“挂案”范围,对新增“挂案”逐案建立台账,同时开展与检察机关台账的核准比对工作,确保标准统一、底数一致,分类施策,推进办结。坚持罪刑法定、疑罪从无的原则,对于清理出的挂案,逐案认真审查,根据案件实际情况,分类施策、妥善处理,加强督导,集中攻坚。经排查梳理云县公安局经侦大队共受理录入警综平台案件619起,其中涉企案件162起,经自查梳理,云县公安局未有涉企“挂案”。四是升级完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强化信息数据互联共享。云县公安局主动对接联系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和消防机构,按照市级系统随机抽取并派发的检查名单,确定抽查检查时间、人员及具体事项,组织开展联合抽查工作,共开展消防检查1次,保安人员检查3次。五是做好协调沟通机制。畅通执法、司法、纪检监察、审计、信访等部门之间的监督反馈渠道,及时回应解决群众、企业反映的问题。经梳理排查,2023年以来,督察大队接收涉及营商环境方面群众、企业反映问题4件,现全部已办结回复。同时积极做好管理服务工作,在户口管理、行业场所、印章刻制、民用爆炸物品、保安服务监管、车管业务等方面。六是创新行政执法监督机制。规范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和管理,积极推行行政执法包容审慎监管,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落实《云南省公安厅行政执法包容审慎监管减免责清单(第一版)》,推广运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行政指导等非强制性手段,依法慎重实施行政强制,特别是对不涉及安全生产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经营主体轻微违法行为,依法慎用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在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方面,省厅结合公安部标准拟定《云南省公安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试行)征求意见稿》,目前还未正式下发。云县公安局各部门按照工作职责职能开展此项工作,交警部门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改进方式方法,以人民满意为准绳、以兴企助企为己任,大力推行严重违法严查9项、首次违法警告15项、轻微违法免罚12项管理措施,进一步提高执法精确度,对现场查获适用“首违警告”交通违法行为的,通过现场查询违法行为人的交通违法记录,属于首违的,依法作出书面警告处罚;落实“放管服”改革措施,不断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优化营商环境。今年以来,开具适用“首违警告”交通违法行为70377起;共服务群众办理车驾管业务66183人次,其中办理机动车注册登记 6865辆,转让登记3857辆,抵押登记1951辆,注销登记30326辆,审核车辆检验10806辆;驾驶人补换驾驶证8032本,小车摩托车考试4346人。 此报告 云县公安局 2024年1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