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旅典型案件通报 |
来源: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作者: 时间:2024-09-18 点击率:【 打印 】【 关闭 】 |
云县某百货商行销售无中文标签的进口预包装食品面包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九十七条的规定,构成经营没有中文标签、中文说明书食品的违法行为。 一、案件情况:2024年5月28日上午,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依法对云县****百货商行进行监督检查时,发现该百货商行在预包装食品销售区域货架上摆放有无中文标签的进口面包,销售价15元/包,其经营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九十七条“进口的预包装食品、食品添加剂应当有中文标签;依法应当有说明书的,还应当有中文说明书。标签、说明书应当符合本法以及我国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要求,并载明食品的原产地以及境内代理商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预包装食品没有中文标签、中文说明书或者标签、说明书不符合本条规定的,不得进口”的规定。 二、法律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条第二款、第六条、第三十二条第五项的规定,结合当前市场环境实际情况,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作减轻行政处罚决定。 三、处罚结果: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当事人作出如下减轻处罚: 1.没收违法所得:45元(肆拾伍元整); 2.罚款人民币1000元(壹仟元整)。 四、处罚单位: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五、处罚时间:2024年7月31日 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9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