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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第六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项目及传承人的通知


来源:云县人民政府 作者:云县县政府  时间:2021-05-26 点击率:打印 】【 关闭

云县人民政府

 

云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第六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项目及传承人的通知

各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单位:

云县人民政府批准第六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项目(共

计8项)和传承人(共计17人),现予公布。

各乡(镇)、各部门要充分认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重要性,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和《云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规定,认真贯彻落实“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工作方针,对批准公布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制定保护规划,落实各项保护措施,鼓励和支持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及其代表性传承人开展传习活动,弘扬传统文化,切实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工作,为传承和弘扬民族优秀传统文化,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作出新的贡献。

附件:1.云县第六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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