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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县卫生健康局关于县第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第54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云县卫生健康局 作者: 时间:2023-10-07 点击率:打印 】【 关闭

云县卫健发〔2023〕122号

徐莲声等 8 位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增加独生子女父母养老补贴的建议已收悉,我局高度重视,及时组织相关股室认真研究,向县人大、县政协汇报,现对你们的建议答复如下:

一、省上政策出台情况

独生子女父母养老补贴就是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金,2004年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南省农业人口独生子女家庭奖励规定的通知》云政发[2004]101号文及《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云南省教育厅》云财教[2004]131号文,我县与全省同步实施农业人口独生子女家庭奖励政策,发放标准为:独生子的父母,每人每年发放600元,独生女的父母每人每年发放750元。2012年根据《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云财教[2012]88号文,我省将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金标准调整至独生子的父母每人每月80元(即960元/人.年),独生女的父母每人每月90元(即1080元/人.年)

二、我县执行政策情况

2004年以来,我县都严格按照省上标准发放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金,发放标准省级2012年调整以后到现在也没有调整过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金标准,仍然按2012年的标准执行。

三、下一步措施

一是积极向市卫生健康委请示汇报,请市卫生健康委专题向省卫生健康委汇报;二是积极向县人大、县政协进行专题汇报,争取云县的省人大代表、省政协委员在两会上将增加独生子女父母养老补贴的建议作为一件人大建议或者政协提案提出,争取早日实现增加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金的愿望。

感谢你们对计划生育工作的关注、关心、支持!希望你们一如既往地关注卫生健康工作,多给我们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如有其他好的建议和想法,请与我们联系。

云县卫生健康局

2023年10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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