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县政协十届三次会议第103009号提案的答复 |
来源:云县发展和改革局 作者: 时间:2024-10-10 点击率:【 打印 】【 关闭 】 |
苏正兰、欧阳明强等5位委员: 你们在县政协第十届第三次会议上提出《关于优化基层营商环境的建议》(第103009号)提案收悉,云县发展和改革局高度重视,由局领导牵头办理,商县工业和科技信息化局、县政务服务管理局等部门对你们提出的意见建议进行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优化行政审批服务。一是规范政务服务事项实施清单和办事指南。指导督促县级部门和乡(镇)做好省政务服务平台事项的指派、承接、要素完善、事项发布等,规范政务服务事项实施清单和办事指南,推动同一事项办事情形、受理条件、服务对象、办理流程、申请材料、中介服务、法定办结时限、办理结果等要素在全省范围内统一,实现同一事项线上线下“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截至2024年9月底,县级37个进驻网上平台部门共承接发布政务服务事项1456项,其中网上可办事项1456项、网上可办率为100%,全程网办事项1324项、全程网办率为90.93%;12乡镇均按照要求做好相关事项的承接、指派、要素完善和办事指南发布等工作,县乡办事指南发布率均为100%。二是推广应用“高效办成一件事”。在大厅综合窗口、公安局、民政局等部门专区和专窗制作了“高效办成一件事”标识标牌。按照省市要求,及时在云南省政务服务平台完成16项一件事的认领、指派、配置进驻,使用省级制定的“高效办成一件事”办事指南、业务流程,统一受理标准和审查要点,加强与各配合部门沟通协调,加快推进“高效办成一件事”的推广应用和服务。截至9月底,共完成“一件事一次办”主题办件3097件。三是实施综合窗口改革。在政务服务大厅配备8名综窗工作人员,同时,以分批分次逐步实施为原则,以涉企服务和高频服务事项为重点,标准化编制了进驻“综合窗口”事项清单,当前共有20个部门授权进驻综合窗口、授权进驻事项141项,综合窗口严格按照“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的模式对外提供服务。截至2024年9月底,一共受理2579件,其中窗口业务咨询共410件,综合窗口业务事项件1018、帮办代办共1151件。四是帮办代办。在县政务服务大厅设置了帮办代办服务区,制作了统一的标识标牌LOGO,以综窗服务人员为主组建了大厅现场“帮办代办”和“志愿服务”队伍,为前来大厅的办事群众和企业全流程做好咨询、导办、解答、填表、网上申请等服务,为“老病残”特殊群体和退伍军人等特殊服务对象实行个性化、差异化的“一对一”帮办代办服务,为个体工商户和企业设立开办提供一站式的帮办代办服务,尽可能的为群众和企业送服务、解难题、办实事。2024年9月底,共为群众和企业办理各类事项提供帮办代办2557件次。 (二)加强惠企政策宣传力度。一是设立惠企政策“一站式”服务窗口。在县政务服务中心大厅设立惠企政策“一站式”服务窗口并开展服务,专人提供相关惠企政策咨询,宣传国家、省、市、县等惠企政策,确保各类惠企政策“应上尽上”“应知尽知”“应享尽享”“免申即享”,实现惠企政策一口发布、一口咨询。二是加强惠企强企政策宣传推广和兑现落实,县发展改革局牵头做好政策梳理,系统梳理各兑现事项的政策依据、兑现要点、兑现形式、申报条件、申报材料、申报流程、主管部门及办理咨询电话等信息,按照国家、省、市进度,及时在云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开。三是实施“与企同行·助企成长”帮扶行动,充分发挥各部门职能优势,为民营企业搭建沟通桥梁。积极向企业宣传和解读中央、省、市、县有关支持企业发展、帮肋企业纾困解难等政策文件,帮助企业在政策允许范围内争取税费减免、财政补助、金融帮扶和资金奖励等方面的支持,降低企业运行成本,提振企业发展信心。组织实施现代企业家培训工程。采取集中培训、以会代训、上门培训、专题培训、“走出去、请进来”等方式,对惠企政策开展有声势、有力度、有深度的培训和宣传解读,2024年以来共组织我县工业企业开展现代企业家培训9期,参训499人次。截至9月份,全县处级领导和部门共走访服务企业824户/次,其中,处级领导走访261户/次,部门走访服务563户/次。全县各级各部门共收集到企业反映困难问题16个,现场解决或走访部门直接办理12个,现场解决不了转由县服务企业办公室交至各职能部门办理4个,已办复4个,办复率100%。2023年以来组织申报并积极争取,帮助企业获得省级专项资金补助共计1500万余元。强化优质企业培引,目前,成功培育了21户创新型中小企业、7户专精特新中小企业。2024年培育11户创新型中小企业、3户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得到市级财政奖补资金共计35万元。 (三)聘请特约监督员优化营商环境监督治理。充分发挥优化营商环境监督治理特约监督员作用,从部分民营企业中聘请了15名优化营商环境监督治理特约监督员,参与优化营商环境监督治理,强化一线监督、市场监督、社会监督,保障经营主体对营商环境建设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以强有力的监督合力,推动各级党组织和政府职能部门层层落实好营商环境建设主体责任,努力构建“亲”“清”政商关系,有效引导群众对营商环境进行监督。 云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10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