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县人民政府
无障碍浏览长者模式

返回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政策文件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依申请公开

关于县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第23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 作者: 时间:2024-10-11 点击率:打印 】【 关闭

董有鹏等12位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给予30户自然村组道路硬化建设资金保障的建议》交由我局办理,现答复如下:

为改善农村出行条件和人居环境,提高农村交通运输基础设施服务水平,有效服务和保障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云县人民政府研究出台了《云县30 户以上自然村通硬化路建设实施意见》(云县政办发〔2023〕34号),对农村公路建设提出了具体实施意见,意见明确了农村公路坚持政府主导、全民参与。同时成立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资金保障专班,由县财政局负责,县政府办、县交通运输局、县审计局等配合,有效筹集项目建设所需经费。

项目建设以来,资金保障专班想方设法加大资金统筹调度,统筹上级下达的乡村振兴资金和中央车购税资金调度到相关乡镇。下一步,县财政局将加大资金统筹力度,积极盘活国有资产和存量资金,全面落实中央和省“过紧日子”的要求,坚持量入为出、精打细算,严把预算支出关口,大力压缩工作经费等非急需、非刚性支出,逐步充盈有效财力,把有限的资金优先用于关键领域和重点环节。

感谢你们对云县交通运输事业的关心和支持,希望你们继续提出更加宝贵的意见和建议。下步,我们将加强部门联动,积极配合县财政局加大资金保障力度,切实把30户以上自然村通硬化路项目建成民心工程、民悦工程,全力推动云县交通运输事业健康发展。

  
    • 主办:云县人民政府
      备案序号:
      滇ICP备05003111号
    • 承办:云县政府信息中心
      政府网站标识码:5309220056
    • 制作及维护:云县政府信息中心
      政务服务热线:0883-3211423
    • 滇公安网备:53092202000102号
      运行维护:云县政府信息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