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县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第25号建议的答复 |
来源: 作者: 时间:2024-10-11 点击率:【 打印 】【 关闭 】 |
祁燕等2位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快实施永胜尖山组和新村组30户以上农户硬板路项目建设的建议》交由我局办理,现答复如下: 为改善农村出行条件和人居环境,提高农村交通运输基础设施服务水平,有效服务和保障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云县人民政府研究出台了《云县30户以上自然村通硬化路建设实施意见》(云县政办发〔2023〕34号),对农村公路建设提出了具体实施意见,意见明确了农村公路坚持政府主导、全民参与。强化乡(镇)人民政府在农村公路建设中的主体地位和导向作用,构建政府主导、部门推动、乡(镇)实施、群众参与的四级联动机制,通过“群众开条子、乡村打底子、部门铺面子”的“三子模式”建设实施。 通过爱华镇乡村两级,充分发动群众积极性,组织村组召开会议、“四议两公开”、乡镇上报“一路一策”、拦标价和项目计划、30户以上自然村通硬化路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批、县发改、财政、交通部门联合下达建设计划等项目建设程序,目前永胜尖山组已完成30户以上自然村通硬化路项目建设5.12Km,新村组完成30户以上自然村通硬化路项目建设3.62公里,剩余1.5公里拟在雨季结束后实施。 感谢你们对云县交通运输事业的关心和支持,希望你们继续提出更加宝贵的意见和建议。下步,我们将努力工作,全力推动云县交通运输事业健康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