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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县教育体育局对县政协十届三次会议第 10328 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云县教育体育局 作者: 时间:2024-08-12 点击率:打印 】【 关闭

钟汝金、杨丽娟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按时足额拨付按非税收入有关规定已全额上缴国库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保教费的建议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我们衷心感谢您提出的宝贵建议。您的提案对于我们进一步加强非税收入管理,确保保教费资金有效使用具有重要意义。

一、高度重视,认真研究

收到您的提案后,我们立即组织相关部门进行了认真研究,并对当前保教费等非税收入的管理现状进行了全面梳理。我们深刻认识到,确保保教费按时足额拨付并纳入财政预算管理,对于保障幼儿园保育教育工作的正常开展、促进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二、工作进展

2024年预算下达学前教育办公经费县级配套支出指标下达554.34万元,公办幼儿园保育费专项资金安排129万元。目前已经支付学前教育办公经费县级配套资金245.39万元,占年初预算指标的44.27%;公办幼儿园保育费支付61.77万元,占年初预算指标的47.88%。剩余的指标将于2024年秋季学期开学后继续使用。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针对你们的提案,我们将进一步采取以下措施:一是继续完善非税收入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明确保教费等非税收入的管理范围、收缴程序、资金使用等方面的具体要求,为资金的有效管理提供更加有力的制度保障。二是加大对保教费等非税收入收缴、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确保资金使用的合规性和有效性。三是进一步优化资金拨付流程,简化审批手续,提高工作效率,确保保教费资金能够及时、足额拨付到各幼儿园,满足其保育教育工作的资金需求。四是加强对保教费资金使用情况的跟踪问效,建立健全预算绩效评价制度,确保资金能够用于支持幼儿园保育教育工作的重点环节和关键领域,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我们深知,保教费等非税收入的管理工作任重而道远。我们将继续秉承为民服务的宗旨,认真履行职责,切实做好保教费等非税收入的管理工作。同时,我们也真诚地希望您能继续关注和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宝贵的意见和建议,共同推动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再次感谢您的关注和支持!

2024年8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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