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县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公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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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云县医疗保障局 作者:云县县政府 时间:2021-04-30 点击率:【 打印 】【 关闭 】 | ||||||||||||||||||||||||||||
根据《临沧市社会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实施办法》(临人社发〔2016〕200号)的相关规定,为维护医保参保人员的基本医疗保险权益,保障基本医疗保险的服务要求,严把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的入口关,现将拟确定为云县社会医疗保险定点服务机构的基本情况向社会公示如下:
公示期:2021年4月30日—2021年5月13日。 在公示期内,如对公示对象及其在经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是否诱导参保人员住院,虚构医疗服务、伪造医疗文书票据,是否违反物价部门规定收费、是否出售假药、劣药等情况)需要反映的,请与云县医疗保障局联系。 联系地址:云县爱华镇草皮街社区建设路23号; 联系电话:0883—3216001,3219001。 云县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工作领导小组 2021年4月30日 |